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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三)

2018-09-05  本文已影响1人  眠霜雪

芸初缄默,喜听余议论。余调其言,如蟋蟀之用纤草,渐能发议。其每日饭必用茶泡,喜食芥卤乳腐,吴俗呼为臭乳腐,又喜食虾卤瓜。此二物余生平所最恶者,因戏之曰:“狗无胃而食粪,以其不知臭秽;蜣螂团粪而化蝉,以其欲修高举也。卿其狗耶?蝉耶?”芸曰:“腐取其价廉而可粥可饭,幼时食惯,今至君家已如蜣螂化蝉,犹喜食之者,不忘本出;至卤瓜之味,到此初尝耳。”余曰;“然则我家系狗窦耶?”芸窘而强解日:“夫粪,人家皆有之,要在食与不食之别耳。然君喜食蒜,妾亦强映之。腐不敢强,瓜可扼鼻略尝,入咽当知其美,此犹无益貌丑而德美也。”余笑曰:“卿陷我作狗耶?”芸曰:“妾作狗久矣,屈君试尝之。”以箸强塞余口。余掩鼻咀嚼之,似觉脆美,开鼻再嚼,竟成异味,从此亦喜食。芸以麻油加白糖少许拌卤腐,亦鲜美;以卤瓜捣烂拌卤腐,名之曰双鲜酱,有异昧。余曰:“始恶而终好之,理之不可解也。”芸曰:“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陈芸原本性格内向,只喜欢听沈复高谈阔论。后来,沈复和妻子在一起,总是抛砖引玉,让她表达自己的观点,最终,陈芸也成了一个拥有自己独立思想并且能表达出来的女性。这在那个时代来说,相当不易。

为此,沈复特地举例说明了一下,就是她喜欢吃臭豆腐,和虾酱卤瓜这件事。两人唇枪舌剑,最终,沈复被妻子说服,从讨厌这两种有异味的食物,到喜欢吃,沈复可以说,最大限度的表达了对妻子的尊重,这也是爱的表现。诚如他自己说的“始恶而终好之,理之不可解也”。沈复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从讨厌而最终变成喜欢。但是,陈芸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什么意思?

就是说,钟情于一个人,或是一样东西,不会因为长得丑而嫌弃他。

文章里面说的喜欢吃,而实际上,沈复说的是一种爱情观,真正爱一个人不会在意她的外表是否好看。这也正如一句诗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不管这个人长的多丑,在喜欢她的人眼里,她就如西施一样漂亮。

这让我想起来那首《当你老了》: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 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

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无论一个女孩,在年轻的时候有多漂亮,她终归会老去。伊丽莎白女王年轻的时候美貌冠绝天下,老了一样是牙齿掉光,满脸皱纹。但是,那个时候,你的爱人,难道就不是你爱的人了吗?

当然是。爱情,爱的终究是灵魂。

余尝曰:“惜卿雌而伏,苟能化女为男,相与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不亦快哉!”芸曰:“此何难,俟妾鬃斑之后,虽不能远游五岳,而近地之虎阜、灵岩,南至西湖,北至平山,尽可偕游。”余曰:“恐卿鬓斑之日,步履已艰。”芸曰,“今世不能,期以来世。”余曰:“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芸曰:“必得不昧今生,方觉有情趣。”余笑曰:“幼时一粥犹谈不了,若来世不昧今生,合卺之夕,细谈隔世,更无合眼时矣。”芸曰:“世传月下老人专司人间婚姻事,今生夫妇已承牵合,来世姻缘亦须仰借神力,盍绘一像祀之?”时有苕溪戚柳堤名遵,善写人物。倩绘一像:一手挽红丝,一手携杖悬姻缘簿,童颜鹤发,奔驰于非烟非雾中。此戚君得意笔也。友人石琢堂为题赞语于首,悬之内室,每逢朔望,余夫妇必焚香拜祷。后因家庭多故,此画竟失所在,不知落在谁家矣。“他生未卜此生休”,两人痴情,果邀神鉴耶?

最美的爱情誓言,不过于相约来世。

沈复与妻子闲聊,如果妻子为男儿身,两人能同游天下,访幽寻胜,当是人生一大快事。

而陈芸感慨,此生不能,只有等来世了。

假如还有来世,沈复说自己愿为女子,伴随在妻子左右。假如来世还能有今世的记忆,大婚当日,能细谈来世今生之事,情话绵绵,可以谈到天明。

两人痴情,竟至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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