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上书店》——关于读书那点事儿
去年六月天津的一家书店突然间火了,就是这个“蚂蚁和海洋的书店”。因为老板交不出房租了,打算从周四到周日这几天五折售书凑房租,于是就发了一个微博,结果,被一群爱书的人转发,小书店一下子就火了。几天之内书店里的书差不多是“搬空”了。时隔一年,这家书店成长了,成为了天津第一家24小时书店。
加上最近刚读完《岛上书店》,于是那种强烈想要有一家书店的愿望特别的迫切。书,是可以给人希望的。这也是看过《岛上书店》给我感觉。一书一世界,只要能在里面找到自己就是好书。今天,就想写写我自己关于读书那点事儿,算是对《岛上书店》的致敬。
我觉得自己算是比较看书的人,这点遗传我妈。我妈说在我弟没有出生的那三年里,她已经教会我背诵唐诗了。在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能把大清皇帝的顺序说出来了。所以我是一个文字不犯怵,数字很发愁的人。而且我看书口味单一,多数都是文学类和历史类,文学类只看小说,历史类不看史记的怪人。
从什么时候我爱看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字的,我也不记得。但为什么或者怎么来说明我有这个兴趣,我是有记忆的。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所有的课本教材里有一本叫《社会》的书,应该把它怎么定义呢,这个书或者说课本里面的内容基本上是关于史地政的,在我看来比语数外有意思多了,这就是我后来高中学文科的前凑。
还有一个情结。我喜欢字典。这就要提到我母上大人了,跟她的关系太大。还没认识几个字的时候,她就给我买了一本字典,比较小的那种,就教会我查字典了。后来刚上初中,又给我买了大的《新华字典》(一直用到高考结束,即便版本都老了),这都是她主动地。那时候无聊的五脊六兽的日子里,就会翻字典,看里面怪字,还有里面的注解。真的会有很多乐趣的,该懂得不该懂的都能懂点。
高中以前,每次来市里,都会到书店,那时候其实来市里的机会不多,多数都是去医院。而且都有我这个妈,都是她带我去。经常再回家前去趟新华书店,买一些学习材料,还有一些当时被大人当成闲篇儿的书。记得有次来市里,在一个大路口边上,一家书店把书都放到外面了,全部都五块十块的卖。我妈拽着我就挤了进去。她就跟买白菜一样给我买了差不多十本书吧。在她看来,买书是比吃饭更值得的事情,其次是买衣服。
之前看《红楼梦》的时候,我妈跟我讲“你怎么这么大了才看《红楼梦》,我早就看过了,你随便说一个章节的名字,我就知道讲的是什么?”我表示十分怀疑,就试了几次,还真的,她真的都知道讲的是什么。我好奇她看红楼的年纪。关于红楼,我多少次拿起来又放下啊,上学的时候就看不进去。现在不是了,特别爱看长篇的,看完之后整个人都陷进去出不来的感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白鹿原》、《平凡的世界》、《兄弟》等等长篇类型的小说,我看的特别带劲儿,当然《飘》《悲惨世界》《追忆似水年华》已经在我的待读范围内了。其实电子书我以前也看,上大学那会把辛夷坞的系列都看完了,而且用的就是诺基亚那种非智能的超小屏幕的手机,下载的都是txt格式的,把她的那几本经典的看了不下三遍,比我现在看的这些纸质的都投入,可是我还是记不住。现在用上了智能手机,专门下载阅读软件,下载好多书,可是它们就是静静的躺在那里,静静的。于是软件卸载了。
好多看纸质书的朋友都说,迷恋那纸张上散发出来的墨香,说实话,我怎么就没有闻到所谓的墨香呢。也不迷恋那墨香,就是觉得那文字在纸上才觉得真实,才能够有感知。看到哪了,就用个书签夹好。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习惯,对于看书这事,现在已经是一种习惯了。看见书就想买,即便不能立刻拿来读,那也得纳为已有。睡前看书是必不可少的事,别管看几页,看了才踏实。我看书不快,挺慢的。看完了一般都会写一篇读后感,有些看了也没有写,因为书太大,写出来太生硬,够不上的感觉。对于看书这事儿,我觉得我刚刚迈出一小步,踩了个小脚印,要努力的太多。我喜欢杨绛先生,一辈子就读书一件事,这一件事就是一辈子。就如她所说,之所以乱七八糟的太多,就是读书太少。
乱七八糟的写了这么一大通,主要是因为开头提到的这家小书店,以及近来看的《岛上书店》给了自己一些感受。现在的独立书店经营起来都挺艰难的,可正是有他们的坚持才让我们的城市拥有了人文。我也有开书店的梦想,可以为来店里的客人精心推荐自己喜欢的书,坐在大大的落地窗边安静的读书写字。黄昏读书,雨天读书,清晨读书,和朋友读书,将来陪孩子读书。希望有天我可以实现。最后我要感谢母上大人,她并没有刻意的跟我说你要多读书,只是一种潜移默化,只是一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