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优雅地夺人所爱?
上一篇文章里,提到唐宪宗刚刚坐上皇位,浙西节度使李锜主动提出要来京城觐见。但紧接着,一会儿说要来,一会儿又借口不来,这是找乐子找到皇帝的头上了。宪宗火大,命令他速来。李锜装不下去,索性硬来,起兵造反。朝廷也不是吃素的,一个月就灭了这个乱来的戏精。
李锜原可以不走这条不归路,如果能听得进别人的劝。那个写“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李绅,当时正在他的幕府里,担任主管文案的掌书记。此人的才气,李锜很欣赏,所以重用。
李绅却是有苦说不出。boss越来越横行不法,其他人都不敢进言,自己苦口婆心地再三劝说,也都做了无用功。左思右想,这份工资不好挣,有把性命玩脱的危险,于是打辞职报告,谁知老板不批。
宪宗派使者传旨,催促李锜履行诺言进京,他耍赖装病。留后(节度使副手)王澹不想对抗朝廷,为他张罗启程,竟被凶残的李锜暗中唆使士兵剁成了肉酱。
可能觉得作死还不够彻底,李锜又威胁使者帮自己糊弄皇帝,并让李绅起草一份奏表,说弟兄们舍不得,地方上离不开,实在没办法啊,以后有机会再去京城自由行。
李绅坐在杀人魔王面前,一半是真,一半是装,浑身乱抖如筛糠,写字好像鬼画符,浪费了好几张纸。
李锜冷眼看他表演,阴森森地问:“你不怕死吗?”用刀架着脖子,命令换纸继续再写。
结果还是鬼画符。
生死关头,有人出来做和事佬,说李绅不行,该换个真才子来写这篇高难度应用文。李锜从善如流,把李绅这个“假才子”关进监狱,另找了一个不知死的文人写表戏弄皇帝。
李锜的下场是造反失败,没去长安觐见皇帝,去了阎罗殿觐见阎王。李绅获得自由后,有人想要替他扬名,他却一脸愚忠:“我就是被内心强烈的正义感所驱使,不是图名利。”
真是个聪明人,火坑坚决不跳,但又讲究方式,以害怕减弱李锜的杀心。事后也不沾沾自喜,用伟光正的形象给自己加分。
这个聪明人的成长经历,简直是唐朝版的励志故事。
李绅六岁丧父,全靠母亲抚养长大。知书识字的李母不是普通的家庭妇女,不仅仅看《育儿宝典》,还亲自教导儿子读书。多少个耳提面命的春秋,多少个苦学不辍的日夜,慈母传授得法,孝子领悟有道,终于学问大进。李绅身材短小精悍,当时号称“短李”,“短李”会写诗的名声,渐渐远近闻名,父母官苏州刺史当然乐见自己的辖地出了一位少年俊杰,少不得没口子地乱夸。
有了才学的资本,又有了大佬的慧眼加持,后面的路就好走了。李绅没有辜负母亲的心血,如愿考取进士,踏入仕途。
李母去世的时候,李绅为她送葬,有只乌鸦衔着灵芝飞落到灵车上,新《唐书》这样记载。
皇皇史书收录这种奇闻异事,也足见史官对于这个光荣妈妈的敬意。真假不论,伟大的母亲当得起一切天赐的殊荣。
李绅的两首悯农诗,几乎妇孺皆知。“锄禾”一诗着眼于农人的艰辛,另外一首则是抨击了世道的不公: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
农夫犹饿死。
他贵为高官,能够在当时写出这种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文字,说明不乏对于弱者的同情心,然而,传统士大夫往往有着两面性,一方面,关注底层小民的苦难;另一方面,不妨碍自己起居豪奢。
李绅的官做得不小,在京城拜相封公,出外就是一方节度使,基本上接近人臣的顶点。唐朝的大员,权力和待遇非常高,相应的,生活也大多奢靡,我们以前文章中提过的史上名臣李适之、白居易、裴度、李晟……都是如此。李绅也未能免俗,家中自带歌舞班子,美女如云。于是被两个损友惦记上了。
损友之一叫张又新,是个多面人。
他的第一重身份为超级考神。中华历史上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考试中,一共出现17位“连中三元”的幸运儿,张又新就是其中一员。他本该是天下寒窗苦读的读书人,顶礼膜拜的偶像级存在。
然而这又是个小人,依附朝中奸相李逢吉,拉帮结派。他的第二重身份,当时称为“八关十六子”,即李逢吉十六个党羽之一。堂堂状元,把自己搞得好像黑社会里的“十三太保”。张又新不遗余力地跟着李逢吉排挤贤相裴度,攻击对立派别的李绅,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人。
不算好人,但算得上是个雅人。此人精于茶道,写有《煎茶水记》一卷,仅次于陆羽的《茶经》。此外也能写诗,可谓诗文俱佳了。
张又新最近流年不利,把官位折腾没了。从江南灰溜溜赶回家乡河北,途中又逢真正的不测风云,船只遇风倾覆,两个儿子都不幸身亡。
张又新这一党不得志,李绅那一派自然如日中天。李绅正在扬州担任淮南节度使,手握重权。落魄的张又新经过他的辖地,担心被扑街,不得不写了一封长信,向李绅服输递软话。
李绅倒是不念旧恶,把曾经的对手接到扬州,好吃好喝招待着,像老朋友一样相处。张又新也不拿自己当外人,厚着脸皮蹭吃蹭喝。
某天两人在一起宴饮,酒过三巡,娱乐节目开演。衣香鬓影,婆娑起舞之间,有一名歌女频频注目张又新,泫然欲泣。张又新定睛看去,却是二十年前的旧相识。那时候,自己正在扬州做官,与她情意相投,可惜有缘无份,因故没能终成眷属。
李绅起身去洗手间,张又新心下惘然,以手指蘸酒,在托盘上写了一首诗赠给旧爱。歌女聪慧,马上就记住了。
李绅回到席间,察觉气氛有异,命令歌女唱歌佐酒。
歌女悲悲戚戚地唱起了张又新这首日后被收进《全唐诗》的名作:
云雨分飞二十年,
当时求梦不曾眠。
今来头白重相见,
还上襄王玳瑁筵。
张又新感于旧事,喝得大醉。李绅笑笑,这个昔日的对头,人品不咋样,倒是情种。总是吃亏了,好事做到底,成全一段佳话吧,当即安排歌女与张又新一起归去。
被张状元拐去了一名歌女不算完,还有更著名的雅人也要来分一杯羹。
李绅从淮南节度使任上被召回京城任职,听说刘禹锡也已卸任苏州刺史,那是有“诗豪”美誉的大文学家啊,连忙请到家里,一起研究文学。
品着茶,正襟危坐清谈一番后,照例大开宴席款待朋友。酒喝到晕晕乎乎的时分,李绅轻击一下掌,唤出私家乐队和一名绝色歌女,向来宾献艺。
在曼妙的歌声中,刘禹锡即席赋诗,对于歌女的才艺,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艳之情:
高髻云鬟宫样妆,
春风一曲杜韦娘。
司空见惯浑闲事,
断尽江南刺史肠。
宫妆美女唱的这一曲《杜韦娘》,你老哥不当回事,我虽然在江南繁华地当过刺史,见过大世面,仍然为之心碎啊。
李绅曾任御史中丞,尊称为司空。“司空见惯”就是这么来的。
李司空很无奈,诗是好诗,但干吗一口认定我不当回事,人家也很喜欢的好不好?
这个用意很明显啦,我不知道珍惜,你才是真正的慧眼识玉,罢了,领走领走,不送。
悲愤地看着刘禹锡携美而去,李绅暗暗决定,以后请客,不准写诗,不上歌舞,否则这帮损友一个个来,家里开音乐会就只剩报幕的了。
刘禹锡虽然不如张又新连中三元,但也是中过进士、博学宏辞两科的双料考神。读好书、写好诗,优势太明显,夺人所爱不会出人命,看上去还风雅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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