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之光静静写读书笔记

罗杰·斯克鲁顿 《康德》

2018-08-28  本文已影响4人  YokinLu

《思想的力量》……,很久都没有完,为了顺利把它啃掉,只能不停地看一些里面涉及的东西,比如读这一本书,也算是延伸阅读之一。很薄的一本书,看了两个多星期,从摘录的笔记可以看出来,有一段时间看的心不在焉,其实这本书是很简明的,到底是属于通识系列而已。

“康德”的内容实在是太过于庞大,之所以选这一本,因为它只述及“批判时期”的康德,作者在前言中说到,“尽可能不预设阅读对象拥有哲学知识”,让这本书变得亲民起来,至少在读的时候,我暂时忘掉了“康德”的晦涩难懂。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内容真的很精炼:

《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认识(真)学说

《实践理性批判》中的道德(善)学说

《判断力判断》中的审美(美)学说

康德其人

早期教育:令康德反感的“狂热宗教情绪”的导师,他自己将之形容为“最是麻烦不断,因为我们受到严格的纪律管束,基本上没有选择朋友的机会,并且也少有自由。”

贯彻一生的育人生涯,直至老年痴呆为止。

在康德的故乡,以前德国的克尼斯堡,现在是俄罗斯的飞地,加里宁格勒,城堡的墙壁上有一块康德纪念碑:

“有两件事物充斥着我们的心灵

它们永远历久弥新

不断地增加着敬畏

我们越来越经常对它们进行玄思:

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

康德的思想背景

莱布尼茨的理性主张:我们能够拥有不受任何观察者观点影响的客观知识(唯理论)

大卫·休谟的怀疑主义:我们不可能获得任何客观知识(经验论)

涉及因果关系和先天知识(即无经验依据的知识),并且和客观问题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第一部《批判》的独特主题

经验和理性都不能独立地提供知识。在描述我的经验时,我所指的是一个独立世界的有序景观。

第一部《批判》的目的:

综合先天知识是可能的(与休谟相对)

如果不顾及经验所施加的限制因素来进行推演,单独的“纯粹理性”只能导致幻相,因此不存在关于“物自体”的先天知识。(与莱布尼茨相对)

术语:“分析性的”,“辩证性的”

论证的两分法

《纯粹理性批判》

先验演绎

      是一种认识论。集中论述思维的本质,尤其是信仰,感知和经验的本质。

      先验唯心论:建立在主观演绎基础上的知性法则和建立在客观演绎基础上的先天真理是一样的。它意味着,认识者的能力与被认识者的本质之间有某种极其特殊的和谐关系。

2.自我意识

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存在者必须思考什么?

3. 先验综合

“感知”和“知性”不可互相归结,它们只有和另一个联合起来,才能客观有效地对事物做出判断。

4. 先天概念

十二个“范畴”

5. 主观演绎

我们必须按照范畴来思考,因此也必须接受制约范畴之应用的那些原则为真。

6. 思想的形式和直觉的形式

7. 自我意识:统觉的先验统一

按独特的康德用语,自我意思就是“统觉的先验统一”。

统觉:自觉的经验,指主体能够说“这是我的”的任何经验。其统一性就在于“‘我思’,它能够伴随我所有的知觉”

8. 先验演绎:识别经验,借助时间的识别,时间中的排序

9. 原则

10. 表象与实在

“表象”表明了康德论述中的歧义性

11. 现象与本体

12. 绝对者

13. 纯粹理性与形而上学

康德对思辩形而上学的主题进行附会于传统观念的三重划分:“形而上学真正的研究对象仅有三个理念,上帝、自由和永生。”

14. 宇宙论

宇宙论的幻相称为“二律背反”,是一种特殊的谬论。康德认为“二律背反”不是真正的矛盾,因为构成二律背反的两个命题都是基于错误假设,因为都是假的。

15. 神学:自因的理念本身是空洞的,将其应用于判断只会产生矛盾。

16. 理性观念的调节性运用

《实践理性批判》

自由的二律背反

先验自我:一种视觉,一种特殊的本体

实践理性问题

意志的自律。康德描述的自律是“意志的一种特性,凭此特性意志成为它自身的法则。”,他是“人类本质以及所有理性本质的尊严的基础”。

形而上学难点

假设律令和绝对律令

道德直觉:1)道德的内容 2)道德力量 3)善的意志 4)道德主体 5)法则的作用 6)理性和激情 7)意图和欲望

道德和自我

道德的客观性:如果有时我们谈起道德真理和道德事实,这只是在以另一种方式谈论理性给我们的行为所加的限制。

道德生活

《判断力判断》

美与设计

美的难题

鉴赏的先天综合依据

客观性和思辩

想象力与自由

和谐与共感

形式与合目的性

目的论与神圣者

启蒙与律法(总结康德)

批判哲学是一种元哲学,一种有关哲学的哲学,预示了元逻辑和数学。

康德是启蒙最清晰最明确的阐释者,他是第一个尝试将“启蒙”定义为:人类摆脱自我强加的不成熟状态而获得解放。

这种不成熟状态“不在于缺少理解力,而是缺少在没有其他人帮助下利用理解力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契约:康德相信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公民的平等权利,却认为这与财产极端不平等并不矛盾。

自然法:康德认为自然法是批判哲学的一种证明,自然法完全是对绝对律令的法律表达。

人与物:康德认为支配人类社会的法律,被指向本体自我。

人权:生命权,身体权和财产权,和平达成自己目的的权利,同他人产生法律关系的权利,等等。只有遵守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我的权利才能得到实现;正是义务动机在所有涉及市民权利的内容中被间接提及。

共同理想:只有适合投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公民。区分主动公民和被动公民,被动公民不享有投票权。不管康德的公民权概念同当时中欧流行的政府形式多么格格不入,它都与当今的民主观念想去甚远。

分权:将代议制共和政体视作一个理性理想,我们可以接近但永难实现。

私有财产:康德认为私有财产是理性主体的自主性和自我身份在客观世界中得到实现的工具。

市民社会:一种通过法律组织,处于最高立法权下的社会

永久和平:康德的“世界共和”是一个理性理想。这种理想学是反乌托邦的,认为理想无法实现,因为我们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受到经验环境的阻碍。理想必须被解释为调节性原则,它们指引我们走上改良的道路。因此,我们总是必须去进行修正,而不是去摧毁。

康德的影响

“主观唯心论”的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未能证明“物自体”的批判哲学已经表明,实在性应该用精神术语来构想。

叔本华:相信康德将“先验自我”和意志等同起来是正确的

“哲学,一方面描述了知识的限度,一方面又总是想超越这些限度。”用维特根斯坦的一句话来表达康德对此的建议:对于那些无法说出的,我们必须保持缄默。

罗杰·斯克鲁顿 《康德》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