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丨司汤达《红与黑》给少数幸运的人
爱情和事业,哪一个才更重要呢?名誉与真心,究竟应该选择什么呢?
倘若你是来自农村的青年,有幸漂泊在了大城市的浮华,恐惧与自卑,或许会令你感到一种陌生的孤独。我们处在这个世界,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小人物,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小人物的我们没有野心的追求。
法国的报纸上曾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青年家庭教师与女主人有染,又在妒恨和绝望的冲动下,杀害了她,这个消息就是《红与黑》的创作素材。我们的主人公是木匠家的孩子,但他跟他的兄弟不一样,因为他整天都抱着书不放,不愿意去做一些力气活,全家人都觉得他是个懒汉。但于连是个心比天高的小伙子,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从一个卑微的下级军官成了世界的主人,他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挤入上流社会。
正逢市长想为自己的孩子聘请一名家庭教师,于连饱读诗书,熟记拉丁文《圣经》,又得到了神父的极力推崇,有幸被选中。对于自己的工作,于连可谓是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同样的,对于市长夫人,为了证明男人的尊严和勇气,他也敢大胆表示自己的爱意。市长夫人虽然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但是自从嫁入这个家里,就没有享受过爱情的滋味,可以说她的内心是纯洁的,像没有谈过恋爱的小女生一样,渴望着爱情滋润。市长夫人讨厌市长身上的粗鄙,自私自利,而于连的出现满足了她对爱情全部的幻想,两个人经常私下幽会。
纸终究是不能包住火的,两个人的丑事最终还是传到了市长的耳朵里,于连不得不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了另一个大城市的神学院,一心还是希望能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此出人头地。可是在这个神学院里,院长和主教之间的勾心斗角,也让他看清楚了教会里的人丑陋的嘴脸,只要你有才学,就会受到别人的敌对,谁都想爬上更高的位置,于连也同样希望自己可以黑袍加身。于连在神学院处处受人打压,最后神父推荐他去侯爵府当秘书,抄写一些稿件和公文。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于连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了外省年轻身上的土气。他非同寻常的才能与骄傲征服了侯爵家的小姐拉莫尔,于是他开始和小姐恋爱。于连的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似乎就要实现了,一封揭发信,他的梦彻底破碎,写信的是市长夫人,这个爱他爱到骨子里的女人,被人逼着写了这封信,于连不知道市长夫人的苦衷,满腔怒火只为了一枪杀了这个女人,市长夫人受了枪伤,所幸没有伤及要害,而于连被捕入狱,等待最后的审判。他拒绝了市长夫人和拉莫尔小姐的上诉,两个深爱着他的女子,伤心欲绝,最后于连死了,拉莫尔小姐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市长夫人三天后也离开了人世,似乎去追寻爱情的影子。
这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内心藏着宁愿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他经常会遐想,就是有朝一日能被引荐给某位巴黎的美富人,得到他们的垂青,眼看着梦就要实现了,却被人陷害,落下个惨痛的结局。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封揭发信说得也没有错,于连这个人贫穷而贪婪,靠着彻头彻尾的虚伪,通过诱惑一个软弱,不幸的女人,试图谋求社会地位,出人头地。他为了在一个家庭里获得成功,其手段之一就是竭力诱惑这个家里最有影响力的女人,他的目的是控制这家的主人及其财产。奈何都失败了,虽然在事业上他没有取得成功,至少在爱情里他还是收获颇丰,只不过他并没有珍惜这两个爱他的红颜知己。
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的爱情,可以称之为“心灵之爱”,不掺杂野心和目的,他并没有想依靠市长夫人取得荣耀,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人,只是为了心中的梦,才不得不选择离开,而于连和拉莫尔小姐之间的爱情,可以称之为“头脑之爱”,他就是想通过侯爵的女儿获得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能让自己在人群中抬起头来。主人公在生命的终点重新回归了他的“心灵之爱”,而当他死后,拉莫尔小姐怀抱一颗人头的惊人场面,又体现了“头脑之爱”。
“红”是指法国士兵的红色军服,代表资产阶级革命的力量,“黑”指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代表封建教会势力。小说主人公于连,如果身在拿破仑统治的时代,他应该去从军,而王朝复辟之后,他只能选择去当教士,去从军,意味着穿上红色的戎装,当教士,则身着一袭黑袍。这个书名也暗示了两大对立阵营的尖锐冲突,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各阶层错综的矛盾关系。于连是时代的产物,他有超凡脱俗的智慧,但他生不逢时,不能去建功立业,他的复杂而矛盾的性格在作者笔下表现的淋漓尽致。
于连的爱情被他当作了事业的踏板,而当他真正站在了这块踏板之上,感受到的更多是陌生,冷漠的自己,曾经那个温柔敏感,充满激情的平民青年,却迷失在贵族迷乱的浮华之中,却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再次选择了重生。
世间又有多少幸运儿能够改变自己的阶级地位,有才能的于连尚且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而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甚至连这个门槛都能难踏过。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追寻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生活,等到受尽现实赤裸裸地摧残过后,才发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曾经的简单地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
——文/紫青 202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