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的干部选拔改革
陆贽请求让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各自推举本省的属官,将他们的名字登录到诏书上,以便日后按名单考核他们办事成绩的优劣,并且据此提升或贬黜他们的推举人。
五月,戊辰(十四日),德宗颁诏命令实施陆贽的建议。
没过多久,有人对德宗说:“各部门推举的属官都弄虚作假,有的人还收受贿赂,所以不能得到真有才干的人。”
德宗暗中晓示陆贽说:
“今后任官改官,最好由你亲自选择,不要让各有关部门办理。”
于是,陆贽进上奏章,大略是说:“
本朝对于五品以上的官员,是通过诏书来加以任命的,这便是经由宰相互相商酌计议,上奏圣上批准的任命方法。
对于六品以下的官员的任命方法,则是通过圣上的旨意来授给官职,即经由吏部铨选人材,署任职务,圣上在诏旨上标上一个‘闻’字,但不置可否。
在开元年间,起居郎、舍人、拾遗、补阙、御史等官职,还是由吏部选任上报的。
此后,宠臣专擅朝政,丢开众人的公议而扩大自己的权力,废弃公开的选举而推行私人的恩惠,使宰相奏任官员的办法遍及各级官员,如果不经过现任宰相的同意,就无法任官。”
他又说:“由三省长官各自推举属官的办法宣布实行以来,只推举了十几个人。
评议他们的资历与声望,已是无愧于他们的班列位次,考查他们的品行与才能,又没有听说有缺失败坏的地方。
然而议论的人骤然横加批评,向上打搅陛下的视听。
治道的难以实行,于此也可见一斑了。
请让进言的人指出并陈述具体情况,讲清楚哪个人接受了贿赂,哪个人推举时作弊,
将这些人交付有关部门,核实所言是实在的,还是没有根据的。
对推举失误的人一定要实行惩罚,对诬告好人的人也要反过来追究他们的罪责。
为什么一定要姑息作弊与贪赃行为而不肯给以分辩与追究呢!
将公开的评议变成私下进行的活动,
而不肯公布发言人的名字,
使无罪的人遭受怀疑,
使有罪的人得到纵容,
无论亏理还是有理,全都一律对待,人们还有什么依靠呢!
加之,宰相不过只有几个人,哪能普遍熟悉众多的士子!
如果让宰相任命所有的官员,理应反复询问访求,
但这样便将公开举用变成私下推荐,
将察举贤良变成暗中投靠,
弄虚作假的事情肯定很多,形成的流弊愈发严重。
所以,承续以前的办法任命官员,很少有不牵涉谤议的。
虽然说这因为宰相把握标准不够一致,有时会自行作弊,
但也由于私下访问亲近的人们,反而被他们捉弄了。
这一弊病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陛下圣明垂鉴,分明知道这些事情。”
他又说:“
现在的宰相,就是过去的三省长官,
现在的三省长官,便是将来的宰相,
这不过是职务的名称暂时不同,
本不是推举官员与任命官员在职权上有区别。
担任三省长官的时候不能够举用一两个下属的官吏,
到出任宰相以后便可选拔成千上百个官员,难道有这样的道理吗?
众人的议论飘忽不定,他们的迷惑以这一点最为严重。
一般说来,尊贵者统领事务的纲要,卑下者负责细节的处理。
所以,君主选任宰相,宰相选任各部门的长官,各部门的长官选任处于辅助地位的官吏,要想务求用人得当,便无法改变这种做法。
大凡寻求人才贵在广博,考核官吏的成绩贵在专精。
过去武则天想收买人心,提拔官吏不拘等次,不但百姓可以推荐士子,还可以自己推举自己。
然而,那时对官吏的考核与督责非常严厉,官吏的升降都很迅速,所以当世认为武则天是有知人的明智的,连续几朝都仰仗她选拔出来的众多士子为朝廷效力。”
他又说:“
武则天推举任用人才方法的失误在于变动太快,但是能够得到人才。
陛下慎重选择官吏的方法过于精细,反而会失去人才。”
德宗终于还是追回了前不久颁发的诏书,不再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