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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没有软肋,也不需要铠甲

2018-01-02  本文已影响878人  程宜家

文|程宜家

你是最好的自己
或许生活的最好形态 , 就是人走茶凉后 , 你仍知如何乐活 。而人与人最悬殊的差距 , 就是有人知道自己爱玫瑰 , 有人只说他爱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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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走后言之简直要崩溃了,和大多数情侣一样,他们也没能逃脱毕业和分手的命运,安南拿到了全额奖学金去国外留学深造,我陪言之去机场给他送行。其实感情最可悲的是谁都没有说分手,却谁都知道再也回不去。看着安南渐渐缩小的身影,言之倒在我肩膀上埋头痛哭:“安南走了我该怎么办?没有了他我还怎么生活下去……”

我一路见证着安南和言之从大一新生开学的青涩到研三毕业的成熟,他们一起在自修室挑灯夜战奋力考研,一起攒下几个月的生活费出去旅行,他们把彼此最美好的青春都留给了对方,以为会从此至白首,可还是分开了。其实我知道,言之她爱的太满了,从一开始言之就把感情投入的太过于热烈了,以至于安南成了她最大的软肋。

安南喜欢长发,她就舍弃了心仪的短发为安南束起了长长的马尾;安南喜欢读书,她就陪安南泡在图书馆;她总喜欢穿连衣裙,因为安南喜欢。她陪着安南一起从平头、齐刘海的男孩女孩成长为西装革履、妆容精致的小伙和姑娘。安南当然也喜欢言之,可他爱的远没有言之多。

在年少的时候,我们还愿意敞开心扉与另一个人共享一颗心脏,于是这么多年安南不知不觉成了她心脏的另一半。安南走后,言之活成了他的影子。她看完了他喜欢的书单,买两个人的电影票,周末一个人去喝肯德基的第二杯半价。她把安南看的太重了,重的失去了自我,以至于失去安南后她一度陷入茫然不知道该怎么生活。其实以前我所认识的言之不是这个样子的,她一脸自信的在灯光下演话剧的模样真的很好看,她成绩优异,也曾拿过奖学金。

这世界有时候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大到走了那么久还没跟对的人相遇,小到围着喜欢的人转一圈,好像就看到了全世界,而安南就是言之的全世界。安南生日的时候,言之省下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偷偷给安南买了他心仪已久的单板木吉他,翘课陪安南一起去上法学院的公开课。可我从来没见过安南为言之做过什么感动的事,好像从来都是言之在等他,都是言之在陪着安南做他喜欢的事,也从来没有在言之生日的时候给过她什么惊喜。

其实爱情有时候真的很奇怪,你是那朵热烈的玫瑰花,而或许我钟意的只是一碗无味的清汤白面条。

就像有人知道自己爱玫瑰,有人只说他爱花。

爱情,无非就是铠甲和软肋。

在言之眼里,安南是她的全世界,是她的铠甲,是她的软肋。而安南,只是从言之的全世界路过而已。我知道不能够怪安南,不是每段青春故事都会圆满,唯有自己去渡自己。但我相信总有一天言之能够克服这些软肋,继续做那个勇敢自信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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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后知后觉的青春里也曾出现过那样一个男孩子,刘若英的《后来》仿佛已经成了八零九零后那代人的烙印,在奶茶的演唱会上我再次听完《后来》泪流满面。

高中时候我瘦小内向又怯懦自卑,坐在角落里寡言少语很不起眼,成绩不好,也没有玩的很好的朋友。我时常坐在镜子前呆呆的盯着里面那张过于平凡的脸。后来一次换座位他坐到了我后面,但我从来没有回头跟他说过话,一直到开学将近两个月我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很莫名的讨厌他,讨厌他老是在数学课上扯我的马尾问我数学老师讲到哪一题,讨厌他老是抢我的零食吃,讨厌他老是没话找话跟我尬聊。好像每次换位他都阴差阳错的坐在我旁边,让我给他抄作业。

但我又莫名的觉得他真奇怪,每次周考月考我数学几乎都是六七十分,偏科严重。每次班主任找我谈完话,我回去偷偷的低下头抹眼泪。这时他总是死皮赖脸的过来给我讲数学题,再塞给我一把好看的糖果。有段时间我肠胃病犯了桌子里塞了很多药,等早操班里没人的时候他偷偷去翻我桌子里的药看我得的什么病。

高考倒计时日渐逼近,每天冬日早上我坐在楼道口背单词,他总是在我旁边走来走去打扰我,再把身上的军大衣脱下给我披上,倒一杯热开水放在我手里。每天我在窗户外面坐着背书,他就趴在桌子上看我背书。离高考还剩最后半个月的时候,我视力急剧下降看不清黑板上的字,他把自己的眼镜递过来给我用叫我好好学习。每天上课我盯着黑板,他就坐在墙角里盯着我。

暑假我晕车很厉害,他陪我坐四十多分钟的公交送我回家,我穿短裙化淡妆出门他火爆地骂我无知。上大学后我去他所在的城市玩,他逃课跑去火车站接我,元旦他非要来到我学校陪我跨年,每次放假非要死皮赖脸跟我买同一车次的票回家。他老是打电话骂我,让我多去街上走走跟别人交流,说我性格太内向会被室友欺负。

可是我始终都不知道,我一直认为他对我和对其他女生都一样,我一直没有觉得他对我有什么不同,我也一直都不知道他曾为了要我的照片和整个班的女生拍了合照。直到很久以后他喝醉酒了深夜给我留言,我才知道他的难过,难过我为什么一直对他不温不火,难过高中时他一个月没去上课我为什么都不能打个电话给他。难过为什么我不能对他好一点。他对我说:从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曾经认识过你。

他温暖了我整个黯然失色的青春,但我失去了我的铠甲。

后来我大学毕业,求职,工作,考研,离开了家乡的小城。我慢慢开始学会打扮自己,开始读书,旅行,关注时尚杂志和美妆视频。性格也比之前开朗很多,变的自信起来,慢慢开始有人说我有气质,说我穿衣服好看。也遇见了形形色色不同类型的男人,被人喜欢过,也爱过几个人,但我再也没有遇见过像他那样小心翼翼对我好的人。

如果那时候我能像现在一样沉稳懂事,我一定会用力抓紧他。但总会有某个人的出现让世界丰盈,那就愿这悠长岁月温柔安好,有回忆煮酒去填补空缺,那就愿意自己既没有软肋,也不需要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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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并不是每段青春故事都要圆满,你喜欢的人和喜欢你的人手拉手踏入夕阳红才叫爱情,那些起承转合不是大爷大妈看的黄金档剧场,有遗憾,才是生活。

那些我们曾有过的狼狈不堪,都是我们生活里的勇敢。这世上有一万人会与你一见钟情,但是你可能一生也不会遇到他们中的一个。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数,我们无法预见下一秒遇见的人是谁。也无法知晓下一刻的拥有是否还会存在。最稳定的安全感,是对自己的依赖。

所以就愿我们能够从南走到北,从故乡到远方,也能够一个人过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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