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挺为难的
陈先生的儿子叫冉冉(化名),今年10岁,在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读四年级。陈先生称,事情发生在4月17日下午延时服务期间,冉冉在玩水枪时,不慎喷到老师。随后,冉冉就被该教师扇耳光、卡住脖子殴打,还将其抱到走廊窗口处,威胁要把孩子扔下去。陈先生称,起先他并未看到公共视频,他是看到孩子脖子上的掐痕后,追问之下才得知具体情况。当他到学校询问老师时,对方矢口否认。直到5月初,从多位学生口中印证冉冉被打事实后,他才向当地警方报案。“派出所昨天联系我,说发现了一段视频,让我去看看。”陈先生称,5月16日,当他从警方提供的公共视频画面中看到孩子被抱在窗口时,他更为震惊和气愤。之后,公安部门经立案调查,对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
浙江教师林某某因惩戒学生过当被行政拘留一事,折射出当下教育惩戒的复杂困境。据此前消息,该教师曾两次被教育局约谈,并在校长陪同下向学生家长道歉,但未公开具体惩戒行为细节。网络流传视频显示,教师未实施暴力,而是抱起学生威胁将其从窗户扔出,此举虽无直接身体伤害,却因涉嫌威胁学生人身安全引发争议,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在笔者看来,孩子的行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家长所说的不慎(无意)行为,那么教师的后续行为就属于错误处置;二是孩子有意为之,主观挑战教师的权威,教师后续行为就属于惩戒不当,或是过度惩戒。如果是第二种情形,受处分的就不仅仅是教师,学生也要接受处罚。抛开原因不谈,仅就教师威胁要把孩子扔下三楼这一行为而言,教师过激言行的初衷就是想吓唬一下孩子,并不是要真的把孩子扔下去。而且,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教师在此次事件中并未造成学生身体上的明显伤害,他的所作所为就是一种违规行为。因此,笔者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并做出处理意见就可以了,公安机关没有必要介入并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理。因为教师被行政拘留,既对其职业尊严构成打击,也向全国教师群体传递了强烈的心理震慑。
这一处罚结果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公安机关介入教师违规惩戒的尺度应如何把握?行政拘留是否过重?在当前学校教育生态里,教师惩戒权面临“既要又要”的矛盾:既要赋予教师合理惩戒权,又需避免过度。这个“度”如何把握,成为困扰校长和教师的一大难题。
教育部虽曾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但现实情境远比理论复杂。部分学生因家庭教育缺失而行为失范,教师面对此类学生时,情绪失控下的惩戒往往容易过当,就如今天学生向教师喷水后,教师发火后实施惩戒,此类情境下如何界定惩戒限度?教育惩戒的灰色地带亟待明确:若惩戒未造成明显外伤,是否可视为合理限度?例如,教师因情绪激动掐学生手臂致青紫,或轻拍学生安全部位留痕,此类行为是否应被宽容?若家长投诉,可对教师处以扣除奖金、禁止评优等处罚,但行政拘留是否必要?等等。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警惕,那就是网络舆论对教育行政处罚的过度干预,要避免因舆情压力而加重处罚的情形发生。依法治教不是“谁声大谁有理”!当前,教师负担日益加重,教师职业荣誉感下降,加之少子化背景下学生行为偏差增多,部分家长溺爱情形严重,导致教师惩戒稍有过当即遭过度投诉。长此以往,教师职业倦怠现象便成为校园常态,部分教师以“躺平”应对压力,最终损害的是学生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