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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

2016-11-05  本文已影响366人  幽幽淡墨痕

                           (一)

     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本神秘的书,每段话都通俗易懂,每个字都清晰可辨。有人用十小时去粗略翻阅,有人用十天去简单品味,有人用十年去细嚼慢咽,都读完了,可是结果"感"的不同。每个人的故事都是非复制品,或许情节很相似,也会稍微出了岔,纵然所感的也就没有"身受"而言了。

      "感同身受"即有感而发,如临其境。感是感慨同样是人却不一样的人生,可是你能感叹并不代表你能体会,"身受"可能大家都有体验相同的事,可是能说当时的心情情境完全一样吗?今天,你某一刻在烦恼,别人在某一刻开心。时间地点的指标都在对称轴的不同地方。所以称不上"感同身受"。我们都不是连体婴儿,流的不是同样的血液,脉搏跳动的不是同样的频率,就会有无法感同身受的地方,因为我们不一样啊。

     前不久一个歌手乔任梁因抑郁症自杀了,这消息闹的沸沸扬扬样的,相信大家早有所闻。那时有不实报道说他是由于SM致死,我听到这件事是懵圈状态的。他在我心中一直是个阳光开朗的大哥哥,总是把温暖传递给别人,怎么可能会这么突然离去?怎么会这样出乎意料地离开我们?当时我不愿多想,早早睡了,因为觉得娱乐圈是有点乱的,这种没有证实的事多得去了。

     隔天五点多就醒了,我说不清为什么会这么早就睡不着了,也许因为那事吧!我刷着每一条有关乔任梁的微博,才知道真相,是多年的抑郁症夺去了他的生命。我觉得心里不知名的感伤,原来他隐藏了这么久的苦衷。大多数人都是对他表达质疑的,质疑他对生命的态度,他有钱有势,为什么放弃眼前这富足的一切?好好的生活不过,为什么那么想不开?我们都知道是抑郁症惹的祸,可是为什么不原谅他呢?为什么要唏嘘声一片,不让人家走的安宁?也许抑郁症这种病不是发生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无从感同身受。

        教育心理学家马斯洛研究了人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最基本的需要层次是"生理需要",什么是"生理需要"?就是吃好,玩好,睡好等。乔任梁虽然到达"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要,但是他的基本需求无法满足,还能健康地活着吗?恶魔侵蚀了他生活中所有的精力,他只剩下一口气笑着面对我们。我们是做不到感同身受的,很难想象他多少个日夜顶着事业的压力在努力活着,白天的强颜欢笑,晚上的翻来覆去。

         更让我恼火的是那些虚假报道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损害别人的人格,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人活着在世不容易,连走了还要这么被舆论说笑。难道死去的人就没有被尊重的权利吗?说到底,他们连"感"都学不会,更何况"身受"。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做什么,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别人,更没有理由指手画脚。因为事情不是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是做不到感同身受的。

                           (二)

        "别想了,他变了,他不爱你了!"

       "放下吧!会有更好的人疼惜你的。"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天涯何处无芳草。"

       听着好朋友一句句安慰的话,我是明白的。我知道该怎么做,可是我的眼泪不听使唤地掉落。我也试图说服自己"别哭",可是没用。他们知道我难过,却不知道我为什么流泪,他们知道我放下了,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难过。或许是我还抱有念想吧!毕竟我不是真的失忆,那些过往怎可能想忘就忘。可是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疼在哪里,伤在哪里,别人又怎么能比你更了解自己呢?正如一首诗说的"我不知道风在哪一个方向吹",可是它还是来了啊,就像我们不知其所以,有感而不能明其细。

      有的事无需理由地发生,但我们不知道它为何发生。同样,我们感叹别人的伤痕,却不知道怎么结的疤,所以没有什么"感同身受",这几个字是分道扬镳的,我们只能做到"感同"。感情的伤都是要自己一个人去慢慢舔的,直到痊愈。

      如果世上存在"感同身受",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我想,是的。

     《爱在黎明破晓前》有这么一段话:"所谓爱无非是缺乏独处能力者的逃避罢了,人们都说爱是无私的,可爱情恰恰是最自私的"。或许是这种"自私"横架在我们情感桥梁的中间,才使得"爱情"不是爱情。很多时候,我们都爱站在自己角度看待一件事,不愿垂怜别人的观点,不肯低头,也不想迈步,这就使得彼此心的距离比异地恋的路途还要遥远,又怎能维持长久呢?

      我们都在想着怎么改变对方,不是为了让他变更好,而是让对方来取悦自己,为什么不是想着改变自己去迎合对方呢?

       你可能会说"这多没意思啊,为了对方改变自己!"确实,为了对方失去自我谁愿意做?再者,我们每个人在感情的世界里都会去看对方的好,而这种"好"肯定多多少少关乎自己,我们会因为他对自己的关心程度来决定他爱的程度。这又可以证明爱情里自私的一面。

        在爱情里,必须是有一个甘拜者的。当一个人愿意屈服于另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显露爱的苗头,而强势者是站在"自私"的背后的。因为自私,所以无法感同身受。

      那么,如果说爱情都是自私的,岂不是玷污了"爱情"这美好的字眼。也不是这么说,正因为爱情的自私,才能为我们证明爱的无私啊!爱情里的两个人都可以是自私的,只是还要权衡轻重,当杠称平衡了,两个人的自私就可以变成无私的爱了,爱情把握七八分的时候就成了友情,而爱便是友情里的调味剂了。

     不管爱情自私也好无私也罢,经历过它的人都难免要经受一些疼痛,这些举足轻重的情绪,多数是不能让别人来跟你分担。就像一个吃了盐的人跟一个吃了糖的人是有不同的感受,他们只能告诉你自己舌尖的味道,却不知道别人什么滋味。

       所以,"感同身受"从来都是用来说的,说得直戳别人心房,是语言表达得深刻;说得平淡无味,是顺应情境而已,因为别人需要那句代表"感同身受"的话,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很愿意给予,但受伤者永远只能"自作自受",源不在于他,果只能自己承担。

        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那就让自己活得淡然点吧!那些难过的伤心的最后都会被踩成踏实的平地,那些困境泥沼最后也会砌成成功的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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