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必须死-《帝国政界往事·大宋实录》(五)
06岳飞必须死
小时候很喜欢岳飞的《满江红》,喜欢那种排山倒海,豪气干云的气势,长大后却更喜欢他写的《小重山》那种低声细诉:
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这首词写于绍兴八年(1138年),宋高宗和秦桧力主议和,岳飞愁绪满怀,无处倾诉,满腔报国之志无处施展,才倾注于笔端,聊以遣怀。
此时距离岳飞的死还有三年。
精忠报国就在这波诡云谲的时刻,绍兴八年三月,被罢相六年的秦桧再次登上相位,为右宰相兼枢密使,从此在宰相的位置上一待就是十八年。据说,宰相任命下达时,朝野上下一派喜气洋洋,群臣争相道贺,并且普遍认为,从此国家有希望了。只有一个人没有参加进道贺的人群,就是吏部侍郎晏敦复。此人是婉约派大词人晏殊的曾孙子。他听到这项任命后,油然想起一句曾祖父脍炙人口的词——“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一位同僚问他:“秦相公复相,是天下之福。唯独您老先生闷闷不乐,为什么?”他长叹一声:“奸人相矣,恢复无望啦。”同僚们很不理解,认为他言过其实。没有人能够知道,此后十八年岁月里的情形比仅仅恢复无望可要糟得太多了。
岳飞在中国古代是一个悲剧英雄,其实,他有很多次机会像唐朝名将郭子仪一样,满床笏,打金枝,一门显贵,安然终老,只要他肯丢弃自己的尊严。退而求其次,他也可以选择像自己的同事韩世忠一样,西湖边一头毛驴,醉乡路稳宜频倒,不问世间几度秋。我相信熟读史书的他很容易找到全身而退的计策。
但他最终却以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被处死,与其说是命运的不公,毋宁说是他自己的选择。
在他面前有两条路:一条很轻松,可保荣华富贵,一条艰苦危险,前途未卜,但他宁愿选择后者。为什么?只因为前一条路不是通向他的理想。而他做出选择后,他的命运也就由此决定了:岳飞必须死。
罪状一:主张文官不爱财,武官不畏死
封建社会统治者对于文官的贪渎和武官的畏死忍耐度其实是相当高的,只要不危及自己的统治,自己宁愿睁一眼闭一眼,而且官员爱财,还会有把柄落在自己手里,自己更能放心。所以大臣要么是真爱财,要么为了自污好让皇帝放心,君臣之间开始演出一幕幕双簧,而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却在这一次次的小聪明背后被抛弃了。
陷害岳飞的张俊,就用这种伎俩拼命敛财,毕竟又能享受,又能博得皇帝的信任,何乐而不为呢?
他(张俊)做过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极其富有创意,从而应该使他享有不朽的名声:为了防止家中的财宝被窃贼偷走,他把家里的白银统统作成一千两一个的大银球,取名为“没奈何”,意思是不管什么样的窃贼都拿这大家伙毫无办法、无可奈何。过细想想,还真是如此,而且还俗得有趣。
罪状二: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考虑自身安危
赵构在逃避金兵追杀时,被吓得阳痿,而之前唯一的儿子也被宫女碰到铜炉吓死了,岳飞在面见赵构时,直接建议早立皇储,他的本意应该是为了社稷稳固,增加政权正当性,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触犯了皇家大忌,同时也是皇帝的心病。
问题的严重还不仅仅在于岳飞哪壶不开提哪壶。最要命的是,岳飞触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手握重兵的武将对皇位继承感兴趣。我们知道,皇权继承问题,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绝对核心的敏感问题,为此所导致的皇家骨肉相残比比皆是,为此形成臣僚或飞黄腾达或家破人亡的故事也史不绝书。人们历来特别容易把这个问题和那些手握重权、重兵的文臣武将们的政治野心联系起来。
岳飞的提议,从抗金斗争的现实出发,显然是好意。而且是那种忠心耿耿地把皇帝当成自己人、不见外的那种好意。但是,这种好意是否能被皇帝愉快地接受,却大成疑问。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认为:住在茅棚里的人和住在皇宫里的人,想的不可能一样。诚哉斯言。赵构对岳飞的呵斥明白地说明了这一点。
在赵构让他在杭州营造府邸时,他说:“天下未定何以家为”,拒绝了赵构的好意,在他看来是不想为国家增加负担避免劳民伤财,可在赵构看来,可能就是“有异志”了。
张浚试探性地问他谁能统领淮西部队并询问岳飞对几个意向人选的意见时,岳飞不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而是完全从事实出发指出这几个人的不足并说出自己的担忧,用“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来形容他是非常恰当的。后来的淮西兵变事实也证明了他预料的准确性。
罪状三:不揣摩上意,一心北伐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那些为了理想可以不顾一切的人,最终在面对死亡时,也不会后悔,这就是“慷慨赴义”。
据说,岳飞平日为人很少大将军的威风。史书记载说,他礼贤下士,饱览经史,雅歌投壶,待人温和有礼,很像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他曾经多次辞谢加官晋爵,每次必定会说:“胜仗是将士们效死力打的,我岳飞哪里有什么功劳?”唯独在一个领域里是不能碰的,一碰,他就会跳起来,就像西班牙公牛看到挥舞着的红布就会低着头冲上来一样,那就是谈论对金关系与军国大事。每当此时,岳飞立即“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宋史》认为,他就是为此而终于得祸。
有了这几条“罪状”,岳飞的命运,也就被决定了。
但普通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岳飞的英雄故事千年以来被广为传颂,而陷害他的那些人却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屈辱柱上。
但近些年一些“另类史观”沉渣泛起,说岳飞是大军阀,所以罪有应得,其实这类史观一直有一定的市场,只是在和秦桧“心意相通”的那部分人那里。
《宋史》评论说,象韩信、彭越这样的名将,古往今来并不少见,但若论起像岳飞这样文武全才、仁智皆备来,则很罕见。这种看法,在岳飞死后的八百多年里,基本是被人们认可的。只有一位汪精卫,敢于指责岳飞是一个无法节制的军阀。言下之意是岳飞该杀。事实上,正如我们在历史记载中不断看到的那样:假如岳飞是一个心怀不轨、无法节制的军阀,他就断然不会被朝廷如此呼来喝去,并最终自蹈死地。须知,他当时统帅的军队至少占了全国军队的四分之一,而且,是各路大军中战绩最为辉煌的。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岳飞真的是有野心不受节制的话,整个南宋、甚至南宋以后的中国的历史恐怕都要重写。其实,导致岳飞该杀的,正是他所具备的这样一些卓越品质。甚至到了今天,这可能都是一些令许多中国人感到不快与不安的品质。在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里,这些品质集中到一位手握重兵、又失去了皇帝信任的将军身上,尤其足以构成此人必须死的理由。《宋史》对于岳飞之死,连写了两遍“呜呼冤哉!呜呼冤哉!”的确如此。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是为农历除夕大年三十的前一天。皇帝批准赐岳飞死,并将判徒刑两年的岳云,亲手改判为与张宪一同处死。 史书记载说,判决公布后,“天下冤之”,众多士民为之下泪。
据说,行刑当日,公元1141年,即宋高宗绍兴十一年阴历大年除夕,杭州城凄风苦雨,整日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