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离家
天无绝人之路
刚刚经历了一次狼狈离家出走的我,竟然会想出这么一句话。可是,我大概已经在绝路上的:
我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文学效果,不择手段的人。我还是希望,文字能够表达真实。
但是,我已经开始为自己能写出这么流畅的文字,感到轻喜。之所以是轻喜,是因为,成就这种细微成就感的,是我糟透了的真实生活。
妈妈再一次生气了。但是这一次,我真的,又离家出走了。
上一次离家,应该是他们离婚前,我被赶出家门,一怒之下走了好几条街,边哭边走,但是爸爸一直在后面追着我,最后路过烧烤摊的时候,问我要不要吃烧烤,我说:“要。” 然后我就没出息地回家里。可是那么一个小小年纪的我,要做出什么事情来,才能叫有出息呢?
今天这一次名副其实的离家出走,很狼狈。
我的出走很狼狈,我的行为也“很狼狈”。我不知道狼狈有多坏,但是常常说到狼狈为奸,我想我应该是属于与狼狈共舞的那一类人了。
我不是在说朋友坏话,而是觉得,我心里的那个小天使和小魔鬼,已经狼狈为奸了。
我的m巾,kindle,手机充电器,充电宝,衣服...什么都没带,就这么走了。
幸好我还没有忘记这一台电脑。妈妈买的。我最值钱的家当。
拖上箱子关门的那一刻,其实我就后悔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发现忘了拿钥匙,不能返回去拿那些忘了拿的家当。
但是,我如果回家,岂不是太没出息了?
所以,我还是走了。感谢滴滴,感谢那张还有几百块的储蓄卡,不然,身上没有一分钱现金的我,要怎么到机场,改签,说走就走。
可是我应该更要感谢支持我逃离家中的朋友,和一直在给我零花钱的爸爸吧。不然,我那才是真的走投无路。
好笑的地方在于,我在妈妈的家里,却住出了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更好笑的是,我只是把东西落在了家里,却有了一种财物被盗的感觉。最好笑的是,我还试图跟我那个顽固的妈妈沟通,给她发微信说说心里话,发现已经被拉黑了。
我的天,人生第一次想说真话了,我怎能轻易放弃。
所以我发了短信。
我以为天下的妈妈至少在仁慈这一点上,还是一样的。可是,我的妈妈,并没有让我失望,她一直没有回复半个字,哪怕一个“滚”字。
那个时候,我还在家楼下,我想着,如果我妈妥协了,我还能回家,这样至少自己还不用花钱改签机票吧。
噢对了,我就是一个这么抠门的人,一个没有能力赚钱,只能努力省钱,不想主动找爸妈要钱,却想能不自己花钱就不自己花钱的人。我才毕业两个月。也许,二十年后,我也还在啃老吧。
没有收到一个滚字的我,只能滚了。
狼狈的离家出走,让我体会到什么叫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是不准确的。我还带上了手机和电脑。
准确说,是体会到,什么叫做,慢慢失去。
人生到底是一个慢慢得到,还是慢慢失去的过程呢?也许是慢慢失去吧。我们都将走向死亡的那一个终点。但我认为,死亡,才是我们可以永远拥有的物质。
囤书,没有意义;买想买的东西,也没有意义。因为或许当你经历一次似乎谋划已久但又突如其来得好像一部电视连续剧里面的高潮桥段一样的离家出走之后,才会发现,很多东西,真的都是身外之物:那些说没了,就没了的,都是身外之物。
这样说来可能,连老公也是身外之物吧。
那么一个人,真正拥有的,到底是什么呢?
是那个虚无缥缈的灵魂,还是吃进嘴里的锅魁?
我这到底是文思泉涌了,还是going to die了呢?
有人跟我说,上一辈人一辈子觉得儿女不孝,而我们这一辈人又一辈子觉得父母没把自己教育好。我好一点,我没有觉得父母没把我教好,但我觉得自己不孝。在这一点上,我和妈妈,应该至少是达成一致的了。也可能是唯一达成一致的东西吧。
那,这就当作是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