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的是自己衣裳吗(3)
曹利君著
![](https://img.haomeiwen.com/i14089563/c4369ce6788dd7d5.jpg)
曹利君 男 汉族 现居长春 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吉林省全民阅读协会理事。 1981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作品结集有《朋友风一样》等多部。曾经在吉林东部山区生活多年,在农村、学校、工业地质部门、城区街道和机关工作过。一个典型的东北老派男人,抱猫汉子,喜欢行走梦里梦外,讲述朋友们的故事。
刘易穿着新买来的薄夹克衫上班去了。这一天清晨,彩霞万里,迎合着刘易的好心情。刘易心情很好的原因,是这件薄夹克衫带来的。
临出门之前,在穿衣镜那里照了照。
镜子里面的刘易满面红光,精神焕发。这件夹克衫上一排暗扣。唯一一枚明扣,是金属的,亚光的,钉在领口那里,格外触目。
这枚扣子可系可不系。
系上,夹克衫就是立领,有穿唐装国服感觉。不系,就是小翻领,露出里面的白衬衫,显得人清新而洒脱。
刘易试了试,找了找感觉,还是不系得好。
周末这天,刘易被老婆拉去逛商场,是准备买风衣的。买了风衣之后,服务员冲刘易老婆说道:先生这身材穿风衣好看,要是穿这款薄夹克衫,效果会更不错。刘易老婆听了,就叫刘易试试。刘易有夹克衫的,但是比这款夹克衫厚。这款夹克衫颜色顺眼,摸摸手感不错,穿在身上又是非常合体。服务员对刘易老婆又说道:这个季节非常适合穿这款里面有一层薄薄衬子的夹克。何况我们商场正在搞活动,可以优惠的。打完折,才三百块钱啊。
于是,刘易买了风衣,又买了薄夹克衫,一举两得,不虚此行,还跟老婆说起了一件往事:
那年夏天,我陪领导出差,临走特意去买了件夹克衫,乳白色的,才花六十块钱。
老婆说道:那夹克衫啥货色,能和这件夹克衫比吗?那夹克衫是你自己去黑水路地摊买的,洗了没两水,就变形了。
那件夹克衫呢?
我早给你扔了。
扔了?
刘易听了,觉得可惜。
刘易觉得可惜,还有一个原因,是那件夹克衫曾经带着某种时光的记忆。
在刘易看来,人有三件宝贝最值得珍惜和称道。
哪三件呢?
青春,老友,旧衣裳。
关于青春,雷锋就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道: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那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有一首歌唱道:老朋友怎能忘记过去的好时光。
而穿过的衣裳呢,那里面除了遮风挡雨的功用之外,还有一路行走的陪伴和温暖。
刘易埋怨老婆,说道:你扔那件夹克衫之前,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呢?
老婆撇撇嘴,说道:
跟你打招呼,你还会叫我扔吗?你这个人呐,我还不知道吗,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扔啥,你都觉得可惜。日子这么过下去,赶明儿,你就得被这些旧物这些垃圾给埋上。
刘易不说话了。
刘易不说话,刘易老婆以为刘易这是被自己说动了心。
没想到刘易拍拍身上穿的新夹克衫,说道:
这件衣裳总有一天也会变旧的。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它扔掉呢?
老婆愣了下,回过神来,说道:
你这转变也太快了点儿吧,刚穿上,就想到仍呀!不过呢,我倒是觉得,如果一件衣裳有两年没上身,那就不能再穿了,就得扔了。
两年?
刘易觉得老婆说的这话有点儿道理。不过,这样的道理,他还是一时半会不能欣然地接受。
来到单位,同事们看到刘易,都眼睛一亮地,说道:
主任穿新衣裳了!
这么好看的夹克,谁给买的呀?
这一天,去食堂吃饭,在走廊里,被另一个部门的女小刘叫住。刘易认出是女小刘,前后看看,这才笑道:
本家妹妹,找哥啥事儿?
两个人是在一次机关组织的新年联欢活动上认识的。那次活动俩人被安排出了一个节目,唱歌,唱的就是机关里有些年纪的人爱唱的《友谊万岁》。活动要求,男士都穿白衬衫,扎红领带,穿黑裤子,黑皮鞋。女士都穿红衬衫。
就是这次活动,俩人知道了彼此都姓刘。
穿红衬衫的小刘嘻嘻地笑道:
刘主任,你是我本家哥哥,认我这个小妹吗?
刘易瞪大眼睛,说道:
天上掉下来个本家妹妹来,我能不接住吗?
此时此刻,女小刘叫住刘易,说道:
我一小白人,能找大主任有啥事。我只是想告诉你,本家哥哥今天穿的这件夹克衫真好看,是嫂子给买的吧。
不等刘易答应,又说:
以后你就穿这类夹克服吧。你的身形真适合穿这样的衣裳,比穿西服什么的强多了。
刘易穿夹克得到好评。刘易老婆知道了,也觉得高兴。
从此,刘易就开始天天穿夹克衫。(3)
未完待续敬请关注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