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定彩礼钱不超过6万元,你认为呢?
彩礼本来是一种传统习俗,也是双方感情的见证。
现在农村的婚嫁,彩礼的负担越来越重。现在比较流行的结婚彩礼,一般有三斤三两(100元面额的纸币用秤称重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点绿(5元的1万张,100元的1000张,50元的若干)、或者再加上一动一不动(一辆轿车,一栋楼房)的说法。
不少家庭为了孩子结一次婚,到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弄的倾家荡产。
2016年12月27日,台前县下发《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以及《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倡喜事新办,提倡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要求进行彩礼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
从政策出来,引起强烈的反应,褒贬不一。网友们的评论如下:
星星:俺们那儿彩礼说法还有很多,一般有订金万里挑一(10001元)、结婚再拿六六大顺(66000元)、九九归一(99000元)等,感觉压力山大。
聪明的派大星星:虽然政府管得太宽了,也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可是感觉真的很对,有的地方攀比风气太重,政府该管管了。
明定国是诏: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没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不能越位,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彩礼的事,我们不能说谁对谁错,立场不一样,观点就不一样。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
1、从男方家的角度。
想花最少的钱,办个差不多的婚礼,娶个各个方面都好的儿媳妇。
想给儿媳妇办个好的婚礼,可是没钱咋办?
钱给她多了,她都给娘家花了,少给点!
2、从女方家长的角度。
如果家长思想观念陈旧的话,不少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了20年,彩礼就是回报。
我女儿不到这个数是不是不值,别人家8万元,我家嫁女至少10万元。你们为啥不给,看不起我女儿不是。
我多要些彩礼给女儿,为了女儿在婆家的地位。
因为有不少女孩懂事要的钱少嫁给男孩,后来男孩的家人感觉这儿媳妇很容易就娶到家了,就对儿媳妇各种不好。就算离婚再娶一个也没事。而那些要彩礼多的女孩嫁到男方家,就像祖宗一样供着,说不得骂不得,男方家长认为儿媳妇好不容易才娶回家可得好好的,离婚再娶可使不得。
除了很少一些奇葩家长,其他家长都是为了女儿以后的幸福考虑才要多些彩礼的。
3、从社会的角度。
农村结婚彩礼水涨船高不断加码。这里面,有互相攀比因素,别人家10万元,我家嫁女至少12万元。
现在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钱没有之前值钱了。人们对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想开车,想住房。别说农村了,就是城市也是,你有车有房,我就嫁你。
我认为,彩礼确实应该控制一下,有个限度,现在娶媳妇动辄几十万。以后还得你们一起慢慢还债不是,何必为了一时让以后来买单。
如果你认为你们相爱,如果你认为他就是你要等的那个人,那就别让攀比毁了你们的感情,根据男方的实际情况要彩礼吧!
如果愿意,如果任性,就是裸婚也一样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