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道,探本求源
《道德经》第25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出现之前就存在了。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不止息,可以认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做“道”,再勉强命名为“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源。所以,“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人也是大的。自然中有四种大,而人是其中之一。人首先去认识地,然后去认识天,认识天地就可以知道“道”,认识了“道”就知道自然。
这章主要讲的就是道、天、地、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章要理解,最关键的是认识两个字——自然。
自然:事物以某种形态出现,即可谓之自然。自然无法度可循,不可以执持存守。如果认为自然为定在的、可以倚重的事情、规律、事物,又反而违背,自然本义。所以不管事物以任何形态出现,莫不合乎其自然。袭用黑格尔的一句话说就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强为之名。”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一章是上接第24章,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从个人推自万物,就是自然。在这里,又回到了道的本质,其实全文仅仅讲了一个道字,这个道,分开来说,有人之道、地之道、天之道、自然之道。
但是在这章内,却由四层意思,层层推进,人、地、天、道,但是又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这说明了道、天、地、人的平等地位。后面对这四者用一个法字相连接,为什么会用法字呢?是不是就是这个效法的意思?此中有深意。
什么是法?“法”字的来源,古代曾有神兽决狱的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联盟生息在黄河流域。该部落联盟首领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无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该神兽名廌,又名獬豸。
法(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灋由三部分组成:氵、廌、去。氵,平坦之如水,一说喻示法象水一样平,是为公平、公正;一说将人犯置于水面凛去。廌(音zhi),神兽。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法当前所有的翻译均是指效法,这里面就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矛盾,四者本事平等,何来一层层的效法,人亦自然、地亦自然、天亦自然、道亦自然。因此,这个效法的说法,是不符合老子的宗旨的。但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且听分解。
老子最根本的思想就是做到天人合一,也就是人与自然合一。域中有四大,这个域到底值得是什么域?为什么不说是自然、不说是天地,这说明了这个域是包含天地、人、道的,这个域其实就是人心。和24章分析的一样,心性即佛性、道性、自然。
这个法其实就是平静如水的去察觉、认知。效法,以是远离老子的根本。人首先通过去认知最近的地、再至天、再至道,直至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将了一个人认识世界的四个层次。回到第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常以无欲观其妙,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地对应的就是徼,天对应的就是妙,道对应的玄,自然就是众妙之门。其实这个道不远、众妙之门也不玄乎,其实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到达的。
在这章,道和大又有了具体的联系,道曰大,何谓大?
《易》中有一卦,大有挂。释文:“大有,包容丰富之象。”这个道曰大,再次把道给我阐述的如此精微,能体察到万事万物的大,就是得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这个大,在任何事物上都有体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当对世界认识到一定程度,这些宗教,殊途同归,宗教最大的特点,就是向内求。所谓宗教,就是对世界的认识不同而已,但是,这个世界不管你怎么看待,他都是那样,不管你生与死,他都在这里。
从道的大,再往回分析,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大、逝、远、反,其实就是一个观复的过程,万物并作,吾以观复。逝本义是事物变化的太快,这是一个时间维度上的形容,远,辽阔,遐远,这是一个空间维度上的形容,而这个反,代表事物在时间、空间上的循环往复,如同呼吸之间那一刹的恒定,刹那已千年。这里可以看出,道,就是从变中求不变。
人本在道中,人本属于道,道即自然。从这可以看出,什么是无为,无为不是一种手段,而是一个目标,通过为达到无为的状态,就是做事合道的规律。检验一个习惯、一个人、一件事情的正确与否,就是看,是否离无为要日近一分,为的目的是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