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婚前性行为三
今天新认识了一个婚检的项目:GPA,网上查了一下GPA是什么,结果:婚检GPA是对女方生育情况的一个了解,主要是指孕产史,G表示总怀孕次数;P表示生产次数;A表示流产次数。也就是孕产史,听说现在很多hang州的男生找对象首先要求婚检,尤其是GPA的情况,其次才是彩礼…
所以婚前有没有必要拒绝性行为,真的要考虑清楚,尤其是女性,很多女孩子,谈了不久,男朋友就提出同居了,就这样未婚却先过起了性生活,也有很多人就认为婚前应该试婚,试了才知道合不合适,无证的试,然后过了一年了,发现男朋友不舍得带回去见他父母,因为女孩子不知道,试婚就是个试用品,不行可以换的,你看看试用品试用了一年的,还可能去买这个产品吗?他当然是觉得不行就换了,反正没有啥太多成本,没结婚没有领证没买房,涉及不到什么共同财产,随时可以分手…
有些更糟糕的情况是同居期间怀孕了,以为男朋友会负责,不曾想他可能考虑很久,然后和你说过我们没到结婚的年纪,还不适合结婚,要不先不要,没有婚姻的保障,这个时候女孩子又被迫堕胎了,或是男朋友直接跑路,丟下女生一个人的情况也有,谁都知道堕胎伤身很大啊,堕胎就是不孕不育证的温床,所以未婚同居的代价是很大的…
看过很多痛心的案例,婚前性行为了,男朋友跑了,理由很简单,不想娶,甚至也有父母也见了,还是跑路了,不是说见了父母就能保证什么?父母保护不了你,唯有你清醒,可以拒绝婚前性行为,法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很多女孩子不知道,你的贞洁是最贵的,贞洁不可以随便给了别人,因为没结婚,对方不是你的合法丈夫,只是男朋友,法律是保护你的,姐妹,你的身体支配权在你这里,你可以拒绝,不论他说什么你不爱他的话,爱不爱和睡不睡是两码事,因为法律保护你,跟爱不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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