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爱情故事(后续)
文/薄荷
(接上文)
也许看到这里时,你会停下,关上书页,说:老爷子啊,你不过是个比起一般人稍许了解些女人,你能背出她们其中一个的敏感点和高潮时间,但你却默默无名,一事无成,你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是的,的确如此。我没有一个固定的名字,读者们,你们大可不必称呼我,请继续听我细说吧,我就快讲完这个有点长的故事了。
如果我说英国,许多人的第一个反应会是石砌的伦敦塔,黄昏时的大本钟,以及流淌过市区的泰晤士河这类广而熟知的固定景点。每晚六时整,在沉闷的钟声和塔楼之下,英国上空的云彩有气无力地漂浮而过,白鸽的羽翼穿过飘散的报纸和油腻腻的塑料袋,向着挂着地下铁吊牌的车站飞去。
然而,我并不想多言这座耳熟能详的城市,让我们将手指挪动到这一个词语上:唐开斯特。一个常住人口不到两万三千人的偏僻小镇,人迹稀少,大多数地区被针叶树林和荒草地覆盖着。镇上只有一座小教堂,到了周末的时候便人潮攒动。我到达这里的头一天是礼拜五,13号,名副其实的黑色星期五。我的导游是个操着伦敦口音的阿尔及利亚男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三年,和我介绍每个景点时手里要攥着一串手链。他一路上不停地换话题,从政治制度到炸鱼薯条,在说到站街女时,他的话匣子忽然就关上了。他朝我这里凑近一点,压低了声音说,“如果你真想过一把瘾,先生,”他说着又把一颗手链上的珠子往下拨,“那里对你来说就是天堂。”
我们一起走进教堂,推开虚掩着的祈祷室的门的时候,布道正好进行到一半,唱诗班的歌声沿着巨大的罗马式立柱一直延伸到门边,坐在长椅上的五六个小镇居民齐刷刷地扭过头来看着我们。站在祷告台后边的男人停下了说辞,抬起了头。
在我的印象里,神父应该是个清瘦的高个男人,胳肢窝下夹着一本不知道读过多少遍的圣经,每说一句话都要带上“神说过……”,而我眼前所看到的神父——出于视觉上的强烈冲击,我不得得换个称呼:这个四肢泛出光洁的粉红色,腰间的赘肉多得一层层堆起来,走几步路似乎都要喘个不停的男人——就是这座教堂的主持人。他看见了站在我身旁的导游,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他朝我们走来,和我的导游握了握手,紧接着就是我。从神父身上,我能闻出的只有一股汗酸气和他腋下浓烈的狐臭,这两种气味混合在一起,几乎让我窒息。就是这个男人,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我对自己说,在心里。导游使了个眼色,胖神父就拽着我的手臂,把着我的手,使我指向了穹顶下的某一小块地方。
“在那里,我的朋友,随便选一个,傍晚六点以后来,只收五英镑一个小时。我们对观光客额外减半,一定会有你喜欢的。”
他指的方向,不用说,越过那些正襟危坐的教徒,正是那群唱着颂歌的天使们。他们穿着白袍,十指交扣,偶尔互相推搡一下,或是轻轻地用你的腰碰一下我的胳膊,或是用我的脑袋撞一下你的肩膀,彼此之间亲昵无比,却又显现出孩童天真的稚气来,真是可爱。我看到第二排的第五个小男孩,他有一头太阳颜色的短发,混在一群孩子里,时不时睁开眼睛,脸上露出难过的表情,好像是在为自己想不起下一句唱词而焦急。过了几秒钟,他又重新闭上眼睛,流露出欣喜和欢愉的神情——不用说,他想起来了,并且大声地,甜美地唱出来了。他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个梨涡,而性恰巧就隐藏在其中。我一直看着他,直到胖神父使劲拍了拍我的后背,疼痛感使我回到了现实。我吞了一口唾沫,喉结滚动了一下,“我觉得稍微贵了点。”
“怎么,这群孩子什么都懂,只要你抱抱他们就够了,你只要躺在床上就行。尤其是约翰,他会亲吻你的手背,就像中世纪时骑士向亲王行吻手礼表示忠心那样。”
约翰,施洗者约翰,我想起达芬奇那副色调古怪的画作,我眼前的这个男孩,只有约翰这个姓名才能与他的灵魂相匹配。
“是那个金发的,闭着眼睛念诗的孩子吗?”
“一点不错,朋友,你比任何一个人都来得老道,一眼就看到了他。我知道你不会拒绝的,对吗?”
我再次抬起头望去,看向人群中的约翰。这个沐浴在晨曦光芒中的男孩,他是否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对是错?他是否知道,在几秒钟之前,他的命运就由一个异乡人用几个英镑买下了?我摸了摸口袋,掏出一张五十面额的钞票,放在胖神父手里。教徒们从我们的身边走过,每个人在离开前都向神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男人在一一回应他们的同时,也没忘了把那张滚烫的钞票塞进他袍子的大口袋里。唱诗班最后离开教堂,约翰和另一个男孩肩并肩地走过我们身旁,就在他即将掠过我的影子时,我牵住了那双小小的手,在他的掌心里塞进了一块巧克力糖。
他已经走过去了,但很快又回过头来,把抓着糖果的手握成了拳头,朝我看了一眼。在那个瞬间,我看见了约翰的眼睛。那是一双绿眼睛,里面镶嵌着田野,宝石,还有盛夏的香樟叶。
晚间六时的唐开斯特凉风阵阵,十一月份算不上有多冷,我给自己围上了一条围巾,并且提醒自己唱诗班的小男孩们无论什么季节都只能穿着那件白袍子。神父站在忏悔室后面的小门那儿等我,我老远就看见了他,还有他身旁的那个身影——那是约翰,他单薄的双腿露在晚风里,时不时地颤动几下。当我和神父握完手之后我们一起走进餐室,里面烧着暖炉,约翰苍白的小脸上才稍许有了几分血色。我们吃了一顿算不上简单的晚餐,胖神父始终在嚼着他盘子的那块肉排,不停地给我的高脚杯斟满酒。“喝点酒能让身体暖和起来,我的朋友。”
事实上,我对晚餐的菜色或是神父的吃相都兴趣索然,在进餐的过程中,我不时朝站在墙角那儿的约翰瞥上一眼,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神父的那只盘子,眼里充盈着微弱的光芒。他衣服的小口袋鼓鼓囊囊的,好像藏着什么东西。这个想法浮现的下一秒我便明白了——那是我给他的巧克力。从九点到六点,将近十个小时,他甚至没有拆开糖果的包装纸。
晚餐结束后我被送到了一间温度稍低的房间中。神父把约翰带走了,“祝你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朋友。”我还记得男人把手掌搭在那男孩的头顶,朝我露出能渗出油脂的笑容。
几分钟后,传来了一声又短又轻的敲门声。我放下包,走过去开门,是约翰。
“到这里来,我的孩子。已经很晚了,你为什么还要敲门?”
“因为您给了我一颗巧克力,先生,您是个好心人,神父说过,善心要得到回报。”
他白天穿着的那件长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分辨不出颜色的,尺码大得过分的长袖衫,还有一条短到膝盖的深褐色卷筒裤,看来教堂并不打算在唱诗班的男孩们身上大费周折。尽管如此,这个孩子的美貌却丝毫不减。他的布鞋是那么小,摆在我的皮鞋旁边简直就像是洋娃娃的装饰玩具。我把我笨重的身躯朝着床铺里面挪了一点,好给他腾出空间来。他走过来,小心翼翼地坐下来——先是他的衣摆垂到被单上,然后才是他的胯骨,胫骨,他瘦弱的大腿和布满青紫色伤痕的小腿。
“告诉我,小约翰,你都被谁打过,你一定很疼。”
“不,我一点都不觉得疼。因为我唱错了一句祷告词,还在宵禁的时候吞了一勺煮豌豆,所以神父惩罚了我,这是我应该得到的。”
“你认字吗,约翰,我教你念几首诗好吗?”
“我只会唱赞美诗,圣经我只背了一小段,是路加福音,1:03到1:15,先生。”
他垂着眼睛,不敢与我对视。在长而密的睫毛下,藏着一双蕴含着悲哀和胆怯的绿眼睛。我捧起他的右腿,把这间冰冷苍白的艺术品放在我宽大的手掌中,像对待瓷器一样对待这个灵魂的每一个部分:在微弱的座式台灯映照下,能用肉眼分辨出的伤疤就有十处,它们分别来自燃烧的烟头,指甲的掐痕以及用钝器敲打后留下的,中心部分呈现出酱色的血污,已经结成了痂块。
约翰就站在我面前的,破旧不堪的木地板上。屋子里充满了樟木的陈腐气味,他每迈出一步,他赤裸的脚趾就因为入夜的寒气而略微蜷起,泛出类似于套色印刷上的淡粉色。
当我俯下身,试图亲吻这具躯体的皮肤时,我蓦然间想起:是否那个男人也曾如我这样,将他颤抖的,燃烧着的欲望,全部倾泻在他的骨架之上?他是否也用他宽厚的嘴唇,他粗大的指关节,抚摸触碰过这个圣洁的灵魂?他是否也借着神的旨意,将无数个与约翰有着共同命运的男孩拽入地狱的深处?我不敢再想下去,不敢再问下去,因为约翰用他的绿眼睛看着我,在那里面,我只能看到他对神,对上帝的忠贞不渝,他是无罪的,无瑕的,而我,这个正在褪去他的衣物的四十五岁老男人,与之相比,又是多么的丑陋,多么的肮脏。
我相信那个夜晚我是着了魔。我从未见过一个灵魂这样美丽,这样纯粹。光明是如此的受人瞩目,我不得不降下神的旨意,在这洁白的躯体上留下千万个无法抹去的印记。直到我适应了黑暗的眼睛映入了一丝刺眼的光芒,我忽然停下了我罪恶的行为:约翰面对着我,从他的脸颊上,那张曾被情欲流连忘返的面容上,流下了一滴眼泪。我顿时手足无措起来。
“我的男孩,你怎么了?我为我做的一切道歉,我为我做过的一切忏悔。在你面前一切都是错误的,你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的小约翰。”
“不,先生,我要谢谢您,谢谢您愿意接受我,我向神父祷告,愿神赐予您祝福。”
正如你们所见啊,读者,这泪水不是悲哀,不是绝望,而是发自内心的诚挚馈赠;不是白纸上溅出的一滴墨汁,而是黑暗里开出的一朵花。我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紧紧地抱着这个男孩,我唯一拥有的珍贵宝物。微弱的晨光从透风的玻璃外映进来了,照亮了我,照亮了台灯,照亮了这栋屋子里几乎一切的事物,唯独没有照在约翰身上。
几个月后,当我再次回到这间狭小潮湿的教堂内时,我得知约翰已经死于伤寒,就在我离开这个让我梦魂吟绕的小镇的夜里,一个孤苦无依的灵魂悄然逝去了。
凡我在过去所认为的,经由我的墨水笔所写下的巅峰之作,而今看来不过全是泛泛之谈,语句和标点夸张到仿佛要冲破纸张朝我扑来,有如一餐吃下二十盘口蘑奶油沙司意面,腻得咽喉和脑子一阵反胃。有时,我会坐在书桌前,望着镜子里我已老去的容颜常常想,为何我不是安娜?我为何不是伊萨贝拉?我为何不是路易莎和小约翰?我也曾熊熊燃烧过,而今我成了什么?我所能做的不过是将我的所见所闻统统以我拙劣的形容倾倒而出,在我的脑海深处,记忆的某个角落,那些人说世上只有女人和小男孩才是纯洁的,然而,他们在说这话时,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又是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夸夸其谈?我的确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