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迷恋迷彩服,不如一直喜欢我的白大褂
2020-06-02 本文已影响0人
姗姗创作
从小就喜欢穿迷彩的人,不论他高矮胖瘦,亦不论她容颜如何,只要衣服一上身,哇,妥妥的英姿飒爽,威风凌凌。
可最终我也没有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样子的人,并且在自己另一半的选择上也没有靠近那个迷彩服。至此,从小的梦想就真的变成了心里所想,谨此而已。
如今的我每日穿着白大褂上班,亦是一种工作服。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妥妥的职业魅力,还有勇于向前的干劲儿,同时还约束着自己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流程。而我,也从之前讲话时的低声细语,成长为现在的婆罗门嗓子,只要对方听不清楚,我就会条件反射的声音高八度,直到他完全听懂了我的表达。
以前年幼无知,单纯喜欢飒气的。此刻还在成长,朋友们:过去的不可追忆,抓住现有的才是应该做的。你们醒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