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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4.4:苟志于仁须断恶,既知其耻当改过

2018-06-04  本文已影响19人  善氏

「里仁篇第四」4 

【原文】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译文】

孔子说:“如果发心为仁,就要断恶。”

【注释】

“苟”,意为如果、假如。

“志于”意为发心。

“仁”在此指为仁。

“无”通“毋”,表示劝阻或禁止。意为“不要”、“别”。

“恶”在此指为恶。

【评析】

在上一章中,孔子说“唯有仁者能使人向善,能使人知耻”。本章则进一步阐发道:如果发心向善、有志于仁,就必须要断恶。而上一章中所言的“知耻”即是本章“断恶”的前提。

曾子在《大学》的开篇即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经过自我修养的不断提升,最后要“止于至善”。显然,不断恶是绝不可能达到“止于至善”这一儒家终极目标的。

为仁而不断恶,就好比竹篮打水,终究成空。别说“止于至善”,就连“明明德”亦不可得也。好比挖井,挖土是“为仁”,填土是“为恶”。边挖便填,井何以成?是故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也有将本章解释为“只要存心于仁,对人便没有厌恶了”,换言之,也就是“仁者爱人”。但这种解释忽略了一点,就是“志于仁”不等于“达于仁”。

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可见“志于学”不等于“立”,“十五志于学”的孔子显然也还不能被称为“学者”。

同样,“志于仁”只是发心为仁,并不即等于仁者,当然也就未必拥有与仁者等同的涵养功夫。因此,说志于仁者同仁者一样有博爱众人的胸怀,未免有些勉为其难了。

孔子弟子三千,皆志于仁者。若说三千弟子皆不厌恶别人、皆博爱众人,恐怕连孔子也未必会同意吧?否则何以解释“子见南子,子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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