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狗的那些事
我自小就喜欢狗,且不论它的品种高贵与否,或者直接是土狗。总之在我眼中它们都是一样的,既然喜欢狗,那就不应该像人一样分出个三六九等来。人也不应该像狗一样照着京巴或者泰迪分出一个王公贵族来。但狗不会这么无聊,它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贫民乞丐,它都会始终对你忠诚,哪怕你想吃了它。说到底,我所喜欢的是狗的品性。至于品种的问题那就交给那些叶公好龙的人去讨论去比较吧。
记忆中最初有狗的印象应该是在三四岁或者更小的年岁里,断断续续却又极其深刻的记忆中,记得家中喂有一条大狼狗,而且一定是条母狗。应该是在夏秋时分那条大狼狗生了一窝狗崽子,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抱着一只肥嘟嘟的狗崽子在门前的大街上瞎转悠着。未曾想到的是被它拉了一身屎,至于臭与不臭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滩屎给日弄哭了,不知是出于恶心还是出于害怕,反正是哭了。就这样我哭着抱着那只沾满屎的狗崽子连同沾着屎的自己找到了奶奶,我确信被奶奶打了一顿。至于是用鞋底还是巴掌打的我给忘了,反正很疼也很委屈。我有没有因为被奶奶打而气急打了那只拉屎的狗崽子一顿我也给忘记了。但让我至今没想明白的是,是谁给它的勇气敢在我抱它的时候选择了拉一滩稀屎?这让我很费解,但我也懒得去深想,因为狗的世界我能想明白了那才算是稀奇了。就这样狗在我最初的记忆里会拉屎的印象就在那一刻形成了。
第二次对狗有深刻的记忆应该是在五六岁之间。那是一只不大的花狗。记得那一天我去邻里的二奶家玩,堂姐抱着哭闹的堂弟让我跳个舞逗堂弟开心。于是一时兴起的我就在堂姐和堂弟面前扭起了屁股,可能是因为我扭的不好看。或者是扭的比一旁的那只花狗扭的好看,所以我就遭到了它的嫉恨。然后它就一口咬在了我的屁股上,以此来表示有些地方我还是不如它的,就比如我不会反过来去咬它的屁股一样。可是人怎么能和狗比?只是可怜了我的屁股,这狗娘养的咬的实在太疼了。咬又不能咬,打又打不过,于是我就哭,至少狗还不会哭。我这一哭堂弟也跟着哭了起来,而且哭声比我还大,仿佛被咬的是他一样。我顿时就不乐意了,于是我干脆把裤子脱掉露出屁股上冒着血的牙印,以此来证明被咬的是我而不是他。
我俩的哭声引来了堂哥。他问我咋了,我指着那只站在旁边吐着舌头幸灾乐祸的狗说;这狗咬我的屁股。然后我就撅着屁股给他看看证据,不出所料的是堂哥打了那只可恶的狗一顿。我复仇的目的达到了。但意料之外的是堂哥非要拉着我去打针,这我就不乐意了。被狗咬已经是十分倒霉的事,干嘛还要去受那打针的罪。我说我不去,堂哥非让我去。我说我怕疼,他说给我买好吃的。然后我就去了。但打针的时候我还是哭了,这小老头打针最疼了,我一直怀疑他给我用的针头是给猪打针的那种,不然不可能这么疼。可是看着手里攥着的好吃的我也就释然了,回去还要分给那只咬我的狗一点,毕竟能有这么多好吃的它也有一份功劳。虽然到现在见到狗我都会下意识地捂着屁股。
关于被狗咬屁股的事,我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我去二奶家玩的时候那只花狗明明是摇着尾巴迎接我的,因为我经常去二奶家玩,它没理由不认得我。我扭屁股之前它有没有扭屁股我也没在意看,也可能是我没顾及到它的感受。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只花狗也是只母狗,因为公狗才赖得和我计较谁扭的屁股好看这个低俗的问题。
有关于被狗咬的事我还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但这次的倒霉蛋不是我,而是我一个同村同学。记得那是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早上我正在吃早饭。我那个倒霉蛋同学就一瘸一拐地来到我的家里,他说让我跟老师说一下给他请个假。我见他一瘸一拐的就问他是不是被铁拐李附身了。他骂了我一句就说是被狗咬了,由于我也被狗咬过,所以我就特别同情他也同时感觉自己找到了知己。于是我就问他被咬的详细经过以及他当时内心的感悟,然后和他一起交流交流被狗咬的心得。他说感悟个屁,他都快窝囊死了。我一听肯定有故事,于是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再三追问缘由他就是不说,这可把我气坏了,于是我要挟他如果他不说我就不给他请假。迫于我的淫威…啊呸,威风。他最终还是说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他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中间有一对狗在打秧子(跃按;家乡话,既公狗和母狗在做羞羞的事)要是换了旁人肯定会避着点要么干脆绕道而行。可那个倒霉蛋也算是一个人物,偏偏迎面而上,大摇大摆地朝它俩身边走去。结果刚走到旁边时就被其中一只狗照着小腿咬了一口。
我认为狗咬了他一口不管是出于人的角度还是狗的角度来看都是对的。先从人的角度来分析,试想一下,如果换做是你在做羞羞的事的时候,有一个人大摇大摆地朝你走来,你能不打他吗?答案是必须的。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真要是从人的角度来分析的话,那我就要控告那两只狗在公共场所乱搞男女关系,而且还恶意咬伤无辜群众。要是在文革时期,那一定会让那两只狗交代乱搞男女关系的详细经过和细节,然后还要被批斗,再被拉去游街。最终还有可能被活埋。就算是放到现在也会扣上荡妇淫娃的帽子,而且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换成狗的角度来分析的话,那么这起咬人事件狗也是对的。因为在狗的眼里那个倒霉蛋无疑是个比它还要高大威武的雄性。所以在它眼里那个倒霉蛋就给它造成了威胁,如果那个倒霉蛋想要跟它抢女朋友的话,那只狗很明显是抢不过他的。但是人怎么可能会跟狗抢女朋友?显然是那只狗多虑了。但那只狗可没想到这一点,出于自卫或者是忌惮,它就咬了那个倒霉蛋一口。因此我推断咬他的那只狗一定是公的,所以它并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倒霉蛋自己犯贱。
这里我还需要补充一点,在我帮那个倒霉蛋请假的时候,我把事情的经过还有我的推断跟老师说了一下,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不但没有得到老师的同情还被他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显然老师没有被狗咬过,所以他体会不到我和那个倒霉蛋的复杂心情。还是同学们有良心,至少他们笑了。这证明他们被狗咬过或者咬过狗。
第三次对狗有深刻记忆的应该是在十岁到十一岁的样子。那时正值秋种时节,我和爷爷奶奶一起在田里种小麦。秋收后的田野是辽阔的,放眼望去裸露的土地尽收眼底。秋风萧瑟,野草枯黄,新翻的泥土透着深沉绵柔的土的气息混杂在空气中,轻嗅起,萧条之外却蛰伏着蓬勃的生机。
那时我可能正在发呆,或者是有什么心事。反正双眼盯着田边的河中看着,突然间眼前一条摇晃着两排黑色乳头的大狼狗正紧追不舍地追赶一只灰色的野兔。那野兔也许是走投无路,或者是慌不择路,只见它一头窜进了河里。当时我考虑的是兔子到底会不会游泳,尤其是野兔。可我还没来得及多想,那只大狼狗就跳进了河里把那只野兔给叼上了岸来。至今我都佩服当时的反应和魄力,反正当时我未曾多想,就一手拿着锄头(也可能是铁锹)一手拿着土坷垃就蹦蹦跳跳地虚张声势地要去和那只甩着黑色乳头的大狼狗决斗。那只大狼狗或许是把我当成了疯子或许是真被我给吓住了,总之它跑了,留下一只野兔跑了。
望着甩着黑色乳头仓皇出逃的大狼狗,我扔掉了手中的土坷垃就拎起死在地上的野兔,别说,还真肥。肯定是这只野兔储存了足够的脂肪准备过冬的,却不想出来散步或者是出来约会时撞上了这只甩着黑色乳头的大狼狗。也算是它倒霉,于是它就一命呜呼了,然后就落到了我的手里,这也算是死得其所吧。被我吃掉总比被狗吃掉强吧?
不过这只野兔死的也确实窝囊,还真不如一头撞死在树桩上来的痛快。也不至于最后死在狗嘴上。为了超度这只野兔,我和爷爷奶奶一致认为把它红烧了最合适。奶奶厨艺好,把兔肉做的是又麻又辣可谓是色香味俱全。我吃得满嘴流油,但我也没有忘了那只大狼狗。我特意给它留了一点骨头,遗憾的是我没找到那只甩着黑色乳头的大狼狗,最后我只能给别的狗吃了。
我没想明白的是那只甩着黑色乳头的大狼狗为什么不和我斗一斗,反正我是打不过它的。也许它觉得没有和我打架的必要,因为不管到最后它是赢了还是输了,它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我也不会真的和它打一架,人和畜生打架,赢了,比畜生还畜生;输了,还不如畜生;平手,和畜生一样;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我都不会和那只狗打架的,毕竟人不能和畜生一般计较,何况是为了一只窝囊的野兔。
真正与狗结下深厚感情的却是我自家养的两条黑白相间的花狗。那是家里的老母狗生下的一对“姐弟”。至于其他的狗崽子都被奶奶扔掉了,说是狗崽子太多母狗喂不活。等到这两只花狗长到无需依赖母狗的乳汁时,那只母狗就被爷爷卖掉了,说是狗太多浪费粮食。虽然我不同意,但最终还是卖掉了。
那两只花狗在我的喂养下一天天的长大,于是我给它俩取了个名字。公的略大一点的叫“花花一号”母的略小一点的叫“花花二号”。他俩极听话,也极通人性。不知我是怎么训练它俩的,总之我用手一指,一声号令,指啥它俩就咬啥。因此邻居家的狗见我一次就跑一次,邻居家的羊见我一次就躲一次。因为只要我一声令下,它们身上指定会掉一块毛——当然是被“花花一号”和“花花二号”咬的。于是我闲着没事就带着它俩在家东边的田里瞎转悠,有时碰到一只田鼠或者是流浪的狗,就指挥着它俩对那些“入侵者”进行围攻。往往是战无不胜。因此在我眼中,它俩更像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所以我深爱着它俩。
但它俩也有让我生气的时候。那天我放学回家,刚进院子就看到“花花一号”爬在“花花二号”身上正想做羞羞的事。见到这种情景我顿时大发雷霆,于是我抄起门旁的扫把就去打“花花一号”边打边骂;你这没人伦的狗东西,连自己的亲姐姐也想操!
打完“花花一号”还不解气,于是我又追着“花花二号”打,也是边打边骂道;打死你这个不知廉耻的荡妇,也不看是谁想操你你就让它操!于是我就追着它俩满院子里跑。整个院子狼藉一片。可我最终也没能阻止它俩做羞羞的事。后来一想也不能怪它俩,因为我所说的人伦狗没有,因此就不能用人类的道德去约制它俩。
后来我去了趟县城,回来时发现不见了它俩,问爷爷时才知道爷爷把他俩都给卖了,原因还是浪费粮食。我听完大哭,一边哭一边喊着它俩的名字。从中午哭到下午,连饭都没吃,只是坐在不久前和它俩玩耍的地方哭着。想象着他俩指定是被屠夫杀死给卖了,然后就被炖了或红烧了。越想我就哭得越厉害,我从没想过它俩到最后会落得如此下场。
我可以想象它俩被卖时的无助和绝望的眼睛,我也可以想象它俩想逃却又无路可逃时发出的悲鸣。如果狗会哭的话,那一刻定然是惊天动地的。如果狗会流泪的话,那一刻就算是铁人无泪也总该会彷徨的。我一直重复着“我再也见不到它俩了”这句话,除了梦中,确实是见不到了。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因此后来我就干脆不养狗了,深怕为此付出感情时又在一个不经意间骤然失去了。爷爷后来也后悔了,他万没料到的是我跟它俩的感情竟是如此深厚,只是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还依旧想念着我曾经喂养过的那两只花狗,因为那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是在我以后的生命中,或许再也不可能会有“花花一号”和“花花二号”了。
以上这些都是我和狗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渊源,不管它们是朝我拉屎还是咬我屁股,我都依旧喜欢它们。因为他们无论是朝我拉屎还是咬我屁股,这都是它们的本性。而喜欢狗又是我的本性,我不能因为它们爱咬人的本性而改变了自己喜欢狗的本性。我打过狗,也恶作剧过狗,但我从没吃过狗。奶奶做狗肉时我只吃馒头喝稀饭,狗肉一块没吃。连续几顿饭皆是如此。因为狗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吃我的朋友。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