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冲动
如往常一样,我五点半起床,简单洗漱后,换上宽松的运动装,开始慢跑。我喜欢早间慢跑,清晨的空气干净、纯洁,一切都是刚醒来的样子,新鲜,更何况出一身热汗后,整天都觉着轻松,身轻似燕,充满活力。
今晨雾特别大,能见度只有大约三四十米的样子。我有些犹豫,因为雾中跑步会增加吸入粉尘的风险,但还是决定:跑吧。一头钻进雾里,跑着跑着,竟有种迷失的感觉,让我想起朋友圈的一句话:雾很大,我恨自己是个路痴,总在路中徘徊。于是,瞬间又有种冲动,一种想要写下某种东西的冲动,那种东西曾经像迷雾一样,让我徘徊其中,找不到出路。但此刻,我的心灵被触动,反而呈现出豁然开朗的体验。
我一直想不明白,写作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活动。或许,记录生活,是其中一种,抒发情感、描写风景、描绘人物、讲述故事、编撰报告、虚构小说,等等,又是其他种种。但这种描述和区分,显然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缺少某种核心,说不清写作的关键。至少于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想我的作品缺少灵魂,她可以瘦弱,可以温柔,可以平静,可以唠叨,可以犀利,可以狂妄,可以无所顾忌,但不可不传递思想。只有思想能证明文字活着,就像只有思想能证明人活着一样。李敖说他自己是当今世界最会写白话的人,并不是强调他的白话写得多么好,而是说他善于利用白话表达思想。所以,我要说,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活动。不管写什么,写风景、人物、情感、故事、小说、报告,还是写赤裸裸的思想,最终都只有思想的对接,才能动人。
我想,别人能写作,我为什么不能呢,我的思想也闪耀着光辉。
但是,思想有时奇妙得像个精灵,刚要抓住,却又很快消失,飘散在风中,让人摸不到头绪。而且,思想也不都和我们所认识的那般可靠,放诸四海皆准,假如把它摆进历史的长河,它就跟起伏的浪花没有两样,时隐时现,甚至沉入河底,被淹没在滚滚长流中。就此而言,写思想好像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于是,准确的语言和恰当的形式就被推崇得重要起来,比如用诗抒情,用赋造势,用散文写简单的思想,用小说写复杂的思想,诸如此等,多被程式化,或被称作技巧,以致过分滥用。我无意诋毁多种多样的写作形式。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一种思想,一千位作者,也可写出一千种体裁。这恰恰又说明形式并非重要得无可替代。正如那些善写作的大家,读他们的作品,我们总会忘掉其形式,而吸收其养份,小说如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散文则像岸边杨柳,再平常不过,自然得不着痕迹,读罢,才感叹——妙哉!
或者,写作是一种冲动,就像思想本身就是一种冲动。若要先弄清冲动背后的种种诱因,做好各种编码,再动笔,恐怕写出的东西难免走样,或艰涩难懂,或逻辑混乱,原本期望的所谓“弄清”成为一厢情愿,毫无意义。我本人也有多次这样的经历,艰辛布局的结果往往不如顺应冲动、一泻千里来得动人,有启发。如此说来,写作并不需要面面俱到。林夕在《作家的尴尬》里举例,女儿问她作品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她竟忘记当年写这篇文章的具体意思,只记得是有感而发。确实,当年她或许一念冲动,并未过多地去理清来龙去脉,顺理成章,就写出《人生如下棋》这样的佳作,反而为能启发读者而深感欣慰。
我在迷雾中慢跑,思想也跟着慢跑,我并没意识到她的陪伴,当我顿悟,就在拨开迷雾的一刹那,才忍不住想要写下来。但回过头来,才发现,其实我没有其它选择。我当然可以设计一篇宏大的小说,或者缜密的学术论文之类,来证明我所想、所悟,只不过我又觉察到,本已抓住的念头或将在此过程中偷偷溜走。所以,显然尽早写下来比什么都重要。可见,形式又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抉择,而不是刻意求得的,如同我跑出一身汗,必然要冲个澡,洗干净才能一身清爽,充满自信地去应对一天的人事。
清晨的大雾已慢慢散去,尽管我还无法完全厘清那一刻冲动的缘由,但却在朦胧中不再介意任何潜在的背景,只简单地写下来,以表达当时所想。也许,那一刻的思想其实平庸,没有光辉,而且,如此写法也没能避免循规蹈矩的形式。那就随它去吧,反正只是一时冲动,管它是不是写作的冲动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