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什么(一)
二零一九年二月五日 星期二 初一 晴
爱是什么(一)
弗洛姆说,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
成熟的爱情,就是在保留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在保留自己个性的条件下,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至于是怎样的和谐法,后面再说。
弗洛姆说爱首先是一种积极的力量。积极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般用法是积极的行为是为了达到一个外部目的,但我们没有考虑产生积极性的根源,比如工作,有的是为了升官发财,有的为了克服孤独。这种情况下,就是一种狂热、一种热情的奴隶,实际上是一种“消极性”,因为是受外力驱使。相反,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沉思默想、观察和体验自己以及自己同世界关系,看上去是“消极的”,其实是最高的积极性,是灵魂的积极性,只有那些内心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这点。
爱情也是一种积极的行动,但与上面的目的不同,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虏的情绪,是运用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所以,换一种说法,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对大多普通人来说,给意味着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有的给是为了得;高尚一点的把给作为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得,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体验快乐。
其实,以上都是对给的错误理解。有创造性的人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体现出我的富有、活力,并体验到生命力、快乐,所以是不是真给,就看这些。关于给的最基本的例子可在性范畴里找到。
在物质世界,给的是财富,但不是说拥有财富的人是富裕的,而是说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的,无论多少,他感到自己有能力帮助别人,就会体验到帮助别人所带来的快乐,就像钱只有花出去,才能体验到钱所带来的快乐一样。遗憾的是,对于穷人,连生活品都难以满足的人,无法体验到这种快乐。
给的最重要范畴不是物质,而是在于人与人之间。一个人把他最宝贵的东西,或生命的一部分给予别人,一定非得献出生命,而是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比如同别人分享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等,简而言之是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
通过你的给,丰富了对方,在提升自己生命力的同时,也提升了对方的生命力。你的给不是为了得,但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有生命力的东西,你的给也使对方成了一个给的人,双方都因唤起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力量。
有没有能力把爱情作为一种给的行为取决于人的性格发展,取得这一能力的先决条件是人要有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创造性优势。对于爱情来说,没有生命力就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
给的人不应该把对方看作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赖性、自恋型以及剥削别人的要求,并能找到对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赖以及达到目的的勇气。
做到这种“给”着实不易,特别是现代社会。即使这样,“给”对爱情来说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要素。
分享一首小诗,希望你懂得给予,懂得爱。
《获赠》 鲁思 . 贝本梅尔
你取之于我,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礼物,当你知道我因施与你而快乐。
你明白,我的给予不是让你欠我的人情,而是因为我想活出对你的爱。
欣然的接受,或许是最佳的赏赐。
我无法将二者分开。
当你施与我,我给你我的接纳。
当你取之与我,我感激你的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