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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直译及诗评

2022-11-27  本文已影响0人  卧雅斋

原文:

【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诗》非屡盟,其心一也。”敢试论之。 

论齐僖公与卫宣公相互约定于蒲地

荀子曾经说过:“《春秋》里记载的是赞许国家之间相互约定,而不是歃血盟誓。而《诗经》里批判国君们的频繁结盟,其用心是一个道理。”我冒昧地尝试论述一下。

谨按《桓·三年》书“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说《春秋》者均曰近正。所谓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约言而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今二国之君,诚信协同,约言而会,可谓近古之正者已。

谨慎地按照《桓·三年》里记载“齐僖公与卫宣公相互约定于蒲地”这个事实,说明《春秋》的事情都说是接近正规的礼仪,所谓接近正规礼仪的事情,是指这些事接近古代的正规礼仪。古代的人以相互地约定作为诚信,慎重约言然后离去,从来没有歃血为盟这样的事情。今天两个国家的国君,诚信地协同合作,按照约言在蒲地相会,可算是接近古代的正规礼仪了。

何以言之?《春秋》之时,诸侯竞骛,争夺日寻,拂违王命,糜烂生聚,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曾何正之尚也。观二国之君胥命于蒲,自时厥后,不相侵伐,岂与夫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者班也,故圣人于《春秋》止一书胥命而已。荀卿谓之善者,取诸此也。 

为什么这样说呢?《春秋》记载的时期,诸侯们竞相地发展,为争夺而战连日不绝,抵抗违背天子的命令,浪费败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前天还是和好,后天就开战攻打,哪有曾有什么接近正规礼仪的风尚呢?看到两国的国君在蒲地相互约定,自从那个时候之后,不再相互侵略和攻伐,这岂不是与前天还是和好,后天就开战攻打的情况一样吗?所以圣人在《春秋》书里只一次书写了相互的约定就没有了。荀子称这个事情是可以赞许的依据,大概都是来自于这里吧。

然则齐也,卫也,圣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讥尔。曷讥尔?讥其非正也。《周礼》大宗伯掌六礼以诸侯见王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之法,言诸侯非此六礼,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识齐、卫之君,以春朝相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觐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时会相命而出耶?众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则私相为会耳。私相为会,匹夫之举也。以匹夫之举,而谓之正,其可得乎?宜乎圣人大一王之法而诛之也。然而圣人之意,岂独诛齐、卫之君而已哉,所以正万世也。荀卿不原圣人书经之法,而徒信传者之说,以谓“《春秋》善胥命”,失之远矣,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贤者,固亦鲜矣,奚待于齐、卫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则奸人得以劝也,未尝闻圣人作《春秋》而劝奸人也。 

然而,对于齐国也好、卫国也好,圣人是果真是赞许他们吗?可以说,不是赞许的,而是一直讥讽的。讥讽他们什么呢?是讥讽他们不是正规的礼仪啊。《周礼》中记载大宗伯掌管六种礼仪以用来诸侯拜见天子并形成文字规定,并且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特殊时期、大众共同遵守的等不同的礼法,并规定各诸侯没有行使这六种礼仪,是不得越境而出的。不知道齐、卫的国君在蒲地会见,是以春朝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是以夏宗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或者是以秋觐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是以冬遇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或者是以特殊是以春朝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还是以大众共同遵守的礼仪规定相互誓言才出发呢?不是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特殊时期、大众共同遵守的礼仪而出发,是属于私下相会啊。凡是私下相会,是属于平民百姓的举动啊。把平民百姓的举动,称之为正规的礼仪,这样做可以吗?当然圣人会对任何超过一个君王的礼法都是谴责的,然而圣人的心意,岂是单单谴责齐国、卫国的国君就算达到目的呢?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给后代万世留下正规的礼仪啊。荀子不去探究圣人著经立典的根本法则,而贸然相信传言的理论,对于“《春秋》真这本书是赞许相互誓言”的理解,错误的已经很远了。并且《春秋》记载的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中出现的圣贤,本来已经很少了,怎么会那样对待齐国、卫国的国君而赞许他们的相互誓言呢?要是相信这样的话,那么世上的奸人就可以劝化了,从来没听说过圣人著《春秋》是为了劝化奸人的。

读后诗曰:

春秋周礼渐衰微,前日盟言后日违。

古者不盟讥失信,荀卿之论理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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