时下热点简书电影简书电影院

当虐女童、耍老赖变得理直气壮…

2018-07-02  本文已影响380人  巴塞电影

又有小孩儿被打了。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打孩子的不是亲妈,不是后妈,不是老师,而是——

对!方!选!手!她!妈!

6月24日,星期天,4岁半的女孩瑶瑶正在儿童游乐场玩耍。

另一个女孩跟瑶瑶争抢玩具,俩孩子发生拉扯。

然后,瑶瑶被对方的妈狠狠打了一顿。

瑶瑶妈匆匆赶来,打人者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大肆指责瑶瑶妈「没素质」。

你没听错,她打了别人孩子,还说别人没素质。

然后她大摇大摆、骂骂咧咧地离开了事发现场。

瑶瑶妈调取监控,发现瑶瑶被扇了两个耳光,脸上还被掐了几下。

孩子发生拉扯 第一巴掌 掐脸 第二巴掌

这禽兽,叔可忍,婶儿都不能忍!

瑶瑶妈果断报警,警察拨通打人者电话,没人接。

当晚,对方爸爸打来电话说「不好意思」。

次日晚,对方爸爸、外公、外婆到派出所道歉。

期间,打人者来电,强调是瑶瑶动手在先。

可监控视频显示,瑶瑶先被拽住衣服,然后两人开始拉扯。被抢玩具的人是瑶瑶。

这年头,恶人先告状的事儿不要太多!

两天过去了,瑶瑶的脸虽然消肿,但掐痕还在。

瑶瑶妈说,孩子吃不好睡不好,已经留下心理阴影。

那个动手打人的「对方选手她妈」,迟迟不肯露面。

第三天下午,经瑶瑶妈一再坚持,打人者终于来到派出所调解室。

这次,打人者一反常态,道歉态度异常端正,直言自己全都不对,请求原谅。

然而,在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背后,并不是她自己良心发现。

真正的原因是——这件事上了网。

打人者说:「网上已经传开了,我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但希望不要伤害到我女儿。」

哦哦,就你女儿是女儿,别人女儿都不是女儿?

该道歉的时候玩消失,非等网友怒了你才「挺身而出」,真是反复无常。

前阵子上映的印度神作《厕所英雄》,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人只有在自身利益受损时,才会拼尽全力解决问题。」

这种感觉,好像似曾相识……

还记得去年臭名昭著的刘鑫吗?

江歌妈妈说:「很多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时,才会心痛。」

若不是网络舆论逼得刘鑫无处遁形,她自己永远不会露面,更不可能道歉。

生活很滋润的刘鑫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正义的「自动降临」功能坏掉了。

如果没有外力助推,很多脏事儿都会不了了之。

这个「外力」,就是媒体和网友共同形成的合力。

它浩浩荡荡、来势汹汹,饱含压抑已久的愤怒。

人们重视它,给它起了一个非常炫酷的名字——网络暴力。

6月27日上午,轰动一时的「教科书式耍赖」案终于开庭,「老赖」黄淑芬被判刑8个月。

虽然很不情愿这样说,但是不得不承认:网络暴力又一次助推了正义。

过去3年里,受害人赵老先生的儿子奔走呼号,肇事者却长期逍遥法外。

直到去年,媒体和网友掀起舆论大潮,「教科书式耍赖」火遍全国,肇事者这才被采取强制措施。

其中猫腻,不言自明。

可问题是——

铺天盖地的咒骂,你能说这不是网络暴力吗?

然而,这有错吗?

不这么做,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当然,我不是鼓励网络暴力。

很多时候,网络暴力的受害者都是无辜的人。

我们自己平时说句什么话、做个什么事,一旦被人误解、歪曲、放大,也会遭受网络暴力。

陈凯歌的《搜索》就讲了这个问题。

一个罹患癌症的女人(高圆圆 饰)没给老大爷让座,引来一场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

女人最终自杀离世,「杀死」她的人们却毫不知情。

蓝秋绽放

这样看来,网络暴力罪过大了。它充满不由分说的群体情绪,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手段。

不知有多少人被网络暴力欺辱过,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可关键是,每当正义姗姗来迟,网络暴力挺身而出,事情总会走向更好的结局。

这柄危险的双刃剑,当真让人困惑不已。

6月23日,贵阳的杜小姐刚下出租,发现自己的苹果X落在后座上。

她拨通电话,期待司机接听。

手机在响了5通之后,被人关机了。

后来杜小姐联系到司机,主动提出给对方1000元感谢费,希望尽快拿回手机。

不料,司机说手机已经「被他叫来的人拿走了」,没有3000块钱休想拿回来。

你看,又是一个混蛋。

杜小姐想尽办法跟司机沟通,完全没用。

就连出租车公司都拿司机没办法。

当地媒体介入后,对司机进行电话采访,不料司机反而讲起了大道理——

「现在这个社会都是以金钱为主。」

这嘴脸,啧啧,可以说是很无耻了。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你TM还挺有理!

此事经媒体报道,在网上迅速蹿红,直接冲上「百度风云榜」前十名。

可以预见,在网络舆论的助推下,这件事也会走向更好的结局。

有人说:「网络暴力是精神上的恐怖袭击。」

也有人说:「保持言论自由,才能维护正义。」

中国互联网30年,从最初几百名网民,发展到现在8亿网友。

如此庞大的基数,一旦舆论之风骤起,必然是毁天灭地的风暴。

过去,这风暴打垮过受冤者,也帮助过受害人。

我们作为参与者,不止一次伸张过正义,也难免无意间「恐袭」过他人。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骂人是违法的,即便打着正义的旗号。

这方面我们应该反省,应该进步。

但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作用,绝对不能忽视。

任何恶劣的、不光彩的行径,都害怕面见阳光。施暴者,也会害怕暴力降临在他们身上。

网络舆论,对任何一个个体都是双刃剑,表达观点的同时亦会滋生暴力。

只是这暴力对守德者是残忍,对不义者恰是审判。

网络暴力不是正道,它只是以沧桑的方式,让落魄的正义以另一个姿态,重新站起。

(文/邓不利索)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