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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日记|我把青春献给三尺讲台

2021-09-10  本文已影响0人  九秋之菊

(一)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初中辍学在家的我,以十四岁的年龄,参加镇教育组的招聘考试,合格后成为家乡小学的一名代课老师,负责学前班的教学任务,班里四十一个孩子,语文、数学、音乐、美术、舞蹈等,我一个人包干。

开学前一天,我去教导主任那里,领了一盒白色的粉笔、一盒彩色粉笔,学前班的语文、数学书各一本,外加一本教师专用的备课本,这是那时候所有教师的标配。

就这样,我放下锄头拿起教鞭,开始了代课老师生涯。

然而,走进教室的第一天,我就知道带领这群孩子比种田更辛苦,需要超强的责任心、爱心,在地里干农活时,累了可以歇一歇,在学前班,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下了课,四十多个孩子在操场上玩耍、打闹,我仍然不能离开左右,玩耍中发生纠纷吵闹、动手打架等,必须随时调解,否则状态百出。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摸透了这群小屁孩的脾气,课上,我给他们传授知识,他们不吵不闹,给了我师道尊严;课下,我就被他们同化,成为真正的孩子王,一起做游戏、跳房子、下龙棋、斗鸡、挤油等,玩儿得不亦乐乎。

事实上,学前班的老师在一定程度上,还履行了保姆的职责,大部分孩子是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务工,他们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尚可,但细节上很难做好,如冬季里蹲厕所坑位,大便弄进裤子里是常事,为了帮他们尽快学会完全自理、自立,我陪他们去厕所,教他们大便时如何正确脱裤子,如何擦小屁屁才能干净等。至于给披头散发、刘海挡住眼睛的女生扎小辫子,更是常事。

幸运的是,所有的苦和累,孩子们都看在眼里,他们喜欢我,远远胜于我对他们的付出,常有孩子带给我一把熟花生,或是数片红薯干,如果拒绝,他们要么会哭着拽住我的裤腿,用眼泪来“逼”我收下,要么偷偷送到我宿舍的写字台上。

记得有次咳嗽时,一位小男生送给我一粒蓝白相间的感冒胶囊,说是他奶奶喝的感冒药,他私下拿了一颗到学校送给我。看到他期待的小眼神,我不忍拒绝,道谢后告诉他,以后不能随便从家里拿感冒药、包括其他药品,在他答应后,我侧过身子,以免他看到我眼里的泪。

(二)

乡村小学的学前班,并不是单纯的各种“玩”,教师同样承担了教学任务,在每学年的期末,学全班也被纳入全乡九所小学的统一考试,考语文、数学两门。

为了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除了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外,我还自费报了地区教育部门举办的暑期教师进修班,学费四百元,这笔钱当时还是借的。

代课老师的待遇不高,一个月五十块钱,一年六百元,还得年底才发,平时必须花钱的时候,我只能回家告诉母亲,她从来没有拒绝,如果家里没有,她也会去村里人家借给我。

我能在学校熬过代课教师的最初一年,经济上主要来自于母亲的支持,没有她独自承担全部农活,包括喂猪、放牛,我怎么有时间安心教学?

学校规定所有老师必须住校,礼拜六才和学生一起放假(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双休),学校有食堂有一位专职的厨师,他做完饭后需要种菜园,但大米和油每个月都是教师自己从家里带,包括公办老师。

我后来还兼职负责学校后勤,每个月第一天,记录好每位老师带来的米、油的重量,然后做一张表格贴在食堂的墙上,哪位老师哪一顿在学校就餐,就在他的名字下画一个星号。 

这是我在代课生涯中,唯一的一次当“官”,义务的,同事们戏称我为“火头军”。 

(三)

当了一年孩子王后,学校另外聘请了一名代课老师,带新一届的学前班,我被任命为五年级的语文老师,但代课老师的身份没有变。

身为教师,除了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外,还要掌握“四项基本技能”,即唱歌、书画,会一门乐器,擅长一门体育项目。上级领导要来检查,必须达标。

那时,乡村小学教师以民办、代课老师为主,公办的极少,但基本都是全能的,需要你带哪一个年级哪一科,立马就得上讲台,好在我年轻,接受新鲜事物也快。

为了达标,我也是拼了。唱歌虽然嗓子粗,但能保证不跑调;至于乐器,我学过吹洞箫,特别喜欢吹《梅花三弄》,完全靠自己摸索,但总感觉中气不足,吹不出那种高亢、嘹亮的音域,只好作罢,改为弹钢琴。

那时学校的钢琴与现在我看到的豪华版根本无法相比,外形简陋、笨拙,同事们都是自学,找不到专业的老师教,我就采取最笨的办法,在琴键上用笔标出“多、惹、米、花、嗦、拉、西”,再对着曲谱弹唱。

慢慢熟悉琴键后才擦掉,这在当时成为一个笑话,传到了其他乡村小学,并被同事们效仿之。《映山红》是我弹得最熟悉的,还有《八月桂花香》、《送战友》等。

    (四)

在陪伴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他们反过来也促使了我的成长。

放学后,夜晚的校园是安静的,备完课、批改完作业后,在长长的寂静的夜晚,为了打发时间,我爱上了写作,并开始有长短不一的散文、教育论文等在相关期刊上发表,三块、五块的稿费成为补贴生活的唯一来源。

期间,姐姐们出嫁,母亲去世,我和弟弟相依为命,那时,我实际还未成年,但开始承担了养家的责任。个中甘苦,至今无法下笔成文。后来,我投稿不再局限于本省的期刊,而更多的是投向《中国青年报》。

一次,邮递员给学校送报纸,给了我一个大塑料袋,说他把我的两百多封来信单独装在一起,里面还有一张一百六十八块钱的汇款单。

当时,我正在上课,虽然心里疑惑,但等到放学才回宿舍打开塑料袋,数了数一共是二百五十八封信,拆开一封,看完才知道是读者在《中国青年报》上,看了我写的《我想有个家》一文后,给我写来的,其他信件也是。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大半年,我总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三千多封读者来信,有的是在校大学生,有的是机关工作人员,最多的是部队官兵,他们有的鼓励我继续在三尺讲台上耕耘,有的支持我离开家乡,到他们所在的城市,他们会帮我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此事也惊动了地方电视台,他们去给我做了一期节目,播出后反响很大,但外界这些繁华,从来没有使我产生离开讲台的想法,虽然那时候工资依然还是一年六百块。

                (五)

后来,由于教室和宿舍太破旧,学校在大队集资、并获得县卷烟厂的资助下,盖了一栋二层的教学楼、新的厨房等配套设施。

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随之而来的是是生源急剧减少,部分孩子随父母去了务工的城市,部分去了镇上租房借读。有的办民老、代课老师因为待遇低,加上没有转正的希望,也辞职去了大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

我坚持到了最后,继续留在三尺讲台,用青春践行了入职时的《人民教师誓词》。直到学校决定高年级的学生都转到镇上小学住校读,只留下三年级以下的学生时,我知道我得主动走,毕竟,剩下的班级有几位年长的教师教就可。

告别三尺讲台,背上当年去学校时的行李,离开我奉献了最好年华的家乡小学。旋即北上边打工边学习并参加高考,如愿进了大学,接着,弟弟也考上大学,我们各自用勤工俭学的方式完成学业,并顺利留京。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大学任教,后来辞职注册一家文化公司,直到去年三月疫情期间,我决定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写作上,于是果断注销(事实上业务还未结束)。

工作之余,我也未完全离开讲台,多次应邀走进学校,义务讲《传统书画鉴赏》《汉字的起源》等。

最近几年,断断续续第写完二十三万字的,以乡村教师为主体的一部长篇小说,以铭记那段最美年华。这本稿子几经修改,由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周大新老师写了推荐语,茅盾文学奖梁晓声老师提出修改意见。(昨天修改完,今天做的目录)。

京城距离家乡千里之遥,当年的小学现在也仅仅残留下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可记忆里,那学校、那讲台、那群孩子,依旧鲜明。

时光不老。

走进学校,义务讲授国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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