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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防暑降温”补贴

2017-07-19  本文已影响3人  ZHANGAQ

进入炎热的夏季,尤其是三伏天,防暑降温费成为了员工热议话题。

与朋友聊天,聊到这个话题,朋友说,他们单位工会为了体现工会对员工的关心,每人可消费400元的防暑降温费用,让员工自行购买饮料、冰激淋,开具发票到公司报销,并强调仅限购买饮料和冰激淋,而且还需要拍一张手拿饮料或冰激淋的照片作为确实购买了符合要求食品的佐证。

朋友单位的员工对此议论纷纷,这四百元都买了饮料和冰激淋也买不少呢,一是吃不了这么多;二是尽管天气热,也不能完全靠喝饮料、吃冰激淋降温;三是现在讲究科学饮食,饮料和冰激淋应该归属于非健康食品,有的人根本不沾这些食品;四是有的人说,我可以买绿豆呀,喝绿豆汤也可以降温,还有人说,我也可以买咖啡呀,咖啡冲泡后也属于饮料呀,更有甚者说,我可以买电扇呀,电扇可以降温,等等只要与防暑降温关联的东西似乎都应包括在防暑降温补贴的消费范围内。

如此看来,这样的防暑降温费要求有点差强人意,既然是为了大家防暑降温,不妨就实实在在地让大家享受到它的益处,既要员工感受到单位的关怀,又没有做到让员工满意,这岂不是花钱买难受吗?

为此,我也学习了一下国家有关防暑降温的规定,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有两个途径,一是直接发钱到员工的工资里;二是购买防暑降温食品发放给员工;这两种途径均需纳入职工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国家对发放范围也作了规定,按规定,写字楼上班的公司员工都享受不上这项费用。

如此看来,朋友单位是想借防暑降温的由头,给员工搞点福利,这样就产生了“防暑降温”的尴尬,既要员工感受到单位在炎热的三伏天送来的凉爽关怀,又需要遮遮掩掩、不能让员工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更不能向员工解释说,这样的防暑降温费实质上不是国家规定应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这真是为难了单位领导,尴尬了“防暑降温费“,多了不理解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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