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三首歌
整理东西的时候,没想到翻出来一部《鲁迅精读》。我已经很久没读鲁迅了,所以这只能是大学时代的遗物。鲁迅起初以小说闻名,后来杂文的名声掩过一切。那些短兵相接的文字自然读的时候畅快,但之后也就不再记得,反倒是另一些隽永“调侃”的篇什历久弥香。比如《我的第一个师父》,《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算是散文;杂文之中沉郁风格的,如《为了忘却的纪念》、著名的《纪念刘和珍君》——直到现在,很多章节我还能背出来;还有一类,是鲁迅式考据的文章,《灯下漫笔》以及《春末闲谈》都是,更不要说那长长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名字长,文章长,意趣也长。《精读》不知为何这些都没收录,好歹还有一篇《隔膜》。
匆匆翻了一遍《精读》——那些繁琐的讲解真也头疼——,录了四篇小说,四篇之中最喜欢的是《铸剑》。无论从哪个角度,我觉得《铸剑》都能承受住任何挑战。还记得第一次阅读的时候,着迷的部分是眉间尺和黑衣人口中唱的颇具楚辞风的歌曲,当然不敢说懂得了。这一次再读好像也没多少进步——
第一次歌唱发生在第二节的结尾,当时黑衣人背起眉间尺的头颅和青剑,在群狼瞩目之下扬长走向王城。歌词可以分为以下部分:语气词;和故事情节相关的吟咏;戏谑之词。语气词不去说。第二句“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这分明是说眉间尺自割头颅的情节,为什么一个仇人呢?因为仇的古字是两人相对,眉间尺只能是“一个”。伙颐、连篇都是多的意思,所以第三句中的一夫就是指国王——一夫也有独夫之意。“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却是预言故事发展了,由黑衣人唱出来就是他的复仇计划吧。其余几句,除了语气词,就是唱到兴处的任意发挥了。
也就是说,在这斑驳之中,有些是和情节相关,有些则是情致抒发的“胡诌”(小太监语)。接下来就按照这个思路解释剩余几首歌曲的意思。
第二次吟唱发生在黑衣人准备妥当之后开始表演之际。只需点出几个词语的意思便可了解,“民萌”就是民氓,这里自然是指黑衣人和眉间尺;一夫仍旧是指国王。歌词夹杂的意思是表明双方的态势。也暗合仇字——两两相对。犹言:眉间尺伺机复仇,而国王犹被蒙在壶卢里面;黑衣人以眉间尺的头颅行事,国王总有千万头颅也无所用处。
第三次吟唱也是最后一次,出自眉间尺之口,当时他正在水上面跳舞刚到高潮。沉入鼎底时候吟唱的词句和第二次收尾的部分几乎一致,所以跳过不说,只说前半部分。前三句有“王”、有“万寿无疆”是对国王的祝词,克服怨敌一句貌似说国王武功了得,但更像是说国王杀死眉间尺的父亲得到青青宝剑。这三句颇多反语,以眉间尺和国王之间的仇恨,所谓“万寿无疆”更像是“即刻呜呼”。“王泽流兮浩洋洋”当然可能是反语,但是因为此时眉间尺恰好身(头)处水中,仅就字面出发说是眉间尺的“兴”——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好像更有意思。“青其光”三字大概指以剑杀身,因为青剑出鞘才能发出光,而出鞘则意味着“剑到头落”。“青其光兮永不相忘”自是在说杀父之仇时刻不忘。“异处异处”一句,看到异处一词首先想到的自然是“身首异处”,犹言光明正大取国王首级。堂皇一词放在一起含有贬义,所以中间使用“哉”分开,取其本意。“嗟来陪来兮青其光”则比较明显:快到鼎里来吧。总的来说,这一次吟唱是眉间尺的复仇宣言,是对阵之前的誓词。
之前就已说过《铸剑》几无可挑剔之处,这三首歌曲更添其神秘荒诞——其实整篇文字都流淌着这种色彩:这也使得小说更具现代感。这样的小说,无疑是每读一次就赚一次。很强悍。无怪乎李欧梵举手称赞((《故事新编》中)“技巧最高,召唤力最强”——《铁屋中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