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第五篇第十二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023-09-24  本文已影响0人  旭日老师

【原文】

5·12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译文】

子贡说:“我不愿别人强加于我的事,我也不愿强加在别人身上。”孔子说:“赐呀,这就不是你所能做到的了。”

【感悟】

这一章的内容可以说是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外一种诠释。是孔子关于为人处事的一种比较高的一种追求。在论语中有两次出现。如,《论语·卫灵公》:“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如,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 。

人们常说,重要的话说三遍,意思是反复强调的就是说者所看重的。我们仔细来品读这一章。子贡作为孔子的弟子,勤学好问,才华横溢,家庭富有,生活无忧。这样家庭背景和生活经历培养出来的人,性格中往往有一种骨子里的自豪感,自然并不希望别人强加给他或者强迫他做什么事情。另一方面他又是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仁人君子,所以也并不希望自己去强迫别人,这是他后天人文修养的所在。当他把这种自己认为比较好的做人准则告诉孔子的时候,希望得到老师的高度肯定。但是孔子以他丰富的阅历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出发,认为子贡当时的功底还不足以达到这样的高度。言外之意,这是儒家比较高的修养追求,或许孔子曾经就这样追求过,他自认为自己都还没有做到,何况自己的弟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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