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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信息第十八讲:因信称义的恩典

2018-12-19  本文已影响188人  主的小羊戴连军

【罗3:21】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罗3:22】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罗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罗3: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罗3: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3: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罗3: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罗3:29】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罗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罗3: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今天我们来学习, 罗马书三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经文,保罗在这段经文主要讲因信称义的恩典。 

一:,称义之道有律法与先知为证

罗3:21节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3:21)

因信称义的“义”,不是行律法或因自己的完全而得的义;乃是“在律法以外” 说明上帝称人为义与律法无分无关,与行为无关。与人的好行为无关,也与人的坏行为无关,只是与上帝的恩典怜悯有关。因为上帝拣选一个人,不是因为他的行为有什么好;人的不好也不能拦阻上帝向他施恩,因为上帝的救恩就是为人的罪所预备的。凭守律法既不能得着 神的义,只好在凭律法以外,就是凭恩典的原则来得着 神的义了。这原则“已经显明出来”,因基督已经降生、受死、复活、升天,救恩已经完全了。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是证明上半节“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那件事的。怎么知道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这种讲法是合乎圣经呢?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律法和先知就是旧约全书的总称。旧约中各种律例、节期、祭礼、预表或预言,都是预指那位要来的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并且也都是预先证明人不能凭律法称义,只能靠基督的救赎得救,既然如今基督已经受死复活,正如律法和先知所预言的那样,可见凭旧约的“律法和先知”就可以“作证”, 神的义的确已经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

整个旧约,不过证明以色列人——这个被特别选召出来加以训练教导的民族,尚且不能遵守律法,何况那些根本不明白律法的外邦人,岂不是更不能守律法了吗?可见一切人都不能凭律法称义,必须在律法以外寻求救法;所以因信称义的道理,不但合乎旧约的主题,而且正是旧约所要证明的真理。

二:蒙称义的恩典加给一切信的人。

罗3:22-24节“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蒙称义的恩典是加给一切信的人。这不是说基督教并不是不要求行为,所不同的是它强调人要先信,才能有行为。因为由信得生命,有生命才能产生行为。所以,在信耶稣的时候,基督教要的是人的“信”,而不是“行”。这与普世宗教都不一样,普世的宗教都在鼓噪,要人靠自己的修路铺桥、积善积德、苦修苦行等行为努力得救。基督教恰恰相反,它认为人的败坏已经在生命的根源中,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从这个命中发出来的,再好的都不过是破烂。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称义 。什么叫做罪?罪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亏缺”,意为不足、缺乏,原文显示为接续不断的不足。“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意为失落了上帝的形像,或说有负于他的形像。上帝是荣耀的,他的形像就是他的荣耀。人本来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应该活出上帝的荣耀;人如果活不出上帝的形像,就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但神发明他的救恩:“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上帝拯救之恩是没有条件的,也是没有界限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无不需要上帝的拯救。因此,上帝的义是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怎梓才叫信?信就是接受。接受什么?接受我是个罪人的事实,接受拿撒勒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的事实,接受上帝的儿子来到世上,已经藉死里复活,成就了救赎恩功的事实。你既接受除他以外、别无拯救的事实,自然就会把他接到心中作主。这样的接受不仅是口头的告白,更是生命的接受,它包括了人的知、情、意三大部分,知就是思想的明白,情就是情感的热爱,意就是行动的投入。 

三 :因倍称义的根据。

罗3:25-26节“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所谓“挽回祭”就是指基督把自己献上为我们赎罪,挽回了 神的怒气的意思。在旧约中并没有“挽回祭”的名称,使徒保罗用这名词,是特要表明基督赎罪所发生的功效怎样挽回了神的心意。这挽回祭,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流血受死那件事,就是我们称义的根据。 神的公义,使他不能没有根据地称罪人为义。基督的受死赎罪,就是他可以把“称义之恩”赐给人的根据。

但这并不是说,世上所有人都自然地可以得着称义,它还要藉着人的信才可以临到人,只有信靠基督十字架救赎之恩的人才得称义。 神这样行的缘故,是要显明“ 神的义”,就是显明 神的公正、良善和美好。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称义之道固然根据基督的挽回祭,也根据 神的宽容。 神以忍耐宽容之心对待人,不立刻施行审判和刑罚,人才有机会信靠基督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人都喜欢自以为义, 神却要人认识他的义,认识他的公正与良善。他喜欢让人得着他的恩典,并且他的恩典是很公正地施与人的,他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就是他公正而慈爱的凭据。

神要显明他自己的义,好使人以他自己为义,这是 神自高自大吗?不是,否则他就不义了。他既是绝对义的,人认识 神的义,就会知道自己无法称义,而寻求因信耶稣称义;所以 神要人知道他的义,乃是因为他愿意人可以得着他的义。

接着保罗从他对蒙恩论述中得出结论:

1:使徒保罗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罗3:28节“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称义之恩本来就不是只给犹太人的。罗3:29—30节“难道 神只作犹大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称义之道更坚固了律法。罗3:31节“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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