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见还是偏见?

2018-01-04  本文已影响7人  妖女青青

我是个不爱谈论热点事件的人,不是我不八卦,而是身为法律人,我怕自己胡乱八卦,失了法律人的素质,且易惹是生非。但是,身处网络时代,热点的事件总是不断撞击我的眼球,尤其涉及法律人的事件,想不看都难。

最近么宁发表一篇文章《只须心如故》,一石激起千层浪,我的朋友圈一夜间就被么宁刷屏了。当然,这与我也是法律人,身边环绕的大多数同学、朋友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不无关系。

尤其我的华政校友群,截然不同的两派观点,不断争执、冲突甚至上升到谩骂,如果不是隔着“网”,兴许都会打起来,法律人的理智和斯文几乎扫地,落下一地鸡毛。难怪有师弟感叹道:“恨死么宁了,辞个职都让大华政起内讧。”

突然间明白,法律人原来也是人,也有不成熟和不理性的一面。从某些法律人的法律素养看,若他身处么宁的位置上,未必就比么宁处置得好,未必能弘扬公平公正。

对于类似么宁事件这样的热点事件,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高见”,觉得自己代表了公平正义,可以侃侃而谈,包括我也有很多想一吐为快的妇人之见。但是,看多了朋友圈的观点,我发现其实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发表的不是高见,而是偏见。

如果问那些发表“高见”的人,么宁等网络上热点人物具体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触犯了哪条规定,并非每个人都能准确地说出所以然来,很多人只是人云亦云而已,甚至只为了图口舌之快,发泄个人情绪。

而那些自以为了解实情,能说出些道道的高人,到底又有几人认认真真地看过庭审视频,查阅过第一手资料?他们所了解的事实大都是二手,甚至三手四手资料,比如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这些材料是别人咀嚼过后吐出来的东西,少了原汁原味,多了添油加醋,至少多了咀嚼人的口水,足以影响他人的判断。

而热点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只是一家之言,难免趋利避害,有失公允。根据这些材料得出的结论,可能侥幸正确,更可能不正确。

作为法律人,以“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尚未能查清,又如何“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判断?如果不懂事实却乱批乱斗,口出狂言,与文革时写大字报又有啥不同呢?

身为法律人,都该摸着良心问自己,我真的了解了全部真相吗?我的判断是否有依据?

感谢网络时代,在朋友圈常常能看到截然相反的观点。透过那些观点,研究发表观点的人,我常惊讶地发现特定体制内的人和体制外的人的观点泾渭分明,让人一眼看穿身份。原来各种观点也都是从本位主义出发而形成的,也是有群体区别的。

反观自己,亦深深地烙印着法官的痕迹,不自觉地会对法官、检察官犯错,抱着同情的心态,有兔死狐悲的感觉。当外界对体制内的人进行抨击时,如同打击到自己,倍感委屈,忍不住就要为同行辩解开脱,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同行的错误。比如对于么宁,我内心深处就少了是非观,多了同情心。

很多律师亦然,他们看到自己的律师同仁被追责或被审判,立马敏感地觉得他们的今天可能就是自己的明天,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结成联盟对抗执法者,维护被追责的律师,迫不及待地以各种方式声援,哪怕被追责的律师其实是匹害群之马。

如果声援的律师恰好在某案件中被某法官或检察官“欺负”了,那么,他们就更理直气壮地断定执法者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而被执法者都是被冤枉的。

于是,对同一个事件,各方各派都迫不及待发表“高见”,而没有静下心来研究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只是针对事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根据其的身份和自己的经验、好恶,任性地发表或支持或反对的种种“高见”。

发言的人肯定觉得自己的发言是分清了是非,其实未必如此,因为他们被一叶障目了,类似盲人摸象,发表的言论难免偏颇。

很多时候,我发现法官和检察官常常对某些律师,尤其死磕派律师极其不满,认为他们是昧着良心赚钱,别有用心地博眼球,因此对这些律师嗤之以鼻,一味地拒绝认同他们的观点,而忽略了这些律师身上可能存在的优点,比如负责任、有勇气、精法律、好口才等等。

而很多律师及其他社会人士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毫不犹豫地力挺某些死磕派律师,认为他们敢叫板权力,是真英雄,而忽略了这些律师身上表现出的非法律人应有的理性和戾气。

更多的人对法官检察官充满莫名的仇恨,把对个别法官或检察官的恶劣行径的痛恨,转嫁给整个法官或检察官群体,把对社会、对体制、对自己境况的不满,都发泄到体制内的人身上,并说出种种不负责任,极其不堪的言论。

那些激烈的,带有很多个人情绪化色彩的言论,早已经远离对事件本身的探讨,而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又或者说是没掌握公权力的群体对手握公权力的群体,发泄不满,进而发展成为互相攻击和谩骂。

大家都只从自己角度看问题,揪住并放大对方的过失,忽视或放任己方的错误。站位明显歪了,身不正影子就斜了。没有公正身心,哪来公正言论呢?

大家都好像在执着地追求公平公正,在坚守法律底线,其实,都只是坚持自己认为的所谓公平公正。

更有极少数所谓“有识之士”,他们自以为才高八斗,觉得自己“鹤立鸡群”了,母鸡下蛋后是“咯咯咯”地叫,他们下蛋后非“嘎嘎嘎”地叫,只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他们实际上没有自己的观点,他们的观点就是寻找与大家都不一样的观点,你往东我偏往西,特立独行,任性妄议。把叫板政府和司法部门当乐事,如同叛逆期的孩子,时刻与父母作对,非说出叛逆不道的言论不可。

写这篇文章,不是想支持谁或反对谁,也不是想说服教育别人,只是想剖析和反省自己,并时刻提醒自己,遇事站位更高一些,眼界更宽一点。尽可能摆脱所在群体的思维定势,多换位思考,多发现别人的优点,去除小人之心,多行君子之道。凡事对事而不对人,做一个真正有独立思考精神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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