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小区业主:这笔钱你拿到了吗?有小区发了24万!

2017-11-16  本文已影响0人  崔梓轩

这两天

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常规印象里

业主只有交钱的份儿

收红包是什么操作?

无独有偶!发红包的不止这一家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

↓↓↓

公共收益

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

并不止这一家!

早在15年7月份

园区都市花园就将公共收益126万

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当时,都市花园的邹女士说

平均每一户领到了401元

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

拿到了钱

才知道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看到这儿?

你或许和小编有同样的疑惑

“这笔“公共收益”是啥?”

“为啥我在小区住了十几年,没领到过一分钱?!”

精彩请继续往下看

首先,这笔钱由什么构成?

小编告诉你

其实这些钱,你们家也有,你也有份

先来说说

啥叫公共收益

↓↓↓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小区里

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

广  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是要收费

还有,比如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这笔钱从来没拿到!该找谁?

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

小编随机采访了

园区东方花园的物业公司

他们表示↓↓↓

每个小区的收入和利用情况不一样,以东方花园为例,园区平均物业费在2元/㎡,但作为园区老一代的小区,他们的物业费还维持在0.65元/㎡的水平,收入较新小区要少很多。

同时,年数越长小区硬件需要维护的地方越多,花钱也较多,公共收益剩下的就很少,在使用上会和业委会达成一致。

所以,对这笔钱有疑惑的

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如果是没有业委会的老小区

这该怎么办呢?

↓↓↓

毕竟,这其中也不乏

有些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

不主动公示小区的收益、

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

这时候,就要拿出法律武器

维护我们老百姓自身权益了!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据法律界的朋友所说

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反应此问题

大家一定要学会维权

有时候“吃亏”不一定“占便宜”

反而助长霸王条款滋生

快去了解一下,

你家小区这笔公共收益

用在哪儿了吧!

请放到圈子里,让你的朋友也看看

觉着有用的话就请点ZAN 

来源: 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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