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不通

2017-04-11  本文已影响0人  PigsBoss
此路不通

从3月开始,中关村人才苑(中科院青年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苑)北门就竖起了这样一块通知,“非机动车禁止北门出行”。初以为是要求下车推行,然而后来发现并非如此,而是所有非机动车一律不能从这个门口出去,不管是骑着、推着、抱着还是扛着。

此路不通

人才苑位于保福寺桥东南,北临北四环西路辅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东接空间中心、辽宁大厦,西边是临街商铺,南靠国科大。上图中标出的“北门”,是人才苑的北门,“西门”是国科大西门,临中关村东路。北门出行左转,可到达保福寺桥十字路口,行人(包括推着、扛着、抱着非机动车的行人)及非机动车可沿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依照交通灯向西、向北通行;右转,可到达辽宁大厦、北航等。

因此,尽管北门外机动车道是单行线,然而对于行人或非机动车(至少对于推行的非机动车)来说,可以较为便利的通往上述方向或着单位。

反过来,如果北门禁止通行,那么要去往上述方向就必须从西门绕行。如果是去往中科院行政管理结局、计算所、航天502所等单位,仍然较为方便,但要向东(比如去北航)或向北(比如去清华,或者去工程热物理所),则南辕北辙了。

既然这样,那么号称“服务科学院、服务科研人员”的科住物业,何以在北门放置这样一块通知呢?如果要携带自行车出北门,又会怎么样呢?

经过几天的观察及亲身体验,可以发现,如果要与非机动车一起出北门,一开始保安会上来阻拦,如果执意要出,保安就要动手了。

按照《中国科学院京区人才公寓住户管理规约》规定,住户应该“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然而查阅《规约》(特别是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的部分),并没有“非机动车禁止北门出行”的条款,北门作为共用设施,也并没有规定只能单向通行。即便住户揣摩作为管理者的物业制定的规则不到位、不深入,没有领会领导意图,进而违反了《规约》,那么按照《规约》,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以劝阻、书面告知、上报管委会或产权单位处理等必要措施制止住户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见,保安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动手的权利,如果动手,那可就是越权了。

物业究竟为什么要单方面规定非机动车不许出北门,同时还以强制力来实施这个规定呢?

据当值保安、保安班长以及物业领导说,是“交警要求的”,是因为“北门外非机动车'逆行'容易发生危险”。

北门外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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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外不论是路肩上的步行道,还是路肩下的非机动车道,都足够宽,至少比中关村东路(西门外)的道路条件好得多。如果说容易发生危险,恐怕也是因为肆意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安全”,规定非机动车禁止出北门,岂不荒唐?再者,就算不从北门出,而是从西门出,难道就没这个问题了吗?上述有关管理者和领导还提到了逆行的问题。需要对上述管理者、领导普及的法律常识是,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靠右通行;行人在人行道内通行,没有人行道,靠右通行。北门既有人行道,又有非机动车道,即使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都被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法占用了,行人和非动车仍然可以靠车行道的右侧向东通行。

可见,非机动车出北门,既不是潜在危险的起因,也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那么,以“安全”、“交通”为理由,禁止非机动车出北门,是没有道理的。笔者已经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职能部门求证。

实际上,这个问题(包括其他相关或不相关的问题)已经困扰人才苑住户一个月余。按照《规约》规定,住户享有“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然而据物业领导的说法,物业对领导负责,对业主负责,帮助领导和业主管理住户;同时,住户享有“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住户共同利益、正当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的权利,然而,翻遍物业提供的《规约》、《中科院中关村青年人才公寓物业服务手册》、及《中国科学院中关村青年人才公寓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也找不到如何监督,更找不到向谁投诉。

希望“服务科研人员”不要成为一句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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