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二马》——1925年老舍先生眼中的伦敦
从1924年的秋天到1929年的夏天,老舍先生一直在伦敦住了五年。多亏手头的钱紧,英国的旅馆和通行也都不便宜,让他没法子去到各处跑。除了寒暑假节,和极少数的外出游玩,老舍先生这五年,眼里尽是伦敦这个大城市了。在这期间,大概有很多时候他是泡在图书馆里写小说,和现在的我们泡在图书馆里写论文,恐怕是一般姿态。出走的时候只拎了一个皮箱,伦敦五年,带回了三本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还有《二马》。先生说:“假期内,学院里清静极了,只有图书馆还开着,读书的人可也并不甚多。我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与《二马》,大部分是在这里写的,因为这里清静啊。那时候,学院是在伦敦城里。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象个小公园。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现在,据说这个学院已搬到大学里去,图书馆与课室——一个友人来信这么说——相距很远,所以馆里更清静了。哼,希望多喒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上面这段出自老舍先生的杂文《东方学院》。不光是《二马》,杂文我也挑着读了几篇。按理说,杂文写的是生活,小说讲的是故事。但都读了,才发现,故事或许是虚的,但故事里的生活可不虚,过的是真日子,越看越觉得真事儿一般。竟分不清哪儿是生活,哪儿是故事了。先生笔下的伦敦,是百年前的历史,还是眼前的现在?我倒真有些含糊了。有时候是真像,九十多年前的过往,眨眼像昨天;有时候是真不同,让我感慨生在当今的幸与不幸。
从二马到达伦敦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混淆了:在利物浦车站,爷俩跟来接的伊牧师碰了头,转运了行李,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坐着地道火车去了温都娘俩的住处。(地道火车就是地铁,在英国叫tube。那时候就有地铁了,是中央线centralline,现在还在,还叫着同样的站名。)这是在小说里讲的故事,而在杂文《头一天》中老舍先生写了他真实的伦敦初印象:“啊,来了救兵,易文思教授向我招手呢。他的中国话比我的英语应多得着九十多分。他与我一人一件行李,走向地道车站去;有了他,上地狱也不怕了。坐地道火车到了Liverpool Street。这是个大车站,把行李交给了转运处,他们自会给走到家去。然后我们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九十年后,和老舍先生一样,也和所有来伦敦的青年一样(老舍先生初到伦敦时是25岁),我也对伦敦有个初印象:我当然不能是向他们一样坐船来的。那天飞机降落在希斯罗(老舍先生恐怕对希斯罗不大熟悉),我也是有一个“救兵”来接。我这个朋友够意思,怕我受累,没有引着坐“地道火车”,而是雇了小汽车。于是,我对伦敦的初印象是透过车窗玻璃看到的,玻璃擦得挺干净,挂着雨点儿。6月的天蒙着一层细雨,心不在焉的下一会停一会,街上人人夹一把长伞,不到雨点大时绝不往起撑。穿长风衣的居多,我当时就觉着,这个天气,再加上街上人的穿戴,绝对就是英伦范儿了,别的地方比不了的。
转天,我也像马威跟着伊牧师那样,由之前接我那个朋友带着,出门逛了逛伦敦。伊牧师带着马威去的是三个地儿:伦敦故宫(Towerof
London)(就手看伦敦桥Tower bridge),圣保罗教堂和上下议院。Towerof
London我也去了,但没人跟我说它也叫伦敦故宫,那之后我们没去圣保罗教堂,而是直接往西去了议会大厦看大本钟和伦敦眼。大本钟还是那时候的大本钟,但伦敦眼恐怕是那时候看不着的。
塔桥今夕
议会大楼今夕
圣堡罗教堂今夕
后来在伦敦这几年,但凡书中出现过的地名,我都走了个遍:从圣保罗教堂出来,沿着泰晤士河边溜达,穿过贾灵十字街(Charingcross),就到了马威和李子荣看戏买票的皮开得栗。现在看戏还是在这,也有买票的亭儿,但年轻人都爱在网上买票了。演的戏剧和那时候也应该不大一样,现在经典的是歌剧魅影,悲惨世界,流行的有哈利波特狮子王。过了皮开得栗就是瑞贞大街了,书中马威给李子荣买表的地方,现在街两旁都是奢侈品店,那时候也是个贵卖的地方吧,要不李子荣一见马威要往里走,扯着他就跑呢。
"皮开得栗"今夕
再往前走就是牛津圈,拐个弯就是购物的天堂牛津街。在老舍先生那个年代,牛津街就是最热闹的所在,“从太阳一出来直到半夜,牛津大街总是被妇女挤满了的。这条大街上的铺子,除了几个卖烟卷儿的,差不多全是卖妇女用的东西的。她们走到这条街上,无论有什么急事,是不会在一分钟里往前挪两步的。铺子里摆着的花红柳绿的帽子,皮鞋,小手套,小提箱儿……都有一种特别的吸力,把她们的眼睛,身体,和灵魂一齐吸住。伊牧师的宗教上的尊严到了这条街上至少要减去百分之九十九:往前迈一大步,那支高而碍事的鼻子非碰在老太太的小汗伞上不可;往回一煞步,大皮鞋的底儿(他永远不安橡皮底儿)十之八九是正放在姑娘的小脚指头上;伸手一掏手巾,胳臂肘儿准放在妇人提着的小竹筐儿里,……。”这些话用在牛津街身上真可以适用个一百年,即便不指名道姓,只要在伦敦待过的,问说的是哪儿,谁也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
牛津街往西是玉石牌楼——海德公园的东北角,每到夏天,大人们孩子们晒太阳的景象,和那时候一模一样:“青草地上的男男女女,也有脸对脸坐着的,也有搂着脖子躺着的,也有单人孤坐拿着张晚报,不看报,光看姑娘的腿的。一群群的肥狗都撒着欢儿乱跳,莫明其妙的汪汪的咬着。小孩儿们,有的穿着满身的白羊绒,有的从头到脚一身红绒的连脚裤,都拐着胖腿东倒西歪的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奶妈子们戴着小白风帽,唠里唠叨的跟着这些小神仙们跑。”不同的是,再没人叫眼前这座门楼“玉石牌楼”了,人们所知道的名字就只有MarbleArch。这是西边儿,牛津街往东是老马带温都太太买戒指被怼的地方:猴儿笨大街。猴儿笨吗?猴儿不笨,哪来的猴儿啊,是老舍先生开了个玩笑,人家叫Holborn,嗯,也确实叫的没错。现在的猴儿笨附近有不少学校,跟着饭馆咖啡馆商店什么的也都不少。哪家店的服务员也再不敢对中国人傲慢无礼了。
“玉石牌楼”今夕
由猴儿笨大街往北走,就到了二马的住所,戈登胡同(Gordon st)。这里离大英博物馆不远,UCL就在隔壁,老舍先生当年任教的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也搬到了这,现在改叫了亚非学院。书里说“这一带胡同住着不少中国学生”,到现在也是,且不只限戈登胡同,也不只限中国人,游思顿(Euston)一片儿有很多亚洲面孔:中国人、日本人加上韩国人,让这一带的各种亚洲餐馆都顶兴盛了,让附近UCL的学生都有了口福。这边的中餐和中国城的不大相同,中国城的中餐大多是香港广东的粤菜系,我一个北方人,还真有点吃不惯。点菜的时候菜名都认得,菜端上桌的时候,就对不上号了。想象和现实虽然总有差距,但一个鱼香肉丝,还能相差到哪去呢?别说,还真就让你认不出来了。Euston这边就好多了,虽然名气不如那头大,但菜炒的是真家常,面煮的是真筋道,在伦敦还能吃到肉夹馍我也是真知足了。老舍先生在伦敦那时候,恐怕没这么些个好吃的,他在杂文《头一天》里说起在伦敦的饮食:“饭是大块牛肉。由这天起,我看见牛肉就发晕。英国普通人家的饭食,好处是在干净;茶是真热。口味怎样,我不敢批评,说着伤心。…………”书里的中国人也是一样,除了老马先生舍得常花钱到馆子里吃顿好的,别人“天天就是一碗茶,两块面包,和一块甜点心。真想吃好的,这里也没有;好在也吃不起好的。”
顺着游思顿大街往西(往东去是伊牧师给老马介绍的教会),就进了瑞贞公园,就是老马小马温都太太和拿破仑都常去的公园。它现在也仍然是那副模样:“花池子满开着花,深红的绣球,浅蓝的倒挂金钟,还有多少叫不上名儿来的小矮花,都象向着阳光发笑。土坡上全是蜀菊,细高的梗子,大圆叶子,单片的,一团肉的,傻白的,鹅黄的花,都象抿着嘴说:“我们是‘天然’的代表!我们是夏天的灵魂!”两旁的大树轻俏的动着绿叶,在细沙路上印上变化不定的花纹。树下大椅子上坐着的姑娘,都露着胳臂,树影儿也给她们的白胳臂上印上些一块绿,一块黄的花纹。。。”
在瑞贞公园找个长凳坐下,或是干脆往草地上一躺,管它有没有阴凉。这个长凳或是这块草坪,会不会是老舍先生当年坐过的,要不就是书中的温都太太抱着小狗拿破仑坐过的。这种感觉真好,像是和从未见过的人成了好朋友,虽交谈不了,但透过城市里的这些地方,倒好像真有了共鸣。老舍先生的故事,有种微妙的真实感,联通了故事中的人,先生自己,甚至是百年后生活在这里的我们。在伦敦,我并不觉得一百年太远,它或许就是身边这个长凳,门口这条街,街角那家咖啡馆。在伦敦极好的一点是,可以和历史擦肩而过,历史在书里在博物馆里,又不全在,它也在脚掌迈过的每一步中。走在这里,仿佛和老舍先生也能擦肩而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