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学生举报补课被劝退事件背后的社会现象
今天早上看到一篇新闻,主要内容是说:江西于都县实验中学16岁学生刘文展因多次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收费之后,在新学期开学前收到了来自班主任的“劝退微信”。班主任在发给刘母的微信中说:“接到学校通知,下学期不接受刘文展的报名,请换一个学校。”
劝退学生微信内容针对这个事情,主要从学生,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和社会等方面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首先,补课这个问题呢,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不管是基于父母的望子成龙还是社会的竞争压力,都是每个孩子不可避免的当前社会环境下的现实问题。当前社会下,想完全的避免补课,特别是高中,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补课,这是国内绝大多数高中都有的情况,我想不补课的高中就算有,估计也是寥寥无几吧。估计可能会有人问:“国家不是发布了不准补课的规定吗,这不是违规吗?”
国家到底有没有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呢,据我所查找的资料显示,国家并没有发布关于中小学补课的法律,但是在2015年6月发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具体如下:
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其中的具体实施情况针对各省教育机构的情况而不同,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家没有倡导高中补课,也没有禁止高中补课,当然,前提是无偿补课。
所以,高中是可以无偿进行补课,但也要结合学生的意愿,不能强制进行,而补课收费这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这种情况可以举报。
而在媒体对刘文展的采访中,刘文展也称,他之所以举报,不是因为不赞成补课,而是不赞成因为补课而乱收费。所以这个问题最后的根节点就是在于学校有没有因为补课收取补课费的问题。
对于补课费的问题,我们就不再深入讨论。现在我们来看看刘文展的情况。
2016年9月,刘文展以中考580分的成绩(满分780)入读于都实验中学。于都实验中学系当地一所包含初中部、高中部的民办学校。该校校长王南昌称,于都实验中学1300多名同批次学生中,刘文展中考成绩排名年级第20位,属学校“免费生”。一份该校与刘文展于2016年8月签署的协议书显示,学校免收刘文展高中3年的“学费、学期内补课费与资料费”。
也就是说,补课收费与否是和刘文展毫无关系的,他是不需要缴纳这些费用的,所以说他举报的初衷可能就是说他的正义感爆棚,亦或者是‘嫉恶如仇’。
对于他,我是没什么理由说他是错的,我也没有资格去说他,因为他拥有我们绝大多数人所没有的勇气,也许我们的社会就是需要多一些像他这样的人。就好像他在采访中被问到有些人说他幼稚的回答:“我觉得可以改变,如果所有人都选择将就那这个世界就永远只能是凑合,难道视而不见,忍气吞声才不算幼稚吗?”
刘文展举报之后的结果,相信没有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想:班主任,学校领导谈话,屡教不改劝退。事情在网上闹大之后,学校领导道歉,所做的决定都是该班主任一意孤行,系班主任个人行为,做工作劝刘文展返校。
其实但凡这种闹大了的网络事件,都会有什么临时工啊,个人行为啊,反正学校的意思就是,这锅我不背。这我就很难理解了,什么时候班主任还有单独劝退学生的权力了?
另外还有,就是为什么刘文展是举报人的信息,学校和班主任会知道,难道他们都是神仙,掐指一算就知道?在这里,我相信该县的教育局是脱不了干系的。
我不知道,如果一个连举报人信息都不能保护的体制,你还能指望有多少人会有勇气去举报。这应该也是这个社会去反思的。
在这里,我真的有点同情这个班主任了,为他有这么个“刺头”学生感到同情。不去处理吧,学校领导,教育局这边的压力,相信是这个人在屋檐下的普通老师所难以承受的,处理了吧,事情闹大了,自己也成了恶人,成了众矢之的。反正就是里外不是人。
至于于都县的教育局知不知道这个学校补课的情况,我猜大家应该都知道答案,我这里就不明说了。
我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人说过“大局为重”,很多时候,在必须牺牲一方利益来换取另一方利益的时候,“大局为重”就要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