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级读本(里仁第四)(7)
4.10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敵)也,無莫(慕)也,義之與比。
〇比,挨著,靠拢,为鄰。义之与比,即与义比。言君子于天下之风气,既不必去敌对,也不必去恋慕,唯义是从耳。
〇上章言志于道,本章论行之宜。事之所宜然者曰义,惟其比义,故无适莫(敌慕)也。适者怨天尤人,莫者阿谀媚俗,皆人之私心蔽见,而凭心造理,自以为是也。义者则唯酌之已精,审之已定,知事之所宜者在此,而一因其所固然之准则,终合于人心顺于天理也。可见适莫与义正相反,适莫便是不义,义便是无适莫。天下事物莫不各有当然之理,君子于一事一物皆能无适莫而措之时宜,与事物当然之理相合为一,此即义之与比也。
〇朱子解适为专主,解莫为不肯,乃故此引申也。盖于世风有敌视,是其心有专主也;有恋慕则是莫肯主而盲从也。故夫见为然而必行之,则专意以行而无所挠曰适;见为不然而必不行,则决意于此而无所通曰莫。适于此则必莫于彼,二者相因而致,却无定一心之权衡而衷之于义也。南轩论语解曰:适莫,两端也;适则有所必,莫则无所主,盖不失于此,则失之于彼,鲜不倚于一偏也;夫义,之正路也,倚于一偏,则莫能遵于正路矣;惟君子之心无适也而亦无莫也,其于天下惟义之亲而已。
4.11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型),小人懷惠。
〇土,土地,田产。刑,型范,法度。言君子心怀道德、法度,小人心怀土田、恩惠也。朱子曰: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
〇上章言君子当义之与比,本章则对举以明君子之义。怀者,耿耿于心而不忘者也。君子小人之辨,不于其迹也,而必于所怀者别焉。易系辞传云:安土敦乎仁,故能爱。故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怀德所以对怀土言也。盖君子之仁,如安土焉;小人不仁,惟安土焉。书盘庚云:茲子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言治贪利者作大刑也,此怀刑所以对怀惠言也。盖见法者不见有惠,见惠者不见有法。此皆独喻于怀,指其用心之微也。尹氏曰:乐善恶不善,所以为君子;苟安务得,所以为小人。
4.12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〇放,纵也,逐也。谓纵其心以逐于利,则多取怨。此正与求仁得仁则无怨,其义对待相发也。程子曰:欲利于己,必害于人,故多怨。
〇此为专于利者警焉。盖利己是世人通病,然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利极即为害也。船山先生曰:世之衰也,天下日相寻于怨,大之为兵戎,小之为争讼,迨其怨之已成,而不能相下也,则见为气之不能平,而机之相为害。而穷其致怨之本,盖放于利者,豫拟一利以为准,乃为之曲折以求其必遂,乃巧诈名目而损人利己。则无所往而不得怨焉,实自此始也。故君子欲静天下之争以反人心于和平,无他,以义裁利而已矣。荀子大略篇云: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失,士不通货财。故古之人,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