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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杨洋因违约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2019-03-07  本文已影响27人  e6c3ad056f0f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卢扬 宗泳杉)3月7日,据天眼查显示,演员杨洋于3月4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事件的起因是杨洋未履约出演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的拍摄,被该剧的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并索赔2000万元,法院判决杨洋败诉。

午间,杨洋方面发出律师声明,否认在与《轩辕剑之汉之云》出品方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败诉,称双方当时已达成和解,但当杨洋方履行完和解义务后,对方却毁约并拒绝履行,利用调解书的执行效力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案件再审。

据悉,杨洋曾于2015年下半年以1000万片酬接下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当年年底杨洋方面要求将原定1000万片酬翻倍,得到剧方同意。剧组原定2016年春节后开机,但杨洋却在春节前夕突然拒演该剧。

公开资料显示,杨洋因在李少红版《红楼梦》中饰演少年贾宝玉一角而踏入影视圈,随后又参演了电影《左耳》和网剧《盗墓笔记》。除了是一名演员外,杨洋还担任了5家企业的法人,是6家企业的股东,并在2家企业担任高管。

在影视圈内,像杨洋这样因违约而遭遇索赔的事情不在少数,早在2003年,演员吴卫东就因拍摄过程中辞演而被电视剧《末路》的出品方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最终此案以审判决吴卫东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而告终。

演员突然“罢工”,受损最大的莫过于出品方,此前制片人于正也曾在微博上曝光有男演员在开机前临时辞演自己新戏,并表示,自己特别介意演员在定下角色之后突然毁约,因为演员的更改会导致原本已经确定的剧本再次修改,甚至会影响到后续制作。

随后,凯娱乐委托上海贝通律师事务所,就近日相关网络媒体传播的杨洋不实报道发布声明:一、报道中关注委托人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所谓的“判决败诉”为不实信息。本案由业内热心人士居中斡旋,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后,于2018年12月13日前往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去的调解书予以结案。但委托人履行完毕和解义务后,对方却毁弃和解约定且拒绝履行乙方义务,反而利用调解书的执行效力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母亲委托人已经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该案的再审,并就相关事实申请执行异议。

二、该案已由法院依法受理。任何断章取义,传播不实消息的行为,均涉嫌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事务所将代表委托人依法追责。

三、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进展,委托人会适时择机向公众公布案件细节真相,让社会公众全面客观了解案件始末原委。

以杨洋目前的娱乐圈地位,肯定是不差钱的,其中是有什么外人不知道的缘由呢?还是要看法律的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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