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喜欢这件小事

2018-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梅十七儿

“五百年,他被压在五行山下,春来冬往,雨雪经霜,他一直在想念那个人”

        看过今何在写的《悟空传》的人应该对这句话并不陌生,但很少有人还记得,或者当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它。绝大多数人都忠于“这个世界我来过,我奋战过,我不后悔……亦或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困不住我心……”类似的话语,很久前这也是我,一枕热血,觉得自己就是个孙悟空,后来随着时间流走,不畏天高不惧路远的躁动的心慢慢趋于平静,最后的最后却依旧记得“他一直想念着那个人”。

      有个可以想念的人真好!

      马上都要22啦,很多人都过分的惊讶于我竟然没有谈过恋爱,这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嘛?并没有啊!年岁小的时候并没有想法,大点儿没有遇上喜欢的,以至现今无甚在意,佛系人生不都是一切随缘的嘛?现在有点儿尴尬的就在于,说单纯其实也没有多单纯,该知道的东西一件不落,只是说依旧把世界看得简单,也很简单的在过活——很容易就相信他人所讲的话,对喜爱的人轻易就会给予信赖,不参虚假、不带防备的对身边朋友。很多年长者总会对我说:长点心吧!—— 可我总觉得,心脏就那么小,左右心房里都塞满了欢喜之事,哪还有空隙去放置他物啊。当然,我会留很大很大儿一块地儿给让我欢喜之人!

      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很热衷于介绍对象这件事情,可是啊,两个原本陌生的人,在一起尴尬的聊着尴尬的天,时不时还需缓解气氛,还得打破空气的突然凝固,还要礼貌性的体贴对方感觉,不觉得这本身就是件体验很糟糕的事情嘛?也有些人,把乍见之欢视为喜欢,还没开始就海誓山盟,见过几面就很爱你离不开你非你不可常挂嘴边,动人的言语也全因轻浮变得粗烂,就像乌鸦在嘶叫可它偏偏自认是夜莺。

我所理解的爱情,是长长久久的相处,不知不觉间融为一体,习惯于他的存在并心生欢喜,愿去改变却不迷失自己,在知道了对方所以毛病后依旧包容,能走过春夏,亦能踏过秋冬!不管他曾经爱过谁,是谁的谁,只要此刻是你的,那他便是你的。

所以啊,我一点儿都不着急,太阳不会因为云彩遮蔽而不出,花朵不会因为雨水未至而枯亡,美食不会因为无人品尝而停止飘香,我更不会因为框架而止步心悦,如果遇见要花费很多的幸运,那久一点也没关系,还有,那个我偷偷的隐藏着的不愿和任何人分享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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