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错乱之伦敦
本文不是游记,不是攻略,是在英国伦敦一周,电影里书本里的东西在实地的映射,是诺丁山的书店,是披头士的abbey road,是伦敦塔桥,是大英博物馆, 是感受,是探寻,是在英国旅行的第一站。
自由即痛苦,“他人”即地狱,诺丁山的书店
“我只是一个小女孩,站在小男孩前,希望他爱她”——诺丁山
应该还是在阿根廷的时候把,那几天身体不适,却也还是在客厅的水泥地上打地铺,腰疼的更是要断掉。似乎在那时我又看了一次《诺丁山》,就记得大嘴朱莉娅罗伯茨对休格兰特说:我只是一个小女孩,站在一个小男孩面前,希望他爱她。
这样的事一辈子发生一次也就够了,对我,也许是发生过的把。
所有的开始都是甜蜜的,到了最后尽是苦楚。灵魂伴侣,我只在书上读过,如果真有持久和谐和爱情关系,请你站出来告诉我。在人性和感情关系上,我是一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自私的基因》说了,自私是本性。而爱是牺牲,我们人类喜欢爱爱爱这个概念,喜欢营造泡泡般的幻觉,可实际上,爱是奉献,爱是牺牲,人类真有的话,得成传奇,得是小说或改编成电影。
我现在对萨特“他人即地狱“的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人,普遍意义上的他,就是地域。我真是无限享受单身的时光,这也是我生命的主基调。就像黑塞所说“我孤单,但不为寂寞所苦”。友谊,陪伴就好,有趣的谈话,简单的陪伴,相知却无浪漫也无风月,这样最好。而感情,总把我折磨得痛不欲生,神啊。
落脚伦敦的第一晚就在诺丁山,是伦敦西区的一个很好的区域,并没有山,闻名于电影《诺丁山》从希思罗机场下飞机,入境,搭乘地铁,换地铁,顺利。
第二天一早,房主T带我去《诺丁山》书店的那条街,周六是集市。市场热闹人挤人,卖着各种小玩意和新鲜蔬菜水果,并没细看,手上也没有现金,连一便士也没有。《查令街84号》的古董书店如今已经变成了麦当劳,这真是个“吃货大过天“的时代。《诺丁山》的书店还在,只是休格兰特不在,英伦帅哥也不在。大概是我的眼界过高或者眼盲的缘故,没有阿汤哥那样的帅,在我眼里都不叫帅。书店门口排着队伍,一个个人轮着上去拍照。看着妆容眼熟的年轻女孩,那么矮的个子一猜就是韩国女孩,惨白的肤色,血红的嘴巴,一字眉,(这样的妆容在国内很常见)即使是盛装+浓妆,依然有种粗糙在里面,没有一种精致优雅随意恣意。推门进去书店看看,大多是卖旅行书,都是英文,偶尔几本日文书,并没有中文书。
排队到我啦
书店里面
诺丁山区的伦敦就是这个样子的,没有高楼大厦,不算那么老旧却也依然有些年头的房子。毫无疑问不同口音的全球游客在周六络绎不绝,却也不拥挤的让人烦躁。
下午在星巴克见了一个中国人,突然一个一脸愁容的大哥走了进来,我看上去大概也是憔悴不堪把。本来我想去最著名的abby road,他说他不是披头士粉丝,腿也不好,就在星巴克随意坐着聊了聊,随后又去他租的公寓聊天,有沙发可以糖,舒服多了。大家都很累,我是真的累,他时差也调不过来,大家都身心俱疲。
很难得的,我们竟然聊得来。我们坐在阳台抽烟,我心理不畅,并没拒绝他的烟。我说:工作似乎找不到意义,努力工作再赚到一份佣金,也不再觉得快乐,
他说:不努力工作,拿着薪水也没有意义,似乎人生没有意义
我是无产阶级,绝对的穷人一个,所以穷游嘛,只是恍然间,似乎可以说很多,可以说美国的这里那里,可以说拉美的这里那里,连欧洲的一些国家我也可以说出这里那里。他,金融公司高管,房子好多套,辞职了。
我们竟然难得的可以说得来。
我说,以前一旅行可以旅行2年,现在不行了,不再喜欢那种漂泊感
他说:是的,年纪大了以后就不喜欢了
我问:去过日本嘛?感觉如何
他说:日本有一种唐诗宋词里的感觉
我张嘴就背李白的诗。wooo这个评价很高,看来,我需要把日本排在名单上,以前,日本从来不在我的名单上。
情原谅我接下来的流水账,我已经喝醉了,也困极
回到住处洗完澡以后F也回来了,我们喝荷兰啤酒,德国啤酒,我醉的厉害时差也没倒过来,我们聊的很开心,聊书,F是法国人。
我问:杜拉斯在法国真的很有名嘛?我并不喜欢她,不喜欢《情人》里传递的爱情价值观
他说:是的,她在法国很出名。你知道波伏娃嘛?
我说:我很欣赏波伏娃,她领导了女权运动,在那个年代能那么写很需要勇气
我们之前就聊过加缪
他说:我喜欢加缪
我说::当然,你是法国人
他说:你需要学习法语,这些人(意思是这些法国作家)在等你
我说:我可以看英文
当然,我知道,任何的翻译都比不上原版
我记得,下午和那个华人聊天的时候,我们在聊意义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到了一句话,“自由即痛苦“,我不确定是哪个哲学家说的,说不定就是我说的 当你有某种自由的时候,也伴随着某种痛苦。
自由即痛苦,他人(对女人他人是男人,对男人他人是女人)是地狱
我们该拥抱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该拥抱什么
死亡如此触手可即,关系如此不可即,单身确是轻松。
我只是想,此刻有一个拥抱,然后流泪。如果,我想的话,我会有一个拥抱。
我不想,跟你说对不起,难听的话彼此都说完,彼此都成了彼此嘴里最差劲的男人和女人和最糟糕的回忆。
对不起。
附加:
一睁眼的时候已经到了英国
这真是最糟糕的一次出行。在长沙黄花机场睡一晚,第二天一早7点的飞机飞青岛,在青岛停留几个小时,下午3点飞伦敦,11个小时的航程。
经济舱的座位坐着总难受,我不得不吃安眠药,镇静作用。
索性的是飞机上找到一个2人座位,可以躺一躺
伦敦时间晚上8点降落伦敦,索性的是地面温度20。过关,并没有检查任何行李。根据房主F给的提示,地铁,换乘地铁,好远啊。再出地铁时,伦敦的街头,晚上的诺丁山。F来接我,帮我背着包。
步行7分重就到了他的公寓,我住二楼隔层。
这真是最糟糕的一次出行,剧烈巨大的争吵,我的担忧和苦楚,我被死亡吓坏了。彼此用语言互相刺伤。最后,再次再次在此屏蔽彼,你的疾病会治愈的。
死亡,该如何面对,我不知道
披头士经典照之——伦敦abbey road
Abbey
Road》是英国摇滚乐队The Beatles发行的第11张录音室专辑。这是乐队录制的后一张专辑。四个人排成一列,横渡Abbey
Road,他们的背后,是曾经朝夕相处多年的Abbey Road录音室。他们走得如此毅然,不带半分留恋。从照片上看,唯有Paul
McCartney是光着脚走的,他的右手甚至还夹着烟卷
伦敦的天,真的说变就变,谁说伦敦不下雨?谁说穿板鞋就可以?幸亏我没听,依然穿着陪伴了我两年美洲之旅的防水徒步鞋,虽然没范,但舒适防水不湿脚。长时间旅行的人,怎么能讲外表?背包轻量,服装适应各种气候条件,外加一个笔记本码字就够了。最重要的,是带上一颗心,还有语言,语言,语言很重要。
如果只是呆在酒店看电影不和当地人在一起?为什么要出国?在国内看书看电影就好啦。如果只是一个人坐在餐厅,点着当地食物,也是没劲,得跟人在一起,得沟通。这是昨晚,我喝着房主开的荷兰啤酒时说的,我一下子就高兴了,又可以品尝各地啤酒了。
在伦敦的第二晚,半夜4点醒来后就再也睡不着,外面是黑的,淅淅沥沥的雨声。醒来以后脑袋里无数的声音,待到7点打开电脑的时候,那些声音却走了。没有再吃安眠药,还剩下两颗,要省着点用。突然一下子,谷歌地图,FB都可以用了,我似乎还不适应。在国内时的幸福片刻是关掉网络,丢开手机的时刻,而现在,又再一次离不开网络。
始终是喧嚣,我不得片刻安宁,躲不开的,是一丝心软。
起床后,依然下雨,即使下雨也要去完成昨天下午没完成的abbey road。昨天下午和华人大哥聊天也是好的,我刚到伦敦,着实累的厉害,也不想他和我一样,感觉:努力工作在工作中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混日子工作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生命。虽然他是有钱人,我是个无产穷人。
早上10点从床上起来,房主F问:你想听什么歌
我:放你喜欢的歌把
F:你想听什么
我:放你喜欢的就好
F:那就放披头士把
我:不要放“我所要的只是爱“那首,不,放”她把我整疯了“这首
今天上午,梦想清单又勾掉了一项,这一项,对我很重要。
曾有一个梦想,有人弹披头士,我唱,这个想法在拉美实现过好几次,第一次在墨西哥,第二次在智利。在智利的时候,我还录了视频,两个男生弹披头士,我唱,发在FB上时配了一句话,这就是我想去英国的原因,披头士啊。
拉美,是一个音乐的地方,很多男孩子从小就学吉他。
当时,我摇头晃脑的唱:你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钱不能给我买来爱moneycant buy me love(披头士的歌曲名)。不像现在,觉得爱是痛苦。
后来在美国佛州的一个房车聚会上,老头老太太晚上唱卡拉ok,他们也喊我上去唱,我就在一堆美国人中唱披头士的yellowsubmarine,不知对他们感觉是否又是一次“英伦入侵”。
在阿根廷本土最南端的城市时,有一个房主是典型的西班牙长相,职业是律师的他满头爆炸长卷发,极其夸张,那种艺术的样子,和律师这种严肃职业完全不符。总之看他那个面相和发型,你就知道他只可能是西班牙人,不可能是英国人,不可能是德国人。他家里有一张照片,是他和其它3人在英国街头模仿披头士那张最著名的照片,当时,我就跟听说:我去英国,也要来这么一张照片,致敬我心中的披头士。
我并不知道这条路就在伦敦,我以为是在利物浦。利物浦是披头士发家的地方,而1969年他们录完这最后一张唱片以后拍的封面照就是在abbeyroad,于是专辑名称就命名为abbeyroad。至今abbey
road录音室还存在,只是不对公众开放,旁边的abbeyroad纪念品商店游客倒是络绎不绝。
到伦敦前,房主F问我:周六我们去诺丁山,然后去abbeyroad?你有什么计划嘛
我:那条路是关于什么的?我不计划也没有非做不可的事
房主:abbey road是著名的披头士横跨那条路的照片,是他们录唱片的地方
我:我爱披头士,利物浦对吧。我们可以步行去那条路嘛(地铁票那么贵)
房主:他们成长于利物浦,但录音室在伦敦在abbey road,我们可以走过去
我:我要再找3个人,我想在那里拍照,这是历史性的(对我)
房主:哈哈哈,没问题,很多人去那里拍照,我可以给你和其它3人拍照
我:借我你的西装,用来拍照
房主:呵呵,好
房主:你现在期待来伦敦了嘛
我:我期待那条路,是的
于是,今早,从诺丁山步行50分钟就到了这。离开诺丁山区,伦敦变得普通起来,我的意思是市容普通。诺丁山区是漂亮的,别致的,有生活气息的,又艺术的,当然,小资的,这是对于我们而言。F把我带到这就去踢足球了,我站在路边,欸?好怪欸,都没人组4人小队拍照欸,大家都很害羞的样子。下雨天,没多少游客,我四周张望,似乎找不到有意向组队的人,只能先自己拍个照表示到此一游。
走到旁边的纪念品店转了一圈再出来时,看到有人走过来又走过去的组队拍照了,是一堆男生。
机不可失,我走过去,说:能不能出3个男生和我一起拍个四人照?
纪念品商店里帅气的披头士
于是,我的历史性照片就有了,不想,其中一个男生帮我拍了好几张比我手里的照片质量要好,我又盯着他给我传完照片。
问了问他们:这附近还有什么可以逛的嘛?
没有,有人说,但我们要去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英文发音和中文完全不同,我没听出来他们说的这个人名是谁,但他们说了一句detective侦探,我就猜到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了。他们问我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我说:看完以后能把我再送回abbey
road嘛?这样我能走回去。
好的,没问题,他们说。
于是,我坐上了他们的车,是一群在英国工作的马来西亚人,他们对我是友好的,除了头头跟我说话时大大咧咧,其他的男生在一边很害羞的样子。
头头问:你来自哪
我说:湖南,看他们没反应,又说:湖南有一个国家公园叫张家界,阿凡达在那里拍的,
他们就懂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博物馆需要门票,门口排了一长串人,但旁边的纪念品商店不要门票,钢笔15英镑的样子。我不是夏洛克的粉丝,自然没有买门票进入
雨停了以后天变得很冷起来,幸好带了羽绒。他们开车到夏洛克塑像前拍照
再把我送回abbeyroad,我感谢他们的帮助,告别
一边看着谷歌地图,一边问人:去诺丁山大门地铁站nottinghill gate station怎么走
答的人都说:好远啊,得走一个小时。基本上回答的人都很热心,如果不知道的人立马掏出谷歌地图帮我查找。
等走回诺丁山区的时候,我立马感觉到,回来了,又漂亮了
出行提示:秋冬去英国旅行,短期游玩的话,穿风衣加英式伞,的确是最佳搭配,风衣的质感一定要好,要长,当然是经典米黄色系腰带风衣最好。女生去英国怎能不穿风衣呢?就好像去法国怎么能不带小黑裙小白裙小黄裙呢?去意大利,碎花裙+白跑鞋+满脸雀斑是地中海风味。不过,去英国风衣不用配靴子或者皮鞋,这样太正式,看着显重又刻意,不够雅痞,配板鞋,运动鞋就行。
像我,冲锋衣羽绒服+淘宝买的10元包邮一次性雨衣,实在惨不忍睹。
我打算:要fight for life依然要,不得不。
为何在国外才发现书读少了
到了英国,不是才发现,书还是读少了。书友告诉我,伍尔夫笔下写了很多伦敦,读过伍尔夫,但伍尔夫笔下的伦敦没读过。房主F介绍了一本书说我会喜欢,乔治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作者我当然知道,但这本书我听都没听过。查了一下简介,说这是一本写贫困的书啊,F说,是的,但是里面写了巴黎伦敦很多小地方,你会喜欢。
去英国前,问书友,怎么跟英国人谈话显得我很懂英国,要装13lity。
就好像,如果一个老外来中国,可以张嘴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再来一句“李白”,最后来一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我一定会啪啪啪鼓掌,觉得这个老外好有文化,好懂中国。同理,在英国,我如何达到这样的效果
书友:1,你可以嘲讽他们词源问题,比如告诉他们tycoon来自于日本江户时代的将军,来这个又来自于我国汉朝天子
2,尝试给他们讲古代历史,选偏难题的那种,比如玫瑰战争
3,给他们普及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
但是,你确定你要和他们聊这些嘛?
我感觉这不是让我在英国人面前显得我有文化,而是书友直接打脸打在我的脸上,啪啪啪的响。什么是“玫瑰战争”?谁是“布朗神父”?我都不知道啊
所以,我不知道我工作那会干嘛去了?是在整日想着啥时升职加薪呢还是觉得读书也不能涨薪水于是无用呢?
所以,我很清楚的知道,要去法国巴黎,要读的小说家诗人哲学家社会学家会更多。不然?要去德国柏林,要读的哲学家?(虽然这两国我都去过)
要去美国,不用读什么书,这真是很黑。
如果只是浓缩成几个景点拍拍照,那我买明信片就行啊,这不是我要的。欧洲,跟北美终究是不同的。历史,历史,文化,文化。
我记得到伦敦前,在网上问过一个问题,伦敦什么感觉?跟北上如何?
回答大致是,伦敦虽然是一个大都市,但让人感觉不到是在城市,这也是我的感觉。
回答也有,伦敦体现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样子,有种低调的奢华。
我又问,巴黎和伦敦各自的感觉是?(我去过法国,但没去过巴黎)回答是,巴黎比伦敦的楼更矮,更旧。hmmm.要知道,20世纪60年代,美国作家可是流行去欧洲镀金呢,譬如巴黎。
旅行,让我想读书,让我重新焕发了求知欲,这真是没有想到的结果。
但旅行途中我又总是很匆忙,很难有时间读书,就跟很难有机会攀岩一样。
这真是难办
伦敦标志的红色电话亭,我很想你,你想我嘛?
下雨的,伦敦塔桥,才是伦敦的样子
那天早上,我离开别致的诺丁山区,拿着地铁地图,看呀看,看怎么换乘,
买了地铁搭乘卡oyster,充值10磅,去伦敦城city london,也就是很多景点集中的城市中心。在地铁站伦敦桥london bridge下,出英国最高建筑,也是欧洲最高建筑d的shard,正在四下张望,就看到有人问我:你是jane嘛?
嗯,原来房主在等我了。对,是我。
“你老家是哪里?”我问,因为我意识到他的长相和口音不是英国人,
土耳其,他说
正像后来他跟我介绍的,伦敦城里都是外来的各国人在打工居住,本地人住在郊区,有着更大的房子。就称呼房主为D把。
伦敦是一个很国际化的城市,这点走在街头有很明显的感受,包着头巾的男人来自哪里呢?印度?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呢?中东?光头的估计是英国本地男人把。裹着面纱的女人,亚洲女人,说着德语,西班牙语的欧洲人。
D的住地实在是最棒的,从阳台可以看到伦敦塔桥顶,从厨房的玻璃往外看则是伦敦眼的上部。他在谷歌地图上给我做了介绍后,我们就出发,一个下午,从塔桥走到伦敦桥,在tate艺术馆喝点东西,再走到伦敦眼,过桥看到大本钟,再步行到白金汉宫,女王她家。这天下午,真是太棒了,虽然第二天起床时大腿有点抽筋。
伦敦真的是下雨的,可是烟雨朦胧中的泰晤士河和塔桥更有味道。这泰晤士河比湘江脏多了,没人游泳,各种船只很多也无法游泳,皮划艇,我觉得是可以的。去英国前,伦敦的朋友曾给我发了一张照片:jane,你要来这划船嘛?
要呀,要呀,要的呀,曾在旧金山金门大桥下划艇,不介意在伦敦塔桥下划呢
伦敦标志性塔桥,不是伦敦桥
塔桥下有一个有机市场,里面贩卖各国小吃,蔬菜水果面包奶酪,我们转了转,我并没发现中国食物,于是买了一盒不知什么的意大利面裹着鸡肉丝的东西,捧着它看一个卖场小哥唱歌。大家都在吃饭,他唱完一首也没人鼓掌,我在的时候他正在唱披头士的let it be,我很想冲上去说:你弹我唱如何,因为他唱的实在一般。我并没有发现他唱歌的时候前面有一个手机直播,大概,在英国,边街头边直播不火把。
那天,我的兴致是真好的,在诺丁山住的木质房子二层,第二晚我睡的不错。而一到伦敦降落的是诺丁山如今看来也是正确的,如果一开始降落伦敦城里,大概会觉得,伦敦,不过如此尔尔把。伦敦城里,似乎只要是地道过道就有街头艺术表演者,拉手风琴的,地铁里拉小提琴的,泰晤士河边表演魔术的,大本钟前的桥上穿裙子的苏格兰老头拉苏格兰风琴的。。。。要是巴黎呢?巴黎会更多嘛?
我的旅行有读者说是“环球城乡游”,避之城市如我者,竟然对伦敦的艺术性欣喜起来,这种欣喜让我萌发了要不去纽约看看?纽约的地铁票不会比伦敦贵,那么我就去得起。洛杉矶我去过2次啊,实在和我气质不和。那么同样国际化的纽约呢?会如同伦敦一样嘛?问了问在纽约和伦敦都工作过的法国朋友,他说,纽约,hmmmm,很多摩天高楼。我对纽约的兴致马上打住,那,算了吧。记得在意大利都灵时,当地朋友把我带到城市高处,俯瞰这座城市时,都是矮房子,整座城市,保留了无数文艺复兴时的建筑,医院如同宫殿的外观,到处是教堂古堡,他们对于古建的维持是很好的。
我们就沿着河的一岸一直往前走,我离开伦敦的前天又走了另外一侧。
在tate艺术馆10楼喝个茶,可以俯瞰整个伦敦城,不喝东西也可以去哦
伦敦眼,我想夜晚中的眼更漂亮把
维修中的大本钟什么也不是,修好了的大本钟,两人撑着雨伞走在泰晤士河边,还是很有意境的。所以,法国的塞纳河畔是什么样子呢?是如同奥黛丽赫本电影一样,他对她说,“你真美丽”么?
我现在坐在牛津的青旅里,我很累呀,我很困呀,我避开了人群,坐在过道的昏黄的灯光下,把脚盘了起来,在写早几天的游记。我不喜欢写游记,我得写伦敦的街道,伦敦的感觉,伦敦城里男人的西装和抽烟的女人。
伦敦,是一种感觉,伦敦,是一种味道。我去过很多大城市的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美国很多州我都去过,那些州的州府我都呆过,德国的大城市,北欧国家的大城市。
伦敦的感觉是,当读过的书里的东西,电影里的东西和实际映射的时候,对,这就是伦敦。我很高兴,在深秋的时候,到过伦敦,一些微寒,并不冷却。我很高兴,多次漫步伦敦塔桥的时候在下雨,下雨的伦敦,才是伦敦的样子。
大英博物馆,你对世界如此无知
在伦敦城的第一天,惊喜坏了,那个下午,由伦敦塔桥步行到伦敦眼再到白金汉宫,免费且收获大,第一次看到伦敦城的样子,满满的欣喜,这欣喜是:嗯,伦敦就是这个样子的,就是这样的,和我想的没差。而不是到一个地方,内心预期和实际相差十万八千,那,就想要骂天骂地了。
在国内时还一再写文:没有穷游这种说法,国际上叫背包客,现在我也懒得争辩了,穷游就穷游,穷游那也能游世界不是?总比坐在家门口好不是?于是,在伦敦城,我就住在土耳其人的客厅的一张沙发上。他家的另外两间房做成了客房,出租airbnb,他自己吃住都在客厅,陪伴他的是另一张沙发和电视。于是晚上的电视声和他的鼾声,我睡的很恶劣,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伦敦,一个床位200都不止,租一间房住一晚得1500人民币。
在伦敦城的第二天下午,和房主土耳其人坐在公车上去大英博物馆,博物馆免费,据说里面偷,哦,不,他们说是收藏了很多中国东东,那就去瞅瞅把。巴士穿过伦敦的新房子和老房子,新房子就不过如此尔尔啦,钢筋水泥,不是灰就是蓝,泛着冰冷的玻璃光。整个伦敦都在搞基建,吊车满城都是,真要命。而老旧的房子,才是欧洲的感觉,艺术的。
博物馆正门
整个博物馆占比最大最震撼的是埃及苏丹展区,亲自看到无数石像,木乃伊的后果就是当时就绝了我此次去埃及的念头,因为,我对他们的历史实在一无所知,我不想像个傻子似的在金字塔前拍照到此一游,我得先回国学习,了解这个地域的历史,再亲自走访。
中国展区和南亚的在一起,南亚基本就是印度佛教文物了,中国展区每个朝代都有介绍,唐宋元明清,战国,分门别类罗列的很好。看到第一眼那个龙的文物时,我内心非常起伏,我想每一个到访的国人都会如此,自家的东西在别家看到。如此贵气的龙和凤,当然只能是中国的,而中国的青花瓷毫无疑问的也在展览之列,如此秀气的东西,当然是中国的。中国展区参观的人并不多,老外们看不懂是自然,展区里还有一个中国玉的展区。
中国展区入口
如我所说,埃及的展区面积最大,哪怕只是走走,感觉都无比震撼,对于人类文明的震撼。每个不同的文明在历史上创造的艺术都如此伟大,我无法形容那些精妙宏大和瑰丽。我想看看非洲和拉美展区,非洲展区很小,拉美只有墨西哥,也正确,英国在历史上染指拉美并不多,没有抢来什么文物也是正常,我亲爱的拉美啊。
大英博物馆位列四大博物馆之一,其它还有:法国卢浮,美国一个,俄罗斯一个。hmmm?俄罗斯还有一个,这不是让我也得去趟俄国么?俄国文学,太过厚重,回国后也需要染指起来。
我晚上睡不好,走了走就累,喝杯咖啡把
毫无疑问,这个博物馆我还会再来。譬如,我先了解埃及历史,再走访,走访完了再来大英博物馆看文物。
闭馆前我们离开博物馆,我对房主D说,这附近有哪里可以走走嘛?
于是,他带了到了很近的一条商业街告诉我一家便宜的商店。我的徒步鞋鞋带总是松掉,在那个刹那,他要给我示范怎么系鞋带不会松,我说,回去再系把,他没说话,当时就蹲在地上给我系鞋带,我低着头,突然感到有人拍我肩膀,我惊吓地回头,看到一张蓝眼睛的脸,那张笑脸说:“你应该给他买个戒指”,哦,我懂这张脸的意思了。我笑:他只是朋友。
去大英博物馆才知道,我对世界如此无知。
看到被包裹的木乃伊,当时就让我意识到:人总是要死的,或早或晚,我也会死。我爱的人,我的亲人有一天都会离开我,我也会离开他们。那些你爱我恨,你情我谊,都如风一样,我要去追求这种如风么?要为其所苦么?
“Jane,你的生活是什么?你只知道坐在地上为得不到的东西哭泣,为他哭泣,长大起来!”马克的邮件里对我吼。
心绪晚些再收拾,青旅里发霉的味道伴随着人的气味,从睡中醒来的气味,让我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