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想离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2019-02-28 本文已影响0人
Mandy_L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两种情况:
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原则上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至于返还的数额,则要综合考虑双方是否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以及未缔结婚姻关系的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返还彩礼数额的时候,会考虑到你们有没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了多久以及没能去民政局领证是什么原因,主要是谁的过错。如果是完全没有同居生活过,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要回全部彩礼。
二、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就是已经领了结婚证的,彩礼原则上是不返还的。除非你们双方结婚后都没有共同生活过,也就是没有住在一起或者分房睡以及给了彩礼后你生活比较困难,否则给出去的彩礼一般都拿不回来。不过我们律师团也曾经代理过因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然后让法院酌定返还部分的案件,具体可以咨询我们。
所以乍一眼不可能返还的彩礼,通过律师诉讼说不定是可以拿回来的,而这便是律师的价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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