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就成为了新闻人物?
7月10日,库尔勒晚报刊登了我摆摊卖书的事情,并附有摆摊的现场照片,让我成为了新闻人物。我这一生,活了大半辈子了,从未奢望过自己能成为新闻人物的,哪怕是小城市的小新闻人物,现在忽然间就成了,而成了之后有并不就是纯粹的兴奋愉悦,更掺和了许多复杂的莫名的成分,叫我一时说不清理还乱。
记者谷桂红,她写我的题目是《梨城作家地下通道摆摊卖书》。题目概括性很强,囊括了我的身份与行为特征,证明着我的耻辱与光荣、渺小与伟大等等。
是7月6日的傍晚时分,我正在人民路的大通道摆摊,一位买我书的李姓朋友带了小谷来——之前我和小谷并不认识,小谷问我介不介意晚报刊登我摆摊卖书的事情,我说没关系啊。刚出第二本书在街上卖的时候,就有晚报记者碰见并问过类似的话。我和小谷就聊起来,聊库尔勒有多少多少人出书,聊书店的提成有多高,聊几乎看不到当地作者上街卖书,聊作者出的书大多赔钱出书送人,聊路人对摆摊卖书五花八门的看法(包括不屑与攻击)及读者的理解支持......聊的过程中,有三位路人买了我的书,小谷还用手机拍了几张照。
我感觉像我这种情况不好写,有点乱;写了也不一定会上报,因为没有多少附和潮流的社会意义。没想到,小谷写了,写得挺好,还很快上报了,不只有文字还有照片锦上添花。10日的一早,小谷微信上给我传了刊登的文字和照片,我的总体感觉还好,似是高兴的成分多一点点。
在许许多多人的眼里,作家是高大上的形象,怎么就沦落到自己上街摆摊卖书的境地了呢?大街上风吹雨林太阳晒,地下通道小蚊子明里暗里直接或隔着衣衫浑身叮咬,更不用说还遭人白眼嗤之以鼻甚至言语侮辱。地下通道有摆摊卖袜子的,有卖唱的,还有残疾人躺在地上要钱的——看他铺着单子躺在地上喝着水吃着外卖眼睛半睁半闭地半睡半醒,就有路人给他送钱,我真是挺羡慕他的,恨不得我也能像他舒舒服服躺着挣点钱。元朝的时候给三教九流的人群排名,读书人排在妓女之后,可见读书人的窝囊和无用。有好几个读者问我是不是专业作家,有没有其他职业。我心想,如果我只靠写书吃饭,那真是连妓女都不如的,早就饿死在写字台上了。
写的辛苦,怕是大家都知道,字字多是汗和血;出书,一般的绝大多数的作家或作者是需要自己垫钱的,仅书号费就有10000出头。书出了,卖不掉,就完全是赔钱的生意了。为什么不放书店卖呢?一是放书店未必卖得掉,二是书店的提成出奇得高(会提书价一半以上的钱,千本的印量都卖掉,也还是连出书的成本都收不回来,更别提写的辛苦和酬劳)。如果没有歪门邪道没有通天入地的本领,剩下的就是华山一条路了,就是直接面对读者向读者推销了。可是,为什么太多的作家作者就只是将书送人或堆在家中,不拿到街上去卖呢?表面的问题似乎就是面子,拉不下这个脸;卖自己写的书,非偷非盗非行贿受贿非卖淫嫖娼,怎么就不能堂而皇之地做了呢?怕的究竟是什么?是书受冷落,读者不买账,卖不出去!试想,如果书街头一摆,买书的人蜂拥而至络绎不绝,顷刻间书山变成了大包现金,那将是怎样的盛况和风光,哪里会有掉脸面的事呢?
一般的文人是特好面子的,宁肯赔钱认栽也不愿冒险去街头一试。于是乎,自己辛辛苦苦写的出的书,始终不知是骡子还是马,就圈在自己的屋子里孤独着憋屈着烦闷着窒息着。
这种状况的存在,无疑是写作者的大悲哀,更是写作者的大耻辱!
上上街,见见读者,是多大的事呢?顶多没人买或买的人数不如人意。还能怎样呢?见光未必死,不见光则是永远的糊涂与羞耻!
我上街摆摊卖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原因于另文中提过,这里不再重复了),结果证明还不错。印书的成本之外,稿费也有一定的收获,更有来自读者的心泉的滋润、灌溉与交流,这不就是写作者所要追求的至胜至美境界吗?
我没想成为新闻人物,因为我的某种程度的勇敢或无耻、特别或另类我成了,这其中有苦,也有甜,我不能不说,后者的成分更多一些......
201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