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以后
儿子去世的那一天,我接到美玲的电话。
那个时候正值暮春,整座城市的气息都恹恹的,湿漉漉的空气里,好像噙满了海咸味的眼泪。
儿子死在他的十七岁,死的令人猝不及防又悄无声息。
最后没有给他举行葬礼,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儿子,是在殡仪馆的冻柜里,仔仔细细来来回回端详着他年轻又漂亮的面庞,和结实蓬勃的躯体。
他的身材、面庞的轮廓,五官大体上有我年轻时代的身材,而唯有那一汪深潭一样好似永远含情脉脉的双眼,随了前妻。
我看着他,苍白、安静、微微闭着双眼的尸体,良久良久。
我觉得,我不能够理解“他死了”这一件事情。
我没有掉下眼泪,心中竟没有一丝波澜。只是为自己的无动于衷而自责。这样的麻木并非出自于冷漠,而是,我看着他的尸体,想着他死了,突然那么一下子,就没了,不能说话了,永远不能和我同处一个屋檐之下,和所有男孩子出于青春期,而父亲又在中年的父子关系一样,永远面面相觑,找不到交流的话题,尴尬地互相躲避了——我不知道这一切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其实我不能真的理解“他死了”的意义。虽然他的尸身就安静地陈列在那像他的眉眼一样冰清玉洁的冻柜里,就要经受高温的炙烧,成为一缕喑哑的灰。
不像是爹娘走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清晰知道,那个“死”是什么。
爹走的早,还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在海里做工程,被水没了,尸身也没找到,我知道那个“死”是滔天洪水,是爆发的火山,那个时候我嚎啕大哭,委屈、难过、害怕,“死”像是湿冷的阴风,直往骨髓里钻。
而娘走的像是一场淅淅沥沥,绵亘我一生的哭泣的小雨,那个时候我刚从足坛上退役不久,手里倒是还有几个钱,却失了立身之本,整日颓废,做些吃喝嫖赌的荒唐事,前妻那个时候要带着儿子走,娘劝不止妻,又管不了我,儿子那个时候年龄小,整日里都在发病。
前妻带着儿子跟着那个大房产商走的那一天,我喝的酩酊,娘拦不住妻,在大卡车把她们娘俩儿都接走的时候,娘站在酷夏里灼人的水泥路上,呆望着妻带走这个家和指望,渐行渐远。那一天她中了风,而大醉的我发现之时,一切早就迟了。
娘的死,是具象的,具象到家中大方桌上她微笑的黑白照片,寿衣寿材、纸扎挽联,呛人的火盆,来来往往吊唁的亲戚、宾客,欲言又止,却分明都在责备的眼神。
而儿子,我却始终觉得他还在那里,他从没有离开。
就像他和我挤在这一栋穷人区陈旧的、充斥着各种烂菜叶和破纸壳气味的板楼的两居室里,他掩上房门做功课,用智能手机和班上的女孩子发短讯,我在门外,不用打开房门确认,但我就是知道,他还在门后。
儿子,我并不十分了解的儿子,才刚回到我身边没有多久,就死了。
我错过了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没办法参与他的成长,其实他于我而言,是一个陌生人;我对来说,也是同样。
我的儿子,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谜。
美玲在这一天打电话给我,想来她并不知道这天我儿子死了的事情。虽然我曾经在无数次事后汗津津的拥抱中,给她讲过关于儿子琐琐碎碎、桩桩件件,但可能她并没怎么留心吧。
我心里一点也不怪她,美玲和我相识这些年,在我光鲜的时候,从来未曾想起她的面影,而余生的落魄里,又有何资格强求她关心我的安危与伤悲。
她在电话里急火火,语无伦次,大体的意思时,自己在最近社区组织的义诊化验中,检出HIV初筛阳性,又哭哭啼啼地在电话里道歉,让我赶紧去医院做检查。
敷衍着安慰了她几句,我挂了电话。没有什么害怕,甚至也并不怎么吃惊。心中一片木然,整个人像是被抽了魂儿,走路的时候,好像也不是在用自己的腿脚在行走,而是被什么暗涌的浪潮推动着一样。
暮春的阳光,溶着幽微的花草气,本应是暖煦的,可我走在这样的好的阳光里,却分明感觉这阳光都是冰的,像是一个巨大的冰块一样,用命运的冷水,一点点把我浇筑在里面了。
不过是短短二十年间,一切都在变。我不知道自己在和这座城市一起衰败,还是,这个城市衰败了,所以我也开始跟着沉沦。
这个暮春的黄昏,我有太多事情要做。儿子的尸体等着要火化,墓地也要去选,他是早逝,又属于非正常死亡,或许应该听殡仪馆里那些聒噪之人的话,给他做一点法师超度。美玲又跟我说些HIV云云的废话,现在我突然觉得她这婆娘忒烦,你说这事不叫我知道该多好,知道了,想着无所谓,可衫上却透了一层薄汗。
可是我什么也不想要做,我就想在这个好像永远都不会变的黄昏里,永远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
这座城市,以海和足球闻名。后来足球衰落了,唯有涛声亘久不绝。
我就这样茫茫然地走在暮春熔金的黄昏的荒街上,远处隐隐传来海港上船只的呜咽,海腥气扑在脸上,满眼满眼的,尽是浸入骨子里的萧条。
整座城市充满失落,我想描述这种仿佛被一个无形的穹顶倒扣其中的,弥漫着巨大失落氛围的意象——我想描述这种失落究竟是什么。
我想没有什么,比衰落的足球,比琳琳舞厅的变迁,更能形容这一种失落了。
我和美玲最初认识的时候,就是在琳琳舞厅。
九十年代的琳琳舞厅。
那是如何一番艳丽、风情、充斥着迷蒙气息的图景。琳琳舞厅在灰扑扑的九十年代里,点起了绚丽多彩的夜的霓虹,在整座城市都在九十年代沉寂的夜里酣眠,而琳琳舞厅,它是不夜的,是夜晚的大海里,一艘光华满目的航船。
琳琳舞厅,之所以成为一个传奇,在于所有在九十年代没有去过它的人,都在想象它的风姿。
听说过那一个琳琳舞厅的人那样多,去过那一个琳琳舞厅的人那样少。可正是因为未曾造访,它显得更神秘、丰饶、妩媚和热情。
琳琳,是小树林的“琳”,是牛皮癣淋病的“琳”。廉价香水越廉价,越是让人情动;透肉黑丝袜从舞小姐的艳色高跟鞋的缝隙里渗出臭味,香了整个春梦。
它是热带雨林,是湿润廓大的叶子滴下的野生的气息。
认识美玲的那个时候,我是这个城市的骄子,是人人津津乐道的明星,好像所有人都捧着我,宠着我,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被眷顾的,而未来的人生,都会如此顺风顺水。
我是这座以足球闻名的城市的,球队里的,最被看好的球员。
电视台的体育解说员,热情地称我为“万金油“。因为我知道我的确在踢球上面,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右后卫、中后卫以及后腰位置,几个位置,无论让我站那一个,我都能够因地制宜地打得精彩。
足球——激烈的拼抢、精妙的助攻、灵活的脚法、卓绝的意识,一切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举重若轻。足球对于我来说,就像仲夏时节的一场淋漓而迷蒙的美梦,酣畅缺失短促,等到这一场急雨过后,大雨兜头浇下的快感倏然退却,留下的却是一辈子的绵延的骨痛。
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在香港皇朝会的餐厅里举办婚礼,迎娶我的前妻。金碧辉煌的香港皇朝会,就像是那个时候的我,兴旺、年轻、气盛,阔大的餐厅,清洁的落地窗镶嵌着维多利亚湾繁盛的海景。
妻像一朵娇羞盛开在春夜里的山茶,遭逢一场喜雨。
她毕业之后就电视台做体育频道的记者,而九十年代的足坛,如火如荼,这座城市的每一个男人,都在讨论足球,谈论足球,谈论关于足球的一切,是一股暗涌的风潮,好像如果不讨论这些,就会被整座城孤立一般。
妻生的美艳,乍看上去,只觉得她小而甜,幽深幽深的眸子,像是清早的树叶,欲滴之翠;齐耳短发勾勒出白皙修长的脖颈和幼而软的耳垂。她有那样尖巧的鼻尖和只那么一小点的面颊,唇色却殷红。她整一个人,就是那么柔弱无骨的、轻小到像没有重量的一片绢白,上面洇了一点点湿润的红。
她那个时候是体育台的记者,总是会是在赛后来采访我们这些满身臭汗、五大三粗的运动员。
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点怯怯的,不好意思,她的轻飘飘的美,这个时候缺有了一种不可名状的重量,把我们都震慑住了。我们甚至有点怕她,虽然她每次在镜头前采访我们的时候,都有些微微措辞的磕绊,虽然这种微小的磕绊,也不过可以被我们察觉而已。
可是好像一见到她,见到她的美,我们就紧张,语无伦次,面颊涨红,丝毫不像方才绿荫场上,凌空抽射之后,脱下球衣,在场上挥洒着汗水,大声的咆哮出进球的喜悦的海边糙汉。
但最奇妙的还不止这一点,我们这些被采访的大老爷们儿,那个时候都是声名煊赫的足球明星。在疯狂的九十年代,我们是这座城市,甚至整个国家所有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海蓝色的球衣,黑色短裤,身后背着锦旗一样招摇的号码牌。
妻那时见了我们,也是羞的,羞红了清白的脸,羞得垂了眼帘。
而妻子的赛后采访,成为了这座城市,每每赢球之后,一个格外的奖赏和谈资。
她是轻的、小的、羞的、美的。
而我们呢?我们是沉重的,广博的,豪放的,肆无忌惮的眼神,玩味着美。
而电视机前,成千上万的观众所津津乐道,大抵便是这一分意味。
后来,最令我不曾想到的是,我和妻之间的开始,竟是她主动的。
不消说,我必然是暗自喜欢着她的,可是整个球队都喜欢他。守门员是我们的队长,他沉着,稳重,是我们的主心骨,他就喜欢她,时时在《广播电视报》里找寻着所有她出镜的节目,前锋也喜欢她,他从报纸上剪下她的小影,仔细地叠在钱包最深处的隔层……喜欢她的人,大概有全世界。
可是,被全世界迷恋的我的妻,她把蜷成一卷的牛皮纸信封偷偷地塞进我的手里的那一刻,让我一下子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羡慕、嫉恨却欣喜若狂的男人。
我会想起自己风光无限的年轻时代,觉得皇朝会的婚宴,好像就能够代表我一生的巅峰了。我们结婚结的匆忙,因为那个时候妻对我说,她有了我的孩子,在九十年的世风下,这种未婚先孕的情状,是要被唾沫星子淹死的。
毫不犹豫地,当天我们就匆忙去扯了证,我又匆忙打传呼台,恨不得把这个喜讯,通过拷机,呼到每一个人的腰间。球队里的哥们,辗转帮订了香港的酒席,喧喧嚷嚷地,就把喜事办了。
内地的、香港的媒体,乌央乌央来,又乌央乌央去,像是一场旋风一样令人头脑发昏。
幸福来得突然起来,甚至让人来不及仔细品一品其中的异样的端倪。
结婚以后,我们两个自是聚少离多,一年中多半时间我都随队训练、打比赛。体力也是极耗费,加上儿子刚出世,在家休假的时候,我心疼娘日夜顾的辛苦,便亲自哄他吃睡,对妻便有些怠慢。
她好像变得忙碌起来了,也由实地记者,变成了电视台里正式的主持人,穿着漂亮、成熟的淡粉色女士套装,肉色丝袜包裹着蜜汁浇藕一样的鲜美的小腿。
她的工作我很少过问,我一个从小都在球场上疯跑的野孩子,不懂得她那一套文质彬彬、转弯抹角的说辞,就像我不懂她为什么酷夏里画蛇添足系一条红的刺眼的丝巾,不懂得山茶一样幽香的她,又为何劳神去喷洒一些熏得我头痛的浓烈香水。
二十八岁的那一年,我正处在风头正劲的职业生涯巅峰期。就在那一年初春,一次常规的友谊赛里,我在几近于炫技的拼抢中,被对方外援绊倒,磕到了膝盖,爬起来继续跑的时候,已经觉得隐有些不妥。
那场球我们赢了,赢得毫无悬念,就像青春期的晨勃一样,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惊奇的。毕竟这是一个有着13场连胜,55场不败的传奇一样的球队。
那次比赛之后,恰逢第二天是休息日,和队友去海边,一群年轻人点起篝火来烧烤,沸反盈天。腰间的拷机像是迪厅的电子鼓点一样,令人熟悉而放松,妻发来讯息,说电视台要录新的系列电视专题片,要晚些回去,我没在意。娘在家里带着刚刚两岁的儿子。
暖熏熏的夜风,裹挟着海的气息,拂在面上。他们烤肉的火星在滋滋作响,腻腻的香味钻进毛孔。我做在海沙堆的丘上,突然一阵钻心的膝痛,令我一下子大叫出声。
队友们赶紧熄了篝火,一路飞车带我回队里,几个队医来回进出,保险公司的人也来了,连夜把我抬进了了医院,拍了片子。
片子的结果太简洁,什么额外的解释都没有写,只有五个大字。
在我后来的十几年里,我始终在回味那个瞬间,回味我被彻底摧毁、支离破碎的人生。而命运,只有那样简单,不做任何解释的五个字,就宣判了我的人生。
半月板破裂。
我看到那些陪我一起来医院的弟兄们的眼神,教练的眼神,队医的眼神,保险公司的人的眼神——充满着同情、难过、失望、鄙视、嫌恶、尴尬。
我倒宁愿他们是一群势利眼,把我一个人抛在这里。而他们围在这里,围着再也没有一点用处的我,却要表现出关心的样子,我觉得尴尬。同时,也因为他们在这里,我也绷着,不敢慌,不敢哭,更没有机会给妻,给娘打个电话。
我的足球职业运动生涯结束于那一个夜晚,可是在队里,却没有立即宣布退役。甚至稳住足球博彩的市场,稳住整座城市的足球精气神儿,稳定球队的军心。得益于九十年代并不发达的媒体传播力,我伤病的事情,被暂时地隐没下去。
他们给我做了伤残鉴定,给我十级伤残的评定。还做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和我说,本来努力努力就可以拿九级伤残,可惜还没伤得那么严重。
多么可笑,伤残等级,被说得像一个奖项,还要颁发奖项似的。
那个时候我的心气儿高,脾气暴躁地将那个帮忙鉴定的老医生破口大骂一顿。可是后来的人生告诉我,那个看起来就早泄的秃头老医生,或许是对的。
若是那个时候能够努努力,把膝伤再磕的厉害一点,拿到伤残九级的话,每个月就能拿到更多的医保赔付。
千万不要小瞧着多一点点的医保钱。
多了这一点点医保钱,或许每一个月,我还能多见到几次美玲。
琳琳舞厅的美玲。
我的美玲。
认识美玲的时候,是我才膝伤时。除了球队里的人知道,只告诉了妻和娘,轻描淡写,说膝伤了,或许以后踢球要顾虑一点。又反过来安慰、骗她们说,反正再过一两年年龄大了,也是一样要退役的。只差一年 ,却也没差多少。
妻子抿了抿樱桃唇,我好想是那一瞬间才发现,她清淡的眉间已略纹了眉和眼线,颧骨上打着卖弄的潮红。她的眼神有一丝凌厉,又好像是在嫌弃亦或是叹息,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大声发作诘难,更没有一字安慰之语。
她只一如既往地在儿子震天响的哭声中,淡定地穿了靓丽的玫红色大衣,和漆皮细高跟鞋,下楼开着结婚时我送她的那辆桑坦纳,突突突地消失在日暮里。
娘整日里就知道哭。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哭妻,还是在哭自己。儿子听了也跟着一起哭。絮絮不止的一老一小,搞得我心烦。
不知怎么地,我的脑海里,反复回旋的,便是那四个大字。
琳琳舞厅。
琳琳舞厅像是学生时代桌洞里竞相传阅的白洁,像是被汗水打湿的手抄页上,影影绰绰的“雪白的胸脯”五个大字。
球队的弟兄们也时常提起,只因我们是这座城市的代言人,是正向的名片,我们不可以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琳琳舞厅,这个好像掩着轻粉色门帘,散发着洗头香波味儿的霓虹地,便与我们无缘。
可是,在这样的夜晚,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去琳琳舞厅。
我就是在那一天夜晚,遇到美玲的。
说起来,美玲比我虚长几岁,但是遇到我的时候,她也刚出台不久。
不知道为什么,美玲这个女人,和我人生中每一个窘迫的时刻,都紧密相连。每当日子稍稍好过一点的时候,她都消失不见,而我好像每每陷入绝路里时,她便神奇的出现了。
后来我觉得或许也不是这样,也许是每每我过的不如意的时候,都下意识的想去美玲那里吧。
我曾想过,那些年我光鲜之时,愿不愿美玲代替妻,伴我身侧。
答案是否定的,斩钉截铁的否定。
所以我对美玲,始终是愧疚的。每每见到她热情的像西贡一样,让我深陷其中的笑靥,我觉得愧疚。
因此我总是给她钱,给她更多的钱,刚认识美玲的时候,踢了那几年球,手里还算有几个钱,后来变得赤贫,吃低保,甚至做了城市中心球场维保员、给训练的小孩捡球的工作。
我还是会给美玲丰厚的酬金。
美玲和妻是世界上,截然不同的两种女人。
年轻时候的妻,娇羞而微凉,而后来她便成了直耸到高天里的冰山,在电视里频频出现,一副端持的样子。
我膝伤之后不久,妻便不由分说地与我离了婚,不顾哭的嘶哑的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不久,报纸上就传来,她改嫁的消息。她嫁给了这座城市最大的房产老板,健明。
说起来,球队也是她现在的老公健明用公司冠名赞助的。
也就是说,我的妻子,嫁给我的老板。
成了那种传说中的贵妇人。
而我的儿子,我时常嚎啕大哭的儿子,住在那个富人的大房子里,夜里可曾会哭哑了嗓子,着了夜凉。
每每想到这些,我便来到灯红酒绿的琳琳舞厅,在镭射灯球的迷离光线里,摘掉口罩,露出自己这张电视里频频出现的,著名的脸,自暴自弃地和那些穿着艳俗的舞小妹儿,尽情地跳着摸摸舞。
落难的日子里,无端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无限热情的“弟兄”们,用一张一张巧嘴,一套一套绕的人发晕的说辞,骗走了我手里的钱,让我去参与各种各样的博彩、参股……最终,他们很快和我的钱一样消失不见。
那个时候,我甚至已经不在意这些了。
反正我已经一无所有了,好像就再也不怕任何失去。
九十年代的美玲,亮闪闪的舍宾袜裹着她的丰臀肥腿,轻薄的春衫里是她欢脱的肉乳。
她高束起发髻,露出光洁的额头,唇是油乎乎的鲜粉,踩着那种很便宜却很诱惑的细带高跟鞋。
第一次见到美玲的时候,我就硬了。
肿胀得不行,热得紧。
但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进过美玲的身。
每次我见到琳琳舞厅的鲜亮的大美玲,我就硬,梦到她的时候,我也硬,想到她的一缕摩丝香的硬卷发丝,我还是要硬。
热情的、多情的,我的美玲,她褪下她的小褂,剥下丝袜,双腿间飘来一阵浓烈的海潮的腥,她坐在我的脸上,她抚摸我的身体。
我的小弟弟起立,给世界上最美的美玲,行一个优雅的注目礼。
可是奇怪的时候,每当她打开双腿,挑逗地等待我进入之时,我就突然之间软趴趴。
美玲见多识广,只安慰说,“大哥,你太紧张了。”复又用她活泼的乳房,若隐若无地蹭我的身体。用口用唇,她用尽全身解数。
可是只要我探入洞穴的那一刻,我便一下子软了下去。
这好像是一种无形之中的魔咒,是妻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记。
或许我是真的爱她,是真的爱到骨子里,即便我知道她是怎样一个见利忘义、无情无义的女人。可是,我知道我依然爱她。
我爱她,爱到我见到任何一个除她之外的女人都无法勃起。
这份爱,令我从二十八岁开始阳痿,直到今天,我四十三岁,这些年来,我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性生活。
而我的儿子今天死了,我无法再次射精。
我没有了一个儿子,也再也不会有儿子了。
天色渐暗,夜风渐起,不知怎么地又绕回儿子去世的那间医院。想着美玲的那一通电话,心中终究还是犯膈应。便挂了皮肤科,嬉着糙皮,笑着老脸,和年轻的女医生说自己要化验艾滋和梅毒。化验费又要一百多,偏偏这个女大夫还那么漂亮。操!
要是她老点儿、丑点儿该多好。
想着老的丑的,这就见了,抽血的那个老妖怪,看着验艾滋梅毒的化验单,鄙夷地嘴里“啧啧”着,啪啪啪作响地拍着我的老胳膊。
或许这个老妖怪,在二十年前,还是那些看着电视机里,绿荫场上英姿飒爽、风光无限的我,偷偷地用各种无聊的彩色荧光笔,写下表白的情书,寄到球队来的怀春丑女,最后她们的信被收拾卫生的阿姨,统一收起来丢掉。
时移世易,如今坐在这里,我心里竟暗自庆幸着这些年艰辛、屈辱的时光让我变得憔悴、市侩、油腻、委顿,连当年最铁杆的球迷,都无法认出现在的我,就是当年那一个英俊、飘逸、穿着海蓝色球衣的少年。
抽完血老妖怪死气沉沉地丢给我一张单子,说,明儿一早十点半大堂机器自己打单子。
逃离医院的路上,低头用手机又查了一些关于HIV的说法,什么发烧、口腔溃疡之类的症状,越看越觉得,桩桩件件说得都是自己,不知怎么地,又开始怵怵地发慌了。遮遮掩掩地,用手捂着手机屏幕,生怕被路过的人瞄了去。
在电梯里的时候,突然被搭了肩膀,是之前儿子的主治刘医生。
他看了我良久,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节哀顺变。
见到他,我便想起之前他把儿子的智能手机交给我,说,孩子想让你保管这个,可能也在里面留了话。留着吧。
关于儿子的一切,千言万语的一切,寥寥数语的一切,像他冻柜里沉睡的面容一样,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其实儿子生病的时候,才回到我身边不久,才短短一年而已。
进入青春期的他,寄人篱下,与他的继父关系紧张。而前妻对他基本不管不理,也对他们的矛盾置若罔闻。我知道其实儿子和我一样,骨子里是一个十分好脸面的人,所以他宁可放弃跟着前妻过优越的物质生活,也执意要回到这么多年都未见面的我的身边。
儿子回来后一年,一次常规体检中检出胰腺癌,继而住院,做病理切片,最终验出一个拗口的疾病名称,叫,印戒细胞癌。
出病理报告的那一天,我的儿子也被宣判死亡了。
刘医生和我说,只有姑息治疗一条路而已,给这样年轻、透明、脆弱、美好的他化疗,他会痛,会变得更瘦,会褪掉头发。
他的继父打电话给我,颐指气使,只说什么,我的前妻正怀着孕,不能让她知道儿子的病,儿子的死,还说要打钱给我,希望我离开这座城市。
而对于他的冷血,我甚至没有还嘴的底气。就像多年前在绿茵场如何光鲜英勇,都不过是这些房产老板的一个棋子儿、一个小玩意儿,被命运的潮涌推着,身不由己。
我想起儿子曾经在家里玩过的那个FIFA足球游戏,儿子从来不踢足球,虽然他身体素质遗传了我,但他只打篮球,或许这是他体恤我,觉得足球是一个禁忌吧。我觉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就是电视机里的一个虚拟的电子小人,任人安排,任人捉弄,任人羞辱。
但我依然想念着我的妻,我山茶花一样淡淡的、小小的女孩儿。她已经出现在更大平台的电视节目中了,今天的她,像过去的我一样,是一个大明星。
我便觉得奇怪了,她为什么都不会老的呢?她有着那么饱满的皮肤、面颊、神采奕奕,她的眼尾没有褶,她的颈上没有纹。
她不年轻了,却也不老,她好像一直是那样的,一点都没有变,抛下我一个人飞速的变老。
晚上回家躺在床上,心里反反复复出现的,一张张纷乱的面影儿,总觉得自己没有力气,又在发热,感觉淋巴结也在肿,打开手机,烦躁的来回翻,看着HIV百科词条里的一条一条,只觉得自己中招了。虽然没有怨着美玲,只是一瞬间对这个世界、命运产生了一丝恨意,甚至生出一种想去疯狂的去嫖路边野鸡,传播病毒,报复社会的恶的想法来。
然后被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又翻来覆去的自责自己有这样丧德之致的想法。
或许不是呢?
最后便迷迷蒙蒙地在潮热的濡汗中睡去。
天明之后,殡仪馆又来电话,让快些拉走尸体。
我拖着残损的伤腿,又一次辗转来到这家几个月来反复往来的大医院,仰望着高耸的医院大楼,看它像一张巨大的板一样矗立在天际,遮天蔽日,把人都遮在无穷无尽的阴霾里。
先进了门诊大厅,颤颤巍巍掏出裤兜里,皱皱巴巴的化验单,瑟缩着把单据探进机器,而那冰冷的一再提示故障,便不得不去服务台询问。
操!又是一个鲜粉色年轻漂亮的小护士,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扫了一眼我的化验单,像是害怕,又像是恶心一样,赶紧撤了手。
“抱歉患者,昨天的血样遭了污染,需要重新抽血化验。对您造成的不便十分抱歉。”
我几乎要暴怒!
一夜的忐忑,我便想要在这一刻得到一个确定的结果!
她这蠢漂亮怎知道我的艰难!
我哪怕她现在就告诉我,我就是感染了艾滋了呢!
这种未知、不确定带来的恐惧最令人分分秒秒胆战心惊。
我摸了摸口袋,大概还有几百元。
这几百元,是我的全部家当。
自儿子去世以后,我再未去球场做工,恐怕现在回去,也没有我的位置。
我揣着这几百块,心里想的都是美玲。
即便不能勃起,我依然想要抱着美玲。
抱着抱着,我都没有发现,连美玲也老了。
她本就长我几岁,现在面上糊着厚厚的劣质香粉,描着粗重的眼线,曾经鲜美的大腿,全是粗糙的橘皮肉,被便宜的渔网袜,勉强地兜住,勒住她骚臭的老逼。
她还在琳琳舞厅。
只是琳琳舞厅再无“琳琳”。那一条街已变迁成为一条充满大众浴池、烧烤摊的脏街,琳琳舞厅的霓虹坏掉了,也无心修,“琳琳”两个字消隐了,只余下“舞厅”两个大字。
我的美玲,是谁都可以上的女人,她只要价五十,还有赖皮要还价到三十,可是她老了,又需要生活,便同意了。
在暮春的萧瑟的海风中,我再一次抱着美玲。
海边公园里,巨大足球雕塑终究要被拆卸掉了,换上新颖、现代的音乐喷泉。
这个城市的足球早就衰落了,它甚至需要为了保级而战,而这个城市所有的男人都看球,足球衰落以后。这个城市所有的男人都依然看球。
而如今,我甚至觉得,这座城市的男人,这座城市的经济,这座城市的一切,都随着足球的衰落,而一起颓废下去了。
我紧紧的搂着美玲,好像要把她揉进我的骨血里,灵魂里。她好像也似有所感,微微的呻吟着,竟像是多年前的那一个跳摸摸舞的小姑娘。
我撕掉她的渔网袜,又撕掉磨破的黑内裤。
终于粗暴又刚硬地进入她松懈、衰败的身体。
在一抽一插之间,我想起儿子留在手机里,他最后的话:
爸爸,今天我发现我开始掉头发了。我心里好怕。爸爸,我可能没有机会再长头发了。
爸爸,你能不能救救我。
爸爸,请你救救我。
这几句话,和儿子的尸体,反反复复地在我的脑际萦绕。
我的儿子,最后并不是病死的。才十七岁的他,从那座高耸入天的医院大楼的顶楼天台上,飞身而下。他的身体支离破碎,只余了年轻的脸孔,没有一点损坏。
我想着他,十七岁的喊“爸爸救救我”,幼时的他不休的啼哭。
想着“救救我”——这三个字。
我没有能力救我的儿子。
也没有人来救我。
我抱着在我身下翻着白眼、抽搐着、像牲口一样大声喘气、露出常年抽烟熏黄的牙齿、身上交织着地摊香水味和妇科炎症恶臭的,罹患艾滋病的,我的美玲,终于酣畅淋漓地射在她伧俗、老迈的身体里。
那一刻,我突然间明白了。
我突然间明白我的儿子死了,意味着什么了。
一瞬间我便知道——
我的儿子,是真的死了。
没有了。
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