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论》说了什么

2017-12-09  本文已影响147人  17b5769f0a67

一、与《人性论》的缘分。

《人性论》是我在阅读完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之后开始阅读的。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集中批判了休谟的怀疑论,而且康德还说休谟让他在独断论的迷梦中惊醒。所以《人性论》便被种进了我的心里,等我读完《纯粹理性批判》,对《人性论》的好奇长出了藤蔓,紧紧缠住了我的心。

于是我便在孔夫子旧书网上淘下了这本书,在某个下午,这本书便到了我的手里。

这是一本很新鲜的旧书,商务印书馆出版,关文运先生翻译的,它并没有让我失望。

但是这本书拿回来之后,我并没有马上阅读,因为这一次一共买了四套哲学书,所以我在思考该从哪一本书开始阅读呢?

应该按照作者出生的年代从前往后读,于是我在每本书的书脊上写下了作者出生的时间,莱布尼茨1646年,斯宾诺莎1632年,洛克1632年,休谟1711年。

斯宾诺莎和洛克最早,还是先读洛克的《人类理解论》,这是最后的决定。可是一个小妖精,打扰了我的生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月亮君,我们一起共读《人性论》吧?”小妖精说。

对于这样友好的邀请,我是无法拒绝的。

“好啊,我们明天开始吧!”我马上答应了。

但是两个月过去了,我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踪影,她一直沉迷在《平凡的世界》里了。她失踪了,但是共读还要进行下去,于是我在某个晚上就打开了这本书。

二、《人性论》的研究方法。

这本书出去锁眼,一共674页,而《纯粹理性批判》才645页,所以这也是一本令人讨厌的大书。

下册首页写道: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的方法的一个尝试。

休谟在这本书中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了精神科学之中,通过观察实验和推理来了解人的精神。

《人性论》是一本研究什么是知识的哲学书。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人能认识什么,如何认识?

在这里休谟将知识定义为人的知识。这种知识论是以人为中心的。

人能认识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认识事物,这是休莫知识论的核心。

所以休莫研究知识就通过研究人性。人通过感觉认识事物;人获得外界的印象和观念,是人的知识;人通过推理获得知识。这也休谟没将这本书取名为《人性论》的原因。

但是有没有脱离与人的知识呢?

三、第一卷

1.这本书一共三卷。第一卷论知性;第二卷论情感,第三卷论道德。其中第二、三卷合为下册。

读这本书的难度不是很大,但是有一个最大的困难——无聊。

休谟的表达比康德要清晰、简洁明了,没有增加任何理解难度。但是文笔,却比康德逊色很多。

读这本书好像在读教科书,所以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想要呕吐,或者眩晕的感觉。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几个名词。

A.印象。

B.观念。

C.观念与印象的关系。

D.反省印象。

E.记忆观念。

F.想象观念。

A.印象。

当我们看到前面有一堆火,在脑海中就会形成关于火的感觉,这就是印象。

B.观念。

在休谟的理解中,印象和观念是相似的,只不过印象比观念更强烈。

我们看到一堆火,产生火的印象。等到印象变淡之后,我们就形成关于火的观念。

就像我们在回忆火的时候,我们回忆起来的就是火的观念。

C.观念与印象的关系。

印象是观念的原因。

D.反省印象。

今天我被老师踢了一脚,回到家反思一下,当时被踢了情景和感觉,就产生了一个反省影响。

这个印象包括,当时被踢的情景,老师的凶狠,屁股的疼痛。

E.记忆观念。

我看到了一幅画,我回忆起画的观念,是记忆观念。

F.想象观念。

我没见过长城,通过想像产生出一个长城的观念,这就是想象观念。

2.观念间的联系。

两个观念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呢?比如水杯落地和穗

破碎这两个观念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呢?

我们是如何知道水杯落地,就会破碎呢?

在这里休谟告诉我们,观念间联结有三种方式:A类似关系。B时空接近C因果关系。

休谟对知识的考察,主要集中在对因果关系的批判上。

相信你们听到这里,心中一定会非常的烦闷。心里就像有一根棍子在搅动,或者有1万匹马在奔跑。我每天读到十几页的时候,就会产生这种感觉。这时我会放下书,读一下轻松的小说,或者打一盘王者荣耀,现在你们可以去打王者荣耀了。

3.因果关系。

打完游戏之后,想必心情很愉快,我们可以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了。

休谟认因果关系可以超越我们的感官,把看不见的对象报告给我们。

我们站在悬崖边上。英国关系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跳下去就会粉身碎骨。所以我们虽未见过那种情形,但是我们凭想象可以产生一个人粉身碎骨的画面。

因果关系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接近关系。第二个条件是前后相继。

用火将木柴点燃,火必须与木柴接近;而且火与木柴的接近,要在木材燃烧之前。也就是说先有接近之后才有燃烧。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的推理,是建立在习惯和重复之上。我们通过长时间的经验,发现两个对象经常伴随出现,就认为这两个对象存在因果关系。

当我们习惯两个对象,相伴随出现之后。我们下次如果遇见其中一个对象,便能想象出另一个对象。

我们都知道天上下雨,身上会被淋湿;刀子划破皮肤会流血;人喝了很多酒会醉。这些现象经常伴随出现,所以我们产生了习惯,认为它们存在因果关系。

但这仅仅是习惯和我们的想象,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由此,休谟否定了一切因果关系,认为这只是习惯和想象,这就是他的怀疑论的核心。

在电视剧中,人们看到亲人的物品,就会像见到亲人一样,仿佛这些物品中有亲人的灵魂。

这是因为这些物品接近它的主人,我们将对亲人的观念和感情转移到这些物品上,这是人们观念的转移。

因果关系也是建立在这种观念转移的特性上。我们的观念可以在相互接近的对象上互相转移。爱屋及乌就是最好的例子,喜欢一个人会喜欢他的弟弟妹妹,还有他的物品,这是人性的特点。

因果关系也是一种观念转移,打开开关,灯亮了;打开水阀,水流出来了;脚踏进河里,鞋湿了。这些都是我们将我们的观念,由一个对象转移到一个与太相近的对象,并且认为二者存在某种联系。

休谟让我们重新审视身边的事物,发现这些现象之间的偶然性。同时也让我们更了解人性中的习惯和想象,竟有如此大的作用。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是通过习惯与想象思考,将习惯与想象误认为具有必然性。

不过也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些事物经常伴随出现,而有些事物却很少这样?

为什么打雷之后会下雨?为什么人头落地人会死?为什么肉在火里烤炙之后会有香味儿?这一切仅仅是习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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