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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2016-07-18  本文已影响75人  d8cff2f6d565

      现在有多余房产的人很多,其中大部分人都通过租赁的方式让多余的房产为自己不断产生现金流,房东在愉快数钱的同时,也必须承受不良租客带给自己的烦恼,面对拖欠房租,不接电话的租客,处理起来很麻烦,我在这里简述亲身处理过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纠纷案件事实比较简单:房东与房客分别在2013年9月和2014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此后一直以电话沟通和网银转款的方式继续承租房屋。到了2015年9月,房客开始赖账,以各种理由拖欠房租,最后房东迫于无奈起诉到法院,最后以和解方式了解了此事。

      具体的操作流程:

      1.撰写起诉书。网上这样的模板很多,下载下来改一下就能用了。

      2.收集证据。我主要准备了签署的两份租赁合同(用来证明发生过租赁关系,事实上可以不用准备,因为已经失效);短信催要房租的截屏打印件(用来证明房客有继续承租意愿和一直拖欠房租不给的事实)。根据个人不同情况可以搜集相关证据,但始终要围绕房客拖欠房租不给的事实进行搜集,即形成这个法律问题的证据链。

      3.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这里要强调的是关于起诉法院的选择。这种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是合同纠纷,也可以是侵权纠纷,因此,可以选择被告(房客)所在地法院,侵权行为地(房屋所在地)法院。最后我选择的是房屋所在地法院。

      4.公告送达。法院邮寄的传票无人签收,最后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一点时间,公告期60天,过了这个时间才能择期开庭,对于时间比较急的朋友最好能找到房客,让法院直接把传票给他,这样能省下60天。我选择公告送达的原因一是没时间去找房客,二是房子要回来也是出租赚钱,房客占着也算房租,因此原则了公告送达。(关于找房客的办法有很多,我会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详细叙述找人和资料的方法)

      5.开庭。公告期满后法院通知去取开庭传票,到了开庭日去了法院,因为房客没到,程序比较简单,时间也短,我简要的将情况向法官做了说明,法官向房客打了电话,房客表示周末一定腾房并把相关费用结清,有了这个保证,我建议法官把案子先放放,如果腾房了就撤诉,法官表示同意。前后20分钟左右就办好了。

       6.撤诉。房客磨磨唧唧的把房子腾了,也结清了剩余费用,于是到法院撤了诉,事情就此解决。

        纠纷处理过程比较简单,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牵扯了部分精力,后来房客还想续租(因为屋内的货物无处存放),我坚决拒绝了,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与不讲诚信的人绝对要划清界限。

       看似简单处理的过程,自己也有一些原则主线贯穿其中,另外还有一些事后心得在这里一并述出。

      1.依靠法律解决问题。在反复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现在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全部都会立案,真正是一纸诉状就将老赖房客告上了法庭,而且一旦宣判,国家对这种不履行义务的人是要强制执行的,比如说扣划部分银行存款,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一等座等等,所以,避而不见的房客最终都会出来解决问题,只要能够协商,问题解决起来就不难了。

      2.平和处理。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我一直保持着客气的态度,原因有二,一是发脾气、指责、谩骂,对于事情的解决毫无帮助,只会让自己生气、伤害身体;二是现代人情绪燃点低,稍不注意可能引发刑事案件,对于一点房租而言,身体的健康和安全远比它重要,这个道理在任何事物处理中都适用。我这个案子就是在起诉后与被告反复沟通中拿回了很多钱,至开庭前,大部分费用已经结清,开庭应诉也只是希望被告能及时腾房子,免得为这个事反反复复的折腾。讲这个是想说,大部分人还是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有了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晓之以情是能够快速而平顺解决很多问题的。

      3.费用。首先是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有详细规定,原则是要的赔偿越多,需要缴纳的费用越多,因此,针对拖欠数额较大的情况,要考虑清楚自己胜诉的把握有几何,这部分的费用最后会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就需要承担高额的诉讼费;其次是公告费用。这个也是败诉方承担,对于拖着不见的房客,而你也不着急要回房子,采用公告送达和判决公告是最方便的了,省下了时间,而且房费也不会少。

      4.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哪怕你再忙,也一定要签租赁合同,写清权利义务,免得两个人在发生纠纷时为一些不明确的事情打嘴仗。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留房客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便于赖账不还时能找到房客。

      5.开锁敲门时的注意事项。房客赖账不到出租房去了,你也不能随便把门撬开就进去,这里面牵扯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租赁合同必须到期(没有签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敲门,这样就避开了侵犯房客使用权的问题。二是敲门时要请公证处的人到场公正,以免被房客反咬一口说他丢了贵重物品,这样做有点麻烦,但没有副作用,采用邀请物业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见证也是一个办法,但在制作物品清单时没有公证处的人专业,很容易在后续诉讼中产生扯皮问题。

      谁都不愿摊上这种老赖租客,但既然碰上了就妥善处理好,就当是一次锻炼自己处理纠纷能力的机会,毕竟经历过的事和读过的书都写进了你的气质中,经历越多,生命越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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