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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记趣,品味

2024-02-03  本文已影响0人  方丹日记

知乎上有人提问:你到一个城市,最想去的地方是哪里?

随即了答案:去逛当地的菜市场。

这是一个有些意外的回答。这么回答并不是想要搞什么噱头。也许有些人会去这个城市的影剧院、博物馆、大商厦、公园、古迹……不,这些远远不如菜市场更诱惑我。

一个城市的菜市场,也最能体现出这个城市特有的味道。那里有最民间、最真实的烟火气,最具有这个城市细微的神经末梢。有些味道,也只有在你所生活的城市中才会找到。

在川渝,看到了最干净、最雅致、最饱满的菜市场,那成堆的辣椒仿佛都有了秩序。在西宁,看到鲜红的枸杞被成堆地摆放在莫家街上。在春城,那些竹筐里的菜自由而散乱,但也非常的新鲜可人……因此,很多年轻人渐渐爱上了菜市场,也逐渐对那种井井有条的生活感到无趣。

生活中最让人铭记的自然是各种的“有趣”。

著名漫画家韩羽,这位年逾九旬且风趣的老爷子,用山东聊城话和记者聊天,他说:“我真是怕死,一提起死就腻味。”又说:“活着多好呀,可以想吃啥就吃啥,想喝啥就能喝啥。”因为聊城话带有很重的鼻音和卷舌音,听起来就更加生动有趣,听来让人满心欢喜。

这种趣味,菜市里也有。去菜市场的人,有着最平凡的心。尤其喜欢那种无秩序的拥挤,这种拥挤恰恰有着人世间的温暖。

卖肉的手起刀落,一刀劈下去,看着极为过瘾。卖鱼的在刮着鱼鳞,一到冬天,手上全是口子,始终低头刮着鱼鳞,任凭鱼血肆意溅到围裙上。嘴上斜叼着烟,还时刻关心着房子的价格,抱怨煤又涨价了。这是属于世俗里的味道,残忍而生动。

在菜市场,随处可以闻得到城市的味道。有的城市忙碌,有的城市恬淡。其实,菜市场可算是最民间且最普通的存在,普通的一餐一饭才更能体现城市的气息和味道。那鲜红的辣椒、嫩绿的青菜、细细的豌豆苗、脆爽的萝卜……让人看在眼里,暖在心头。

张爱玲的《记趣》一文对菜场的描写亦洋溢着浓郁诗意:“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菜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的、油润的紫色,新绿的豌豆,热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第26页)”这是张爱玲对菜市场的迷恋和描述。她还喜欢新鲜的汽油味道、樟脑味道,这种味道关乎最真实的生活。

喜欢闻雨后的味道,有一种新鲜和清洁。也喜欢新衬衣里散发出一种清冽的味道。喜欢年轻人黑头发里散发出的年轻味道——人老了也有一种味道,的确不讨人喜欢,再怎么干净也是一种挥之不去的僵腐的味道,那真是没办法的事情。

台湾女歌手辛晓琪有一首歌叫《味道》,唱得很隐忍,也很疼痛。它表达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其实是想念着一个人的味道。

一段回忆挥之不去,是想念和那个人在一起的味道—— 一起吃一块烤红薯的味道,一起吃一盆毛血旺的味道。以为忘记了,猛然回首,闻到类似的味道,心一下子就回荡起来。味道这东西,隔了多少年还停留在那里。胡适让人从北京带一包土到美国去,为的是闻一闻老北京的味道。

同窗的颖总喜欢每过一段时间就添加几件衣服,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可私人订制的无袖黄色连衣裙。在她的青春里,也曾有过类似这样的一条裙子。领口带着蝴蝶结飘带,大大的裙摆,有装饰性腰带的一条裙子。

在二十岁的年华上,颖总喜欢穿它。回想起那条黄裙子,旧的早已有时间的味道——它收敛了颖青春的记忆,每次看,都觉得更成熟了,这么年轻的颜色,这么明亮的颜色,也只有在二十岁时才敢穿吧。

人生是逐渐往回收的。年龄越大,越不会轻易动感情。爱不动了,也恨不动了,就想安静地一个人独处,也无风雨也无晴。慢慢学会了克制,人必须学会有必要的克制。灵魂的走势趋于平坦,不再艰险陡峭,不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便是一种沉静的味道。

“Donoratico”这个品牌有一款衣服,是一件宽大而飘逸的衬衣。穿在身上,会有一种安静的味道的。吊牌名称所谓的紫蓝纸是什么?颖不清楚。但她知道,岁月赠给人烟尘之时,同样也把品味生活的灵敏度一并赠予了。

就像颖上学时喜欢浓烈的辣,而现在,更喜欢清水煮一切。这种舌尖上、味蕾上的改变,其实更是心境的改变。回想多年前若有人问喜欢去哪里,也许会回答例如影剧院或咖啡馆等类似的地方。

citywalk的尽头,是菜市场

而现如今,则毫不犹豫地说着菜市场,因为那里接着地气,接着人间最温暖、最寻常、最踏实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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