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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我们都会死,所以要自己选择怎么死。

2017-03-14  本文已影响97人  斯然说

79岁的琼瑶阿姨,突然现身舆论场,不是和于正的官司纠纷,而是一封写给儿子、儿媳的公开信。全文如下:

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我们都会死,所以要自己选择怎么死。

“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寥寥数字,让我内心为之一颤。在琼瑶阿姨看来,让自己离开的更有尊严,尊重自然规律的死亡,是一种权利,但选择公开这种权利,则是害怕当生命即将走向尽头的时候,家人会因为爱和不舍,而“联合医生一起凌迟”自己。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是否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另外一个则是关于“临终关怀”与“过度医疗”的讨论。

关于第一个问题,随着人类对生命认知的丰富与具象,已经逐渐达成共识,那就是我们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个体,有权利决定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自己的生命;但对于第二个问题,未有定论,当“生命”与“尊严”二者必须择其一的时候,世俗的观念和身边人的爱与牵绊,生命的拥有者似乎丧失了前面所提到的决定权。

我的父亲是个医生,我特别清晰地记得很多年前,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他老的动不了了,就一瓶农药下去就好,大家都解脱。虽然我相信这是一句玩笑话,但我也隐约觉得这是父亲在看多了生老病死之后半真半假的玩笑话。

这无意当中的一句话,却也引发了我对于自我选择死亡的思考源头。假设我日后遇见我的父母亲人饱受病痛折磨,想要获得体面而又有尊严的死亡方式,我一定不遗余力地满足。(甚至我觉得不需要假设,它迟早会发生。)

如同琼瑶阿姨发表的声明,年仅80的老人看到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获得立法通过,直呼是个“太好太好的喜讯”。只有饱经岁月沧桑之后的豁达和对生命形态的超然认知,才是反对“凌迟式”的过度治疗与残喘延续动力源头。

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奇葩说》一期节目,叫做“痛苦的癌症病人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应不应该鼓励他走下去?”这个题目实在很好,比“安乐死应不应该合法化”的讨论更具象。

面对身边的人患绝症,我们常常陷入一种困境,这个困境里满是爱、不舍,还有自私与自我感动,更有着不惜一切代价挽留却终究要面临告别的悲痛,生与死的困境,生者与病魔的拉力赛,结果早就明了,可我们总是不愿意先撒手。

蔡康永在那期节目里,说:“死神可以剥夺你的生命,不能剥夺你的尊严和温暖,所以我们练习告别是练习这件事情,而不是一直留对方,因为留不住。”这句话实在让人动容,大概未面对过死亡的威胁,不知道挣扎着活下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讨论这个话题,并不是逼着我们身为当事人或者亲历者,必须要做出哪种选择,而是把原本禁忌的话题,敞开来谈的时候,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世界,理解生命,理解尊严,理解爱的多种形态。

安乐死在中国是一个饱受争议且充满着宗教式禁忌的话题,自杀亦是国人难以理解的一种行为,尤其是绝症与抑郁症自杀的案例,基本上很难得到发自内心的理解与宽容。活着的旁观者总认为,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为什么不能坚持一下?可是在绝望者的心里,有些坎迈不过,有些劫躲不了。

荷兰的人权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早在1993年,它便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默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紧接着是澳大利亚。1997年左右,澳大利亚北部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很多年后阅读当时的一篇英文报道,有一个饱受哮喘的澳大利亚人说,“I'm not afraid of dying from a spiritual point of view, but what I was afraid of was how I'd go。”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十几岁的我,看到这句话莫名其妙的就哭了,然后这句话就一直被我记了下来。

其实,再过很多年,我都不知道最后我会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生的权利,选择生命的另外一种形态。我无法保证,我面对绝望和病痛,会顽强的抗争,做一个积极乐观的典型,也许我会特别丧,怕痛、怕挣扎、怕无止境的治疗、怕拖累身边爱我的人。但这并不影响我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更不影响我追求和热爱生活的步伐,尊严与生命其实并不冲突,向死而生。

我们都会死,所以更要好好的生活,把生命的维度活出来,大概才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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