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
一个人的夜,我的心,应该放在哪里。
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我认识郑喆十年了,我承认,从小他就活的让我羡慕,家境殷实,长相帅气,最重要的是朋友多 对于我来说,朋友这两个字十足的珍贵,我挺孤独的。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是孤独的一个人,挺难过的,被人嫌弃,被人轻视,我总以为当自己足够优秀了才会改变现状,但是,后来我发现,有些事是天生的。
可郑喆不这么想,他是拿我当朋友的,故事的开始在十年前的一个周末,他打电话约我说:“周末你在家吗?”
我当时很惶恐,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过同龄人说过要到我家里来玩或者怎样,这是第一次。我很开心,我甚至还让妈妈特意收拾了一下房间。
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我依旧清楚的记得,他是下午两点十分准时出现的,穿着白格子的衣服和灰褐色的裤子,我们家在五楼,我甚至特意带着冰箱里的冰棍去到一楼接他去到家里。
那天我过的很开心,甚至可以说,那是我生命前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郑喆走后,我在卧室的玻璃窗上写下了他的名字,幼稚的外表下藏着四个字,郑重其事。
我们童年的友谊结束在有一次他约我去网吧,像我们这种农村的孩子总会想到办法去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他还叫了几个朋友,我们一共六个人,六个人的网费是我拿的,但是他们五个人组队刷图,我自己在主城里随便地乱逛。
遗憾的是,我们以为他是全部,可他却认为我们是谁生命里的几分之几。
挺残酷的,我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然后偶尔某一天用袖口的布擦拭下去了。
后来我们失去了联系。
直到高中,很多失去的故人会因为缘分二字重新相聚,我不相信缘分的,我以为这是命中注定。
后来,我们,重新再见,那个时候,我已经是全校前十名了。我班主任甚至在全班面前说过:应该像大苏学习。
那是我整个高中最引以为傲的成绩。
相比我来说,郑喆的日子可能稍微会有些难过吧,他喜欢打游戏,网瘾很重,不爱学习了,浑浑噩噩,等着高中毕业。
文科班里本来男生就不多,我们很巧的又成了同座,听说我们坐一起了,那天我心情挺复杂的。
不过,更可笑的是,我们同时喜欢上了我们的前座。
从小到大,在我和郑喆友谊中,我从来没有争抢过什么。我也自认为我可能争抢不过。
大概自卑是最遗憾的自我否定。
我的喜欢是深沉,而郑喆喜欢的热烈。
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的名字。我没想过打扰,只是在微信上有时有的没的说一些闲话罢了。最多分享几首薛之谦的情歌,说着好听。我以为,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吧。
郑喆送过情书,买的礼物从蛋糕到香水,甚至到最后花我的饭卡吃最便宜的早餐。然后,他们在一个暑假一起出去看了电影。
我那天挺难过的,因为在无形的竞争中,我又一次落败了,我活的很失败。这种遗憾是不能说出口的遗憾,带着张不开嘴的为难,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时隔多年我又在窗户上写下了郑喆的名字。
高考之后,他们分手了。
郑喆找我出来喝酒,我知道,可能从此之后我们也许这顿散伙饭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酒过三巡,带着热烈,男生的世界里没有两顿烧烤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谈笑着这十年发生的事。
忽而谈到十年前的那件事,他说:“大苏,你知道么,想知道那天我们兄弟几个不带你的原因么?”
“算了算了,我不想知道。”抑制住好奇,我不想知道,我只想一直误会下去挺好的。
他们五个在为等级低的我刷当时最好的天空套装备,因为下一周是我的生日。郑喆求了很久那四个人,他以为,我们可以都成为最好的朋友。但是没有。
十年之后,我的前桌对我的同座说:“我不想因为我,耽误大苏学习,他是能考到最好的大学的。”
郑喆说:“哎,好。”
这件事我不知道。
我后来听我的前桌的同桌说的。
我问:“她知道我喜欢她?”
:“你每天吃完早饭都会在身边的窗户上写想一个名字,不是么?”
她说的对。
许,认识你们,也挺不孤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