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与人生读书

读《野火集》

2017-04-19  本文已影响86人  小李子Viking

在文中,龙应台讨论了关于传统文化,民族意识,幼稚园大学等等的社会问题,虽然这本书是写于1984前后的台湾,但是里面提到的很多问题在如今社会并没有消失,反而是愈演愈烈的了。

下面谈谈我对本书的的一些看法。

首先,通过看龙应台的《野火集》,我了解到了一些国民党退居台湾之后实行的黑暗的,威权统治,人民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很多反党的人都遭到了迫害,很多人无端端就消失了,有的被人塞进黑袋子里面沉海了,有的被无端端暗杀了。

于我而言,这是极其的无奈。

中国人,究竟怎么了?

一部分中国人,是国民党,在台湾,拼命的搜集左派,共产党,杀害共产党。

一部分人中国人,是共产党,在大陆,拼命的抓国民党,劳改右派。

永远是人民,底层人民永远是最悲惨的群体,是政治的牺牲品。

不是说专制不好吗?专制是少数人的暴政。那么民主就好了吗?实行了民主,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吗?可能不是我们想的这样的,可能我们理解的民主,只是一枚硬币的另一面,民主可能只是多数人的暴政。我觉得可以称之为“庸众的迫害”。民意需要驯化,这不是我的观点,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罗辑思维》脱口秀中,一集叫“民意真的可信吗”的节目,民意是个好东西,但是民意需要驯化。

而且,你斗胆说专制就一定不好吗?

我们实行了民主,实行四年一选八年一选的选举制度,迫使选举人为了选票,过于重视表面的投资。这不像之前的那些能长期执政的,纵使是独裁者,他还是可能会做一些有利民众的长期的投资,比如投资教育领域,改善社会养老福利方面等等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领域。现在通常的情况是,这些人过于重视面子工程了,而且通常这一届政府办起来的,下一届政府又推翻重建了。

现在,这些社会现象在现代社会没有消亡,反而是越来越激烈了,像一些西方的国家,四处选举搞得水深火热,人民的生活却没有半点的改善。

在我看来,目前中国的民主远远还达不到欧美的程度,只是一群庸众在瞎嚷,天天吃饱了没事干,整天就想着收复钓鱼岛,完全是脑袋一热就瞎bb的原始动物。

文中还有这么一段话,“我知不知道,我所追求的自由,会邀来另一种敌人,一种以庸俗浅薄为时尚、以“绝对娱乐”为目的、以行销消费为最高指导原则的生活哲学?”

娱乐致死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欢迎大家来到娱乐致死的时代。

另外,感兴趣的还可以去看一本叫《布拉格精神》的书,这也是一本探讨民主跟专制的书籍。

我在看《野火集》的时候,也刚好在接触了叔本华的思想,我们都知道,叔本华对人生是持悲观态度的,他认为人生永远就是在无聊跟欲望之间游荡,人生就好比喻是怒海行舟,避开了各种暗礁和漩涡,到最后,都还是不可避免的走向死亡。

不是说民主好吗,但是有了民主之后,怎么感觉也还是不行,这个时候我的心情是糟糕的,这个不行,换了一个也不行,他妈的到底要怎样才行啊?那一段时间我魂不守舍的,舍友说每次从学校湖边走过的时候,担心有一天我会从这里跳下去。

第二,龙应台女士还在里面谈到了不会生气的民众,谈到中国人为什么不会生气,我们的河被污染了,我们的婴儿吃的是有毒的奶粉,我们呼进的是黑魆魆的空气,我们吃的是地沟油……但是,中国人就是不生气,中国人特别能忍。,中国人把“能忍”视为君子之为,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

忍,忍,忍,放狗屁,再也不能这样忍下去了。

看了这个之后,我的最大启示就是,遇到侵害我们权利的事情不能再忍了,再忍的话,我们就要退缩到角落了,他们就要欺负我们越来越盛气凌人的了。

之后,去图书馆学习,如果旁边有人在里面读书,我不忍了,我要告诉他,我很生气,你侵犯了我的权利,请你停止读书或者出去外面读。

看到清洁工阿姨每天不戴口罩清理卫生,心里不舒服,便给校长写邮件,告诉他,让他给学校的清洁工阿姨发口罩,保护他们的健康。

……

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我们不可以忍的事了,我们要生气,要愤怒,要反抗。

第三,关于我们国家的法律问题,请允许我引用文中的一些话。

“有个叫苏格拉底的老头,你大概不认识。

他已经七十岁了!深凹的眼睛,白花花一把胡子。在牢里关了好几天了;明后天等船回来,死刑就要执行。这天清晨,他刚睡醒,一小格窗子透着一点光,非常希腊的天空。

克里托是个有钱的老朋友,已经滔滔不绝用尽了口舌,恳求苏老头逃狱。“钱,包在我身上,”他说,“更何况,你死了,谁来照顾你的小孩?”

可是苏老头顽固得很,他一本正经地说:

“雅典政府以‘妖言惑众’判我死刑,固然不合理。但是我如果逃狱而破坏了雅典的法制,那就等于以其人之‘恶’还治其人,使我自己也错了。你要知道,两恶不能成一善。

“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的时候,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径去改变这个制度。但是我没有权利以反抗的方式去破坏它。让雅典人杀我吧!我愿意做一个受难者而死,不愿做一个叛逆者而生。”

苏老头仰头吞了毒药而死,黄黄的药水流下来,弄脏了他的胡子。

爱恨分明的纽约最近也出了一个人物。戴着金丝眼镜、很文静秀气的葛兹坐在夜车里,一心想回家泡个热水澡。四个年轻的黑小子围了上来,跟他要五块钱。纽约的人都知道,五块钱的下一步大概就是头上五个窟窿。那个脸上有条疤的家伙上个月才把一支枪抵在一个老女人的脖子上,抢走了一条金链子。

但是文静的葛兹怎么办呢?没有警察来保护,没有乘客敢帮助——他究竟应该,如苏老头所说,做一个守法的受难者,还是如梭罗所说,做一个违法的反抗者?换个问法,他究竟应该任这四个人把他毒打一顿、刺上两刀,然后到警局报案,或是应该拿出手里所有的武器打击敌人,使自己成为法纪的犯人?

戴眼镜的葛兹在摇摇晃晃的车中站起来,说:

“我给你们一人五块!”

他连发了五枪。有疤的那个被打中脊椎,半身瘫痪,他今年才十九岁。而葛兹,在家里等候法庭宣判他的命运。

还有个中国人,你或许没听说过,叫张系国。他坐上了计程车,恶司机不但绕了路,还要下车来打架。这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张博士居然撩起袖子来跟司机当街对峙起来。

代表法制的警察先生来了,却认为,打架是不应该的,若轮到他,就该让司机给打伤了,再去告他伤害罪。

也就是说,万一给扁钻刺死了,那么就由未亡人到法庭去告他杀人罪,皆大欢喜。

一个制度无力保护个人的时候,个人有没有权利保护自己?

就法制的基本原则而言,我们不能容许个人的“执法”。如果每个人都拒绝缴税,如果每个人都拿起枪来像约翰·韦恩把“坏人”给“干”了,如果每个人都撩起袖子来打架,我们或许就回到了原始蛮荒的时代,人人靠一己的齿尖牙利,适者生存。法制之所以重要,我们说,是因为它使齿不尖、牙不利的渺小的个人也获得保障。

可是,如果“法”的存在是为了“个人”,为什么“个人”却经常要为了“法”而牺牲呢?对于梭罗而言,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益,但当他在争取个人权益的时候,政府反而要惩罚他。对于葛兹而言,他保护了自己——达到了“法”的目的,却同时也犯了法。只有苏格拉底那个老头,他根本就放弃自己、牺牲个人,所以与法相安无事。

当所谓“法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僵硬的方格子,把每一个血肉做成的“人”锁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时候,这个法是不是违背了当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当一个警察要老百姓让恶人打伤了再去报案的时候,人是不是已经“文明”得糊涂,忘了“文明”究竟是为了什么?”

读后,回到生活,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之前在网上面炒得很火的一个案子,一个母亲借了高利贷之后被催债,但是催债人动用了暴力手段,这名青年在其母受尽包括死者在内的11名催债人的凌辱后,情绪最终崩溃,他用一把水果刀,朝着这些施虐的讨债人乱捅,其中4人受伤,当中1人最终丢了性命。

令人悲哀的是,当这伙寝室在凌辱他的母亲的时候,这个少年报了警,警察也来了,但是留下一句“催债可以,但是不可以打人”就离开了。

哦?我们的法律就是让我们在受到伤害之后,才可怜巴巴的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吗?

那我想问一句,这样的法律有什么意义?换作我,我也会选择这样做,我会比那个少年更暴力,因为既然法律没有保护我的权利,我为什么不能破坏法律?我为什么不能自卫呢?我才不稀罕所谓的,事后的保护。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最后,回想起来,我最喜欢的是龙应台演讲的时候说的一段话,原话如下:

“今天晚上,站在这里说话,我心里怀着深深的恐惧,害怕今晚的言语带来什么“后果”。我的梦想是:希望中国人的下一代,可以在任何一个晚上,站在任何一个地方,说出心里想说的话而心中没有任何恐惧。我们这一代人所做的种种努力,就是为了使下一代人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在起点中文网上面写的一本短篇小说集被拒稿了,原因是我的短篇小说里面有批评政府的和批判中国性爱文化的内容,他们说“文章里面含有敏感话语,要我修改”,我笑了,我会一直斗争下去,为我们自己的权利,就算不给我发表,我也不会违背我自己的原则。

读《野火集》

龙应台在书里面说,“我们的上一代,受战乱和贫穷之苦,期望我们这一代温饱安定。我们这一代温饱安定了,但是受威权统治之苦,期望下一代在没有恐惧、没有控制的自由环境中成长。”

从龙应台身上,我看到的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对社会的责任,我想,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有权利去促进这个社会向好的方面转变。

我的梦想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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