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意外险,怎么才算意外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
保险责任看上去好像很简单,但是可能大家不太清楚,意外险可是那么多险种中,法律纠纷最多的保险之一。
大家是否真的了解意外险,是否清楚怎么才算是意外险中所说的“意外”?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些比较细腻的话题:意外险的“意外”如何定义。
总的来说,意外需要满足一下四条:
1.外来意外伤害
2.突发意外伤害
3.非本意意外伤害
4.非疾病意外伤害
下面我们来逐一解读一下。
外来意外伤害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我和朋友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同一盘菜,我出事了,我朋友活蹦乱跳的。那么有可能就会有纠纷。这就要看法院具体怎么判决。
为什么?不是我吃饭吃出意外了吗?不算是外来伤害?
因为有可能食物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食物中毒只是个人体质差异。可以看作是疾病因素,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理赔。如果3人及以上都食物中毒,则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那么就可以算作外来意外伤害了。
2突发意外伤害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
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顾名思义,像我们这种长期对着电脑写作,回答客户问题,做咨询的工作人员,有腰肌劳损不算是突发的喔!!请大家也多多支持我们~开个玩笑。
突发意外这个其实在实务中还是比较容易界定,毕竟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而且界定较为清晰。
3非本意意外伤害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
这点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就拿过马路来说吧。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被车撞了。算不算意外呢?
用广东人的一句话说:”呢个时候,就有排拗。“(这个时候,就要争辩很久)不走斑马线被车撞,那么是否有自杀的嫌疑呢?还有,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按照定义来说,本人理论上是可以避免的,保险公司也有不赔的理。
从消费者的利益来看,避免纠纷,不要在赔与不赔之间试探(有了意外险。。。。。也养成走斑马线的习惯)
非疾病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除了刚刚所说的吃饭例子,曾经有那么一个客户遇到纠纷。客户的父亲有心脏病史,在骑行自行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可惜。。。保险公司没有理赔。
为什么?让我们细细讲完这个案例以作结尾。
车祸的原因是由于,客户的父亲在骑自行车时,心脏病发而造成,从非疾病的角度来说,意外的造成是疾病的连锁反应,是疾病引起。而非意外险界定的意外。
好啦,今天主要是扣一下意外险的一个小定义
请注意事故发生的情况,把握有利信息。
欢迎大家关注、收藏或者转发给需要的朋友,感谢支持~
有人说,保险很复杂啊,不知道从何了解起,
也怕一不小心掉了坑。
你想知道的,保险具体怎么选、要注意哪些内容...
关注我呀,每天让你知道一些业内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