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注《随园诗话》(1242)
【原书卷十五·三四】
毛西河以诗赋为试帖。按唐“明经”;先帖文,然后试帖经之法,以所习经,帖其两端,中留一行试之,非指诗赋也。然“明经”亦有试诗者:王贞白有《帖经日试宫中瑞莲诗》。
毛西河,即毛奇龄(1623—1716),原名甡(音shēn),又名初晴,字大可,又字于一、齐于,号秋晴,又号初晴、晚晴等,绍兴府萧山县(今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人。以郡望西河,学者称“西河先生”。清初经学家、文学家。
试贴,音shì tiě,释义:1、唐代明经科试士之法。在试卷上抄录一段经文,另用他纸覆在上面,中开一行,显露字句,被试者即据以补上下文。2、即试帖诗。封建时代的一种诗体,常用于科举考试。也叫“赋得体”,以题前常冠以“赋得”二字得名。起源于唐代,多为五言六韵或八韵排律,由“帖经”、“试帖”影响而产生。题目范围与用韵,原均较宽,唐玄宗开元时始规定韵脚。唐宋时期的试帖诗称为唐律,一般用四韵、六韵,很少用八韵(每两句为一联,称为上、下联,下联押韵,称为一韵),是唐代至宋代前期考取进士的项目之一。宋神宗时期,由于王安石变法,试帖诗一项被取消,元明两代迄未恢复。清代自乾隆朝开始,恢复试帖诗这一考试项目。但在形式上有了一定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它八股化了。宋仁宗时始规定题目必于经史有据。明及清初不试诗赋。乾隆二十二年(1757),于乡会试加试五言八韵诗。格式限制比前代更严,出题用经、史、子、集语,或用前人诗句或成语;韵脚在平声各韵中出一字,故应试者须能背诵平声各韵之字;诗内不许重字;语气必须庄重;题目之字,须在首颔两联点出,又多用歌颂皇帝功德之语。
明经,汉朝出现之选举官员的科目,始于汉武帝时期,至宋神宗时期废除。被推举者须明习经学,故以“明经”为名。所谓“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其实,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特立为一科,说明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如:汉代的召信臣、王嘉、孔安国、贡禹等都是明经科出身,韦贤、韦玄成父子皆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位居宰相。汉代设置这一科,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帖经,音tiě jīng。唐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方法。唐初,明经科的考试方法只有“试策”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士子们为了更便捷地应试,不读经典,而是选择记忆义条。所谓“义条”就是经文集解的要点汇总。士子们只要熟记这些“义条”,便能取得不错的成绩。至唐高宗时,高宗察觉到了这种考试方法有诸多弊端,便颁布《条流明经进士诏》,规定明经加试帖经,十帖得六则合格。只有帖经合格,才能进行试策。《通典·选举三》:“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即在试卷上抄录一段经文,另用他纸覆在上面,中开一行,再用纸块糊住其中的几个字,被试者即据以补上下文。《旧唐书·文宗纪下》:“其进士举宜先试帖经,并略问大义,取经义精通者放及第。”有了帖经打基础,试策的要求便相应提高。朝廷以《周礼》《左氏》《礼记》等诸经的经文及注疏设问,这种考试方法,要求考生必须熟记经籍原文,不能仅靠“义条”答题。
王贞白(875—958),字有道,号灵溪,信州永丰人。唐末五代十国著名诗人。唐乾宁二年(895)登进士,七年后(902)授职校书郎,尝与罗隐、方干、贯休同唱和。著有《灵溪集》7卷行世,今编诗一卷。其名句“一寸光阴一寸金”,至今民间广为流传。南唐中兴元年(958),王贞白病卒于故里,朝廷敕赠王贞白为光禄大夫“上柱国公”封号,建立“道公祠”,葬于广丰县(今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城西门外城壕畔。
附:唐·王贞白《宫池产瑞莲(帖经日试)》:雨露及万物,嘉祥有瑞莲。香飘鸡树近,荣占凤池先。圣日临双丽,恩波照并妍。愿同指佞草,生向帝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