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学习28天(一)

2/28理财规划学习2018.12.17

2018-12-17  本文已影响1人  宝贝恩泽恩绵

第一,学习《理财周刊》

2018第37期2018.10.08 《借助保险抗癌 转嫁财务风险》p54

并非所有的高价抗癌药,创新药都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进入医保目录。除了等待“医保抗癌”的逐步扩容,我们还可以有意识地借助商业保险,更科学有效地转嫁癌症可能造成的经济重负。

目前可转嫁癌症这一重大财务风险的商业保险主要有以下3种:

1.防癌险

特点,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保险公司均一次性给付约定数额的保险金,无需发票保险,也不与社保冲突。

费率一般相对较低,且大部分包含原位癌轻症保障,适合收入暂时不高,保费预算也相对有限的群体选用。

2.重大疾病险

特点,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均一次性给付约定数额的保险金,同样无需发票,不与社保冲突。

保费通常较高,一般建议为家庭经济的顶梁柱设定30万元以上的重疾保额。

3.费用保险型医疗险

特点,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标准,在一定限额内全额或按约定比例予以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需要发票,遵循补偿选择以及不可重复报销原则。

多为一年期消费型保险,出险后次年可能不能续保,所以可以与重疾险一起配置。

非一次性给付,不可重复报销,即社保和保险公司为客户报销的总费用不可能超过客户自费治疗费。所以,重复购买不同公司的类似报销型医疗险并不能重复报销。

第二,我的理解。

前两种是没发生医疗费用时,只要确诊就可以一次性给付,即治疗前就可以先拿到一笔钱。最后一种,是先治疗,治疗后花了多少钱,在这个金额内拿着对应的发票报销,即自己先垫付资金治疗,然后再报销出来。

目前健康方面,自己买了重疾险和费用保险型医疗险。

同时配备了以养老为目的的年金险。

给孩子配备了重疾险和教育金。

作为普通家庭,保费支出和保额保障,遵循双十原则。

自从买了保险,感觉活得也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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