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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故乡的胃

2017-10-16  本文已影响318人  罕奇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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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做的

微信群里聊天,要让漂泊外地的人想家,只需一招就够,发张故乡美食的照片或仅仅说一个故乡独有的吃食名字,屏幕上会立即显示“想家了”,还伴一个流口水的表情。

每当想家的时候,我也就想起了大姑。因从小跟大姑亲,也从小就感受到大姑对我们那种巴心巴肝的爱。看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她在文中说: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

那心痛一定是做母亲的想起女儿去那艰苦的地方,要什么没什么,甚至连最基本的胃都不能满足,恨不得把故乡的一切都打包送过去。

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

母爱飞越千山万水从台湾到了北非,母亲的心就是游子的故乡啊。

大姑对我的爱也如母亲般朴实无华,也一样最直接地体现在吃上面。这时回想起来,只要大姑家里有什么稀物可以吃,一定是我先尝鲜。那时农村里稀物并不多,大姑常常走好几里路,给我家送把新割的韭菜或一条鲜嫩的丝瓜。

再就是年底杀猪,大姑接我们全家去吃杀猪饭,等大家热闹好了,大姑会留我一个人过夜再走。

第二天早上,她把留好的两个猪腰子一起做两碗汤,我一碗,表弟一碗。大姑做的猪腰子汤,先用姜、花椒、新鲜蒜苗炝锅,放抽筋后切片的猪腰子爆炒,再添开水成汤,最后勾个蛋花芡,添出来不多不少两碗。

我到外地读书后,吃猪腰子变成杀猪那会儿表弟吃一个,等我放寒假回去吃一个,吃的时候我喊表弟,大姑会说:“都是你的,年年一样,他一个,你一个。”

在外地读书的四年,每个暑假,大姑会接我去住上一阵子。她问:“你在外地时最想吃的是啥?我给你做。”我总是点粽子,要花功夫做的。前一晚就得把糯米、绿豆和包粽子的老笋衣泡上,第二天一个个包好捆起来,在大锅里用小火煮上几个小时。

大姑做的粽子足有我的拳头大,煮熟后浸在刚打的井水里,反复换水,直到冷透。捞一个起来,剥开粽衣,只见糯米松软,绿豆酥乱。闻起来清香,咬下去冰凉,不加糖都是爽口美味,那么大的,我有时竟可以一口气吃两个。

粽子是饭间的点心,正餐大姑常给我做待客用的煎腊肉。这时候的腊肉,瘦的胭脂红,肥的琥珀黄,切成透亮的薄片,面糊里打个滚,放到油锅里两面煎。

灶台边,大姑每次边给煎腊肉翻面边遗憾:

“现在花椒叶子老了,要是春天里,切点嫩花椒叶子在里面才美呢!”即使没有花椒叶的点缀,那煎腊肉也是外焦内嫩,咬一口,香而不腻。

不知道煎腊肉是不是我故乡独有的做法,在别的地方没见到过。想想这道菜的起源应该是突然来了客人,巧妇拿家里现有的材料创造出来的,这样创造出来的菜还有凉拌粉丝。

最后一次吃煎腊肉是十八岁那年,着了魔一样的夏天,想他了,骑上自行车就奔去他家里。现在想起来,真对不起奶奶,那么热的天,看着孙子嘴里常提到的人,以不速之客的姿态到来,她老人家该是多着急。

奶奶要他带我出去转转,回来,饭桌上摆好了煎腊肉,凉拌粉丝和两双筷子、两碗饭。奶奶出去了,留下他和我。煎腊肉和大姑做的一样好吃,见我喜欢粉丝,他夹许多放我碗里,我吃,他在旁边扇扇子,笑着看。太多了,我吃不下,他重拔到自己碗里吃掉。

书里面三毛用粉丝逗荷西:

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

贫瘠沙漠里,荷西一定感受到她的浪漫和柔情。而那年夏天的我该有多不解风情啊,他吃的时候,我不仅没有说出三毛那样俏皮的话来,甚至都没有想到为他打扇。

她还说她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她高兴。后来的种种让他觉得我也是心血来潮吧,来去全由我高兴。用自尊砌起一道硬墙的时候,想起那餐中饭的细节,心里面也还是会柔软。

同一道菜在不同的心境下会品出什么样的味道来呢?

多年后,回乡喝酒,也是夏天,农家院子里搭凉棚办的流水席。亲友们团坐一圈,在咨客的吆喝声中,菜一道一道地端上来,每样都尝一尝,厨师确实如乡亲们口口相传的那样手艺超群。

凉拌粉丝来了,青红辣椒点缀着,默默勾人食欲。自然地挑起,入口,咀嚼,喉头却硬了,记忆里的粉丝涌上心头,却是苦涩的味道一直弥漫到眼角。

这时想起他,如同身在异地的时候,忽然想起故乡,转身四顾,周围人群暄腾热闹,只有自己,像在无涯中的孤岛。

都说时间是橡皮擦,可是有些记忆,任你怎么擦,也擦不掉。我想,那擦不掉的记忆是因为,每个人都长着一个迷恋故乡的胃。

年少时在故乡吃过的食物,酸甜苦辣咸里都会留下深深的烙印,即使远离故土,但每当和那特殊的味道有一丝丝儿联系的时候,就会唤醒心底对故乡、对亲情的无尽回忆。哪怕寒冷的冬夜里,也还是让身在异乡的人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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